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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03-29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班子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做好“分餐秀”评选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分阶段实施公务接待线上线下“分餐秀”展示评选活动。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接待一处、二处)

3.策划市、各县(区)名特优产品进机关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深化餐饮系统交流互鉴,联动市餐饮协会副会长单位,拟策划2021年餐饮企业进机关食堂厨艺展示活动;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第一季度厨艺展示活动。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4.制定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之家”整体打造方案,并启动实施。协调相关单位,对图书阅读场所建设(书香机关)和医务室软硬件设施提升进行初步摸底。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5.以“后勤铁军心向党”为主题,开展“迎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通过各类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党建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后勤人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6.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7.做好中心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8.全力做好行政中心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精准落实防控措施,严格落实进出行政中心人员“亮码+测温”;结合春季病毒多发特点,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的预防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各处室)

9.启动市本级老干部用车纳入平台管理的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0.做好向省局申报“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1.做好2021年中心及各会计服务单位部门预算下达后的预算指标核对、预算公示等工作。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2.组织召开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解读办公用房管理相关政策。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3.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及会议室装修改造(装修、消防、弱电、厨具、空调)施工工作;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实施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4.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六号楼电梯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做好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招标、施工等;做好市行政中心楼宇自动化控制BA项目、冷却塔水泵项目招标;做好UPS主机改造项目、人像感知监控项目施工。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5.组织召开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十四五”及2021年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安全保卫处)

16.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努力提升后勤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等)

17.研究确定2020年度全市综合和各类专项考核的任务内容与要求并抓好督促落实。按照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任务分解、工作计划汇总及督查工作。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

18.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着手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启动2020年度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工作,计划至8月份完成各种门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

19.组织召开202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印发《202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开展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走访调研工作。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以“后勤铁军心向党”为主题,开展“迎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通过各类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党建各项活动取得实效。(重点)

2.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重点)

3.做好中心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重点)

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精神,重点完善2021年度管理中心党建与纪检工作各类计划方案等。

5.认真做好机关工委部署的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组织3月2日至3月27日行政中心北门海宇道十字路口上下班高峰期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6.计划开展第一季度中心内部巡察工作。

(二)机关工会

1.做好上年度工会台账整理工作并移交办公室存档。

2.向市妇联推荐“巾帼虹·百千万大宣讲”宣讲员。

3.参加市妇联组织的“红色塑魂”大宣讲活动。

4.组织中心女干部开展“三八”妇女节木艺手工活动。

5.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三)办公室

1.做好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会议会务准备各项工作。(重点)

2.研究确定2020年度全市综合和各类专项考核的任务内容与要求并抓好督促落实。按照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任务分解、工作计划汇总及督查工作。(重点)

3.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制定2021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做好系统内学习贯彻省市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协调工作;拟定“机关后勤讲坛”“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等活动方案,并举办第一期“机关后勤讲坛”,努力提升后勤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重点)

4.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着手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启动2020年度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工作,计划于8月份完成各种门类档案立卷归档工作。(重点)

5.制订中心党组2020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配合做好以“后勤铁军心向党”为主题的“迎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

6.配合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组织协调工作。

7.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配合中心领导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和材料整理上报工作。

8.协调落实2021年度市“两会”提案建议办理工作。

9.制订2021年度机关后勤理论调研工作方案并抓好部署落实。

10.做好2020年度机关事务工作大事记、年鉴编写上报工作;做好2020年度中心文件汇编工作。

11.按照市府办要求,做好政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12.按照市委编办要求,做好事业单位章程制定相关工作。

13.做好组织人事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市人大办6人转隶后续相关工作;做好相关人员岗位聘用、退休审批等工作;做好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工作;做好2021年度正常晋薪工作。

14.做好涉密载体及无需归档文件材料统一销毁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做好单车费用支出登记及车辆费用公示前核对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1年3、4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帐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2021年中心及各会计服务单位部门预算下达后的预算指标核对、预算公示等工作。

