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持续深化做好“三服务”工作,中心领导开展县(区)、结对社区(村)走访调研。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做好第四届世界油商大会后勤组相关保障工作和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迎检后勤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接待一处、二处)
3.继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工作,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4.组织开展2021年度消防综合演练。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5.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市行政中心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工程建设,并梳理车辆停放跟进管理方案。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6.落实标准化试点建设,做好“驾驶员之家”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7.发挥监管职能,继续做好政采云平台市本级车辆处置和审批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8.继续跟进2022年部门预算“一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门意见调整“一上”方案,重点针对本年政府投资性项目完成数据微调。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9.继续做好对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的合理控制,保障全年预算执行平衡。做好2022年中心本级及所属委托单位年终关账工作。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0.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信息化项目立项工作,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行政中心主楼维修项目设计、可研编制、立项等前期工作,市行政中心地下人防工程项目施工工作,市行政中心主楼食堂空调改造和食堂设备更换项目招标和施工工作。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1.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落实落细市行政中心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12.按照市委组织部安排,做好公务员招考和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的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
13.完成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之家项目建设。落实行政中心主楼3楼、21楼、22楼公共区域的物件安装;与图书馆对接图书类目选择和摆放相关事宜;对接落实特色书吧经营商引进工作,优化书茶吧后期运行管理方案。协助完成青田进口商品超市装修和正式运营等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4.继续推进餐饮系统交流互鉴。组织各县(区)海岛土菜进市行政中心主楼食堂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第四季度厨艺展示活动。组织开展舟山市名特优农(海)产品进省行政中心展销活动,策划开展一次扶贫展销活动。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5.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编制完成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技术方案,明确综合门户建设方案;牵头协调各专班制定印发六大应用集成建设方案,谋划专题门户上线和明年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16.总结完善2021年全市机关事务工作,调研谋划2022年机关事务工作思路,组织召开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务虚会议。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7.做好省局、全市年度考核迎检工作,按照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任务内容要求和全市机关事务工作考评标准,抓好督促全年工作落实;做好中心各类年度考核评比和总结表彰工作。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8.印发《2021年度市级机关单位公共机构节能降耗考核赋分办法》,组织开展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市综合考评办;对各级公共机构开展党政机关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考核。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19.印发《舟山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组织市属6家单位或楼宇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协调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网上申报、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水平衡测试和创建台账制作等工作。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全省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的学习讨论活动。
2.继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重点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总结等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年度“支部堡垒指数”与“党员先锋指数”的评定工作,做好年度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
4.组织做好年度党建工作的总结,组织召开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
5.组织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在线管理平台填报工作。
(二)机关工会
1.根据市总工会文件精神,做好工会职工疗休养活动自查自纠工作。
2.参加“庆建党百年 创活力机关”舟山市第七届市级机关群体联赛男子三人制篮球赛。
3.参加市直机关工会干部培训班。
4.整理工会工作台账。
5.做好工会、妇委会(女职委)年度工作总结。
6.其他上级工会交办的工作。
(三)办公室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总结全年教育培训工作,谋划明年教育培训计划;举办一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应急救护培训,努力提升后勤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和能力素质。(重点)
2.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印发全市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总体方案;编制完成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技术方案,明确综合门户建设方案;牵头协调各专班制定完善六大应用集成建设方案,谋划专题门户上线工作;协调基建房产设备处做好全省挂牌试点项目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管理监管平台每月进展情况报送工作;继续开展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深化干部职工数字化认识。(重点)
3.配合做好中心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做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及材料准备工作;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总结等相关材料、信息、清单等编写、整理、报送等工作。(重点)
4.总结2021年全市机关事务工作,谋划2022年机关事务工作思路。(重点)
5.做好省局、全市年度考核相关准备工作;做好中心各类年度考核评比和总结表彰工作。(重点)
6.按照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和各类专项考核的任务内容与要求,抓好督促全年工作落实,做好全年各类考核任务完成情况梳理上报、台账整理等工作。协调推进11-12月重点工作清单任务落实。
7.撰写报送2021年度政治生态报告、意识形态报告等年度各类材料;做好四责协同平台年底各类指标填报工作。
8.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做好中心2021年度“三服务”工作总结,并继续做好“三服务”平台问题交办和跟进工作。
9.继续做好机关事务内部规章制度汇编工作。
10.高标准做好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会议、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务虚会议、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支部书记述职会等年终各类会议组织协调工作。
