局(办)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本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就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相关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组长:陈海波
副组长:夏忠刚、宋良元、刘海斌、陈希照
成员:孔凡昆、林杞、戴幼萍、韩君、俞波尔、宓炜、杨发军、魏海芳、金伟、戴惠恩、于玲、沈贝妮、任科羽
工作职责:制定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和总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党建工作、宣传策划、队伍管理、志愿服务和创建督查等;负责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评比表彰等。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设置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夏忠刚同志兼任,孔凡昆、戴惠恩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包括于玲、沈贝妮、王海婷、付厚德、虞穗、岳小平、姜洪田、任科羽、张燕、沈丹维等,负责具体协调所承担的各项创建任务进度和完成情况,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落实。
中共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