5.做好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检查、内部审计填报及其他相关电子数据整理汇总,报送市审计局。

6.做好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数据整理工作,报送市财政局并公示。

7.做好机关食堂往年账务财务指导工作,组织财务人员实地指导各类食堂财务凭证及账本,形成指导意见报告。

(五)接待一处、二处

1.做好“分餐秀”评选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分阶段实施公务接待线上线下“分餐秀”展示评选活动。

2.做好全市年度接待工作座谈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3.配合市机关食堂三楼公务接待点,做实公务接待各项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和特色化服务(全年工作)。

4.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房产设备处

1.做好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及会议室装修改造(装修、消防、弱电、厨具、空调)施工工作。(重点)

2.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重点)

3.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六号楼电梯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重点)

4.做好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招标、施工等。(重点)

5.做好市行政中心楼宇自动化控制BA项目、冷却塔水泵项目招标。(重点)

6.做好UPS主机改造项目、人像感知监控项目施工。(重点)

7.组织召开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解读办公用房管理相关政策。

8.实施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相关工作。(重点)

9.做好舟山市干部人事档案智能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验收等。

10.做好2019年、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工作。

11.做好市级机关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属转移相关工作。

12.继续做好定海直管房产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房产合同签订、租金及水电费收缴、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处

1.组织召开202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

2.印发《202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3.开展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走访调研工作。

4.组织开展2021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确定创建对象,组织创建培训。

5.分批次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

6.收集整理并上报202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一季度报。

7.节能监管平台系统新模块试运行,做好进一步改造前期准备工作。

8.梳理完善现有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相关规范性、考评性、实施类方案文件。

9.按标准格式完成我市党政机关垃圾分类信息栏、宣传栏、分类栏及分类垃圾桶摆放、宣传品张贴。

(八)安全保卫处

1.推进行政中心“人像感知网”建设。

2.组织开展安保装备物资点验。

3.严格执行疫情管控措施,落实好进出行政中心人员的健康码查验和测温工作。

4.修订《市行政中心保安队队员考核办法》。

5.开展市行政中心各楼宇装饰施工的安全督查。

6.指导大宗物业进一步规范车场秩序管理。

7.组织好“文明礼让斑马线”劝导志愿服务工作。

8.关爱女性职工工作生活,组织处室女职工过好“三八”妇女节。

9.组织开展“祭奠人民英雄,重温革命历史”活动。

(九)市机关服务中心

1.结合春季病毒多发特点,严格管控,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的预防工作。(重点)

2.策划舟山市(各县区)名特优产品进机关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深化餐饮系统交流互鉴,联动市餐饮协会副会长单位,拟策划2021年餐饮企业进机关食堂厨艺展示活动;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第一季度厨艺展示活动。(重点)

3.制定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之家”整体打造方案,并启动实施。协调相关单位,对图书阅读场所建设(书香机关)和医务室医务室软硬件设施提升进行初步摸底。(重点)

4.继续做好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相关工作,优化各机关食堂菜品配置,开展机关食堂“光盘行动”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继续筹划牵头落实食堂节俭用餐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制止餐饮浪费监管工作。

5.配合中心财务处开展主楼食堂财务状况巡检,按要求落实问题整改。

6.继续推进全国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消费扶贫,爱心接力”活动。

7.继续做好2020年度就餐卡年审工作、2021年度机关各单位搭伙费收取工作。

8.制定完善市行政中心物业服务考核制度;组织监管人员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物业、超市等社会化服务企业第一季度考核。

9.推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楼宇平价超市建设工作,继续协助基建房产处做好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改造工作。

10.继续配合舟山电视台做好《回家吃饭》栏目拍摄工作。

11.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后勤服务“金点子”征集活动,做好“金点子”统计梳理和表彰通报。

12.做好市行政中心北大楼食堂超市合同完善签约事宜。

13.着手编制《市机关服务中心制度汇编》。

14.根据机关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制定2021年市机关服务中心支部党建工作要点、主题党日、支部学习计划等。继续开展结对怡岛社区理发志愿服务活动。