11.配合做好冬季行政中心常态化疫情防控、防寒防冻和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12.协助做好“元旦”假期行政中心安全管理与值班相关工作。
13.做好相关组织人事工作。①按市委组织部安排,做好公务员招考和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的相关工作。②做好2021年度处室(单位)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工作。③做好市机关服务中心岗位设置调整等相关工作。④做好事业人员全年绩效工资测算发放、年度社保基数调整计算、各类年报填报等相关工作。⑤做好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技能比武参赛选手技能等级申报等相关后续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做好单车费用支出登记及车辆费用公示前核对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1年11、12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账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继续跟进2022年部门预算“一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门意见调整“一上”方案,重点针对本年政府投资性项目完成数据微调。
5.继续做好对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的合理控制,保障全年预算执行平衡。
6.做好2022年中心本级及所属委托单位年终关账工作。
7.做好支部、处室相关年终总结及人员考核工作。
(五)接待一处、二处
1.配合完成“第四届世界油商大会”后勤组相关保障工
作。
2.配合完成“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迎检
工作”后勤保障工作。
3.完成日常接待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房产设备处
1.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重点)
2.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信息化项目立项工作。(重点)
3.做好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市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和定海大队、市海洋文化艺术中心、市检察院)。(重点)
4.做好行政中心主楼维修项目设计、可研编制、立项等前期工作。(重点)
5.做好市行政中心南北门岗改造工程预算编制、招标。
6.做好市行政中心地下人防工程项目施工工作。(重点)
7.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食堂空调改造和食堂设备更换项目招标和施工工作。(重点)
8.做好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装修项目可研编制、立项、招标工作。
9.做好舟山市干部人事档案智能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验收、移交等。
10.做好2019、2020、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工作。
11.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管理工作。
12.继续做好定海直管房产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房产合同签订、租金及水电费收缴、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13.做好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的对接、落实。
14.做好2021年度本处室工作总结相关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处
1.印发《舟山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2.印发《2021年度市级机关单位公共机构节能降耗考核赋分办法》,组织开展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市综合考评办。(重点)
3.组织市属六家单位或楼宇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召开部署会。(重点)
4.对各级公共机构开展党政机关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考核。(重点)
5.协调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网上申报,组织专家评审和审核验收。
6.协调创建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配合完成水平衡测试和创建台账制作等工作。
7.配合机关服务中心做好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进行绿色食堂创建相关工作。
8.组织市公共机构资源能源管理平台数字化改造项目施工。
9.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推进市委党校、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与健康学院“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建设。
10.发布第三季度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
11.开展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台账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市属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
(八)安全保卫处
1.组织完成2021年度消防综合演练。(重点)
2.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行政中心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工程建设,并梳理车辆停放跟进管理方案。(重点)
3.继续协助基建房产设备处推进行政中心人防工程维护建设及监控盲区新增点位工程建设。
4.做好年度各项总结考评工作,筹划2022年度工作思路及计划。
5.组织完成保安队员年终业务训练考核。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市机关服务中心
1.继续推进餐饮系统交流互鉴。组织各县(区)海岛土菜进市行政中心主楼食堂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第四季度厨艺展示活动。组织开展舟山市名特优农(海)产品进省行政中心展销活动,策划开展一次扶贫展销活动。(重点)
2.完成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之家项目建设。落实行政中心3楼、21楼、22楼公共区域的物件安装;与图书馆对接图书类目选择和摆放相关事宜;对接落实特色书吧经营商引进工作,优化书茶吧后期运行管理方案。协助完成青田进口商品超市装修和正式运营等工作。(重点)
3.组织召开机关食堂第三季度考核情况反馈会议,通报周巡检、季考核情况,重点强调食堂食品安全、操作管理安全;讨论机关食堂特色菜和风味菜定位,丰富风味菜品种,完成主楼食堂风味餐厅菜品改造试点;落实京东、十足超市商品统一九五折折扣,并加强后续监管。(重点)
4.开展市行政中心物业、机关食堂、绿化等第四季度社会化服务企业考核;组织召开2021年度市行政中心机关后勤民主监督指导委员会。
5.开展2021年度机关各食堂就餐卡年审工作。
6.做好“元旦”前夕行政中心环境卫生检查、氛围布置等相关工作;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管理,开展常态化垃圾分类、禁烟控烟巡检工作。
7.积极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接,选派4名礼宾服务队员赴省人民大会堂学习会议服务等业务。
8.完成市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谋划2022年工作思路。
9.做好支部党建工作。根据机关党委工作部署,策划开展“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全面推动共同富裕”主题党日活动;做好支部战斗堡垒指数、先锋指数评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做好2021年支部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落实标准化试点建设,做好“驾驶员之家”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上报工作。(重点)
2.继续跟进老干部用车纳入平台后续工作。(重点)
3.做好平台2021年度数据统计工作。(重点)
4.发挥监管职能,继续做好政采云平台市本级车辆处置和审批工作。(重点)
5.做好平台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6.做好单车核算工作。
7.对市本级公务用车车辆进行GPS、车辆标识检查。
8.督促服务部做好2021年度平台驾驶员年终考核工作。
9.组织驾驶员开展冬季安全行车知识教育培训。
10.做好支部党建工作:(1)制定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并召开组织生活会;(2)开展座谈交流,观看红色革命电影等,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觉悟;(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员“先锋指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