15.根据舟山市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工作要求,做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管理工作。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启动市本级老干部用车纳入平台管理的相关工作。(重点)

2.做好向省局申报“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工作。(重点)

3.制定2021年度平台车辆分批次报废更新方案。

4.配合财务资产处,做好各单位旧车信息完善补全工作。

5.指导服务部出台驾驶员年度积分考核办法,督查服务部做好宣传、落实工作。(重点)

6.指导服务部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隐患意识和“防春困”专项培训教育。

7.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平台车辆隐患大排查,做好检查、整治、复查工作。

8.党建工作:(1)组织党员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劝导;(2)组织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主题围绕“未病防治”党建工作开展中的问题解决方面内容;(3)继续组织党员学习关于党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4)制定基层党建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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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消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29 11:12:14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班子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做好“分餐秀”评选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分阶段实施公务接待线上线下“分餐秀”展示评选活动。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接待一处、二处)

3.策划市、各县(区)名特优产品进机关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深化餐饮系统交流互鉴,联动市餐饮协会副会长单位,拟策划2021年餐饮企业进机关食堂厨艺展示活动;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第一季度厨艺展示活动。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4.制定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之家”整体打造方案,并启动实施。协调相关单位,对图书阅读场所建设(书香机关)和医务室软硬件设施提升进行初步摸底。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5.以“后勤铁军心向党”为主题,开展“迎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通过各类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党建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后勤人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6.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7.做好中心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8.全力做好行政中心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精准落实防控措施,严格落实进出行政中心人员“亮码+测温”;结合春季病毒多发特点,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的预防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各处室)

9.启动市本级老干部用车纳入平台管理的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0.做好向省局申报“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1.做好2021年中心及各会计服务单位部门预算下达后的预算指标核对、预算公示等工作。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2.组织召开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解读办公用房管理相关政策。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3.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及会议室装修改造(装修、消防、弱电、厨具、空调)施工工作;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实施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4.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六号楼电梯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做好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招标、施工等;做好市行政中心楼宇自动化控制BA项目、冷却塔水泵项目招标;做好UPS主机改造项目、人像感知监控项目施工。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5.组织召开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十四五”及2021年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安全保卫处)

16.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努力提升后勤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等)

17.研究确定2020年度全市综合和各类专项考核的任务内容与要求并抓好督促落实。按照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任务分解、工作计划汇总及督查工作。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

18.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着手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启动2020年度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工作,计划至8月份完成各种门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

19.组织召开202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印发《202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开展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走访调研工作。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以“后勤铁军心向党”为主题,开展“迎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通过各类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党建各项活动取得实效。(重点)

2.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重点)

3.做好中心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重点)

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精神,重点完善2021年度管理中心党建与纪检工作各类计划方案等。

5.认真做好机关工委部署的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组织3月2日至3月27日行政中心北门海宇道十字路口上下班高峰期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6.计划开展第一季度中心内部巡察工作。

(二)机关工会

1.做好上年度工会台账整理工作并移交办公室存档。

2.向市妇联推荐“巾帼虹·百千万大宣讲”宣讲员。

3.参加市妇联组织的“红色塑魂”大宣讲活动。

4.组织中心女干部开展“三八”妇女节木艺手工活动。

5.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三)办公室

1.做好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会议会务准备各项工作。(重点)

2.研究确定2020年度全市综合和各类专项考核的任务内容与要求并抓好督促落实。按照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任务分解、工作计划汇总及督查工作。(重点)

3.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制定2021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做好系统内学习贯彻省市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协调工作;拟定“机关后勤讲坛”“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等活动方案,并举办第一期“机关后勤讲坛”,努力提升后勤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重点)

4.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着手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启动2020年度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工作,计划于8月份完成各种门类档案立卷归档工作。(重点)

5.制订中心党组2020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配合做好以“后勤铁军心向党”为主题的“迎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

6.配合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组织协调工作。

7.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配合中心领导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和材料整理上报工作。

8.协调落实2021年度市“两会”提案建议办理工作。

9.制订2021年度机关后勤理论调研工作方案并抓好部署落实。

10.做好2020年度机关事务工作大事记、年鉴编写上报工作;做好2020年度中心文件汇编工作。

11.按照市府办要求,做好政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12.按照市委编办要求,做好事业单位章程制定相关工作。

13.做好组织人事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市人大办6人转隶后续相关工作;做好相关人员岗位聘用、退休审批等工作;做好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工作;做好2021年度正常晋薪工作。

14.做好涉密载体及无需归档文件材料统一销毁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做好单车费用支出登记及车辆费用公示前核对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1年3、4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帐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2021年中心及各会计服务单位部门预算下达后的预算指标核对、预算公示等工作。

5.做好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检查、内部审计填报及其他相关电子数据整理汇总,报送市审计局。

6.做好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数据整理工作,报送市财政局并公示。

7.做好机关食堂往年账务财务指导工作,组织财务人员实地指导各类食堂财务凭证及账本,形成指导意见报告。

(五)接待一处、二处

1.做好“分餐秀”评选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分阶段实施公务接待线上线下“分餐秀”展示评选活动。

2.做好全市年度接待工作座谈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3.配合市机关食堂三楼公务接待点,做实公务接待各项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和特色化服务(全年工作)。

4.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房产设备处

1.做好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及会议室装修改造(装修、消防、弱电、厨具、空调)施工工作。(重点)

2.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重点)

3.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六号楼电梯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重点)

4.做好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招标、施工等。(重点)

5.做好市行政中心楼宇自动化控制BA项目、冷却塔水泵项目招标。(重点)

6.做好UPS主机改造项目、人像感知监控项目施工。(重点)

7.组织召开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解读办公用房管理相关政策。

8.实施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相关工作。(重点)

9.做好舟山市干部人事档案智能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验收等。

10.做好2019年、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工作。

11.做好市级机关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属转移相关工作。

12.继续做好定海直管房产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房产合同签订、租金及水电费收缴、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处

1.组织召开202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

2.印发《202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3.开展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走访调研工作。

4.组织开展2021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确定创建对象,组织创建培训。

5.分批次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

6.收集整理并上报202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一季度报。

7.节能监管平台系统新模块试运行,做好进一步改造前期准备工作。

8.梳理完善现有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相关规范性、考评性、实施类方案文件。

9.按标准格式完成我市党政机关垃圾分类信息栏、宣传栏、分类栏及分类垃圾桶摆放、宣传品张贴。

(八)安全保卫处

1.推进行政中心“人像感知网”建设。

2.组织开展安保装备物资点验。

3.严格执行疫情管控措施,落实好进出行政中心人员的健康码查验和测温工作。

4.修订《市行政中心保安队队员考核办法》。

5.开展市行政中心各楼宇装饰施工的安全督查。

6.指导大宗物业进一步规范车场秩序管理。

7.组织好“文明礼让斑马线”劝导志愿服务工作。

8.关爱女性职工工作生活,组织处室女职工过好“三八”妇女节。

9.组织开展“祭奠人民英雄,重温革命历史”活动。

(九)市机关服务中心

1.结合春季病毒多发特点,严格管控,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的预防工作。(重点)

2.策划舟山市(各县区)名特优产品进机关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深化餐饮系统交流互鉴,联动市餐饮协会副会长单位,拟策划2021年餐饮企业进机关食堂厨艺展示活动;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第一季度厨艺展示活动。(重点)

3.制定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之家”整体打造方案,并启动实施。协调相关单位,对图书阅读场所建设(书香机关)和医务室医务室软硬件设施提升进行初步摸底。(重点)

4.继续做好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相关工作,优化各机关食堂菜品配置,开展机关食堂“光盘行动”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继续筹划牵头落实食堂节俭用餐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制止餐饮浪费监管工作。

5.配合中心财务处开展主楼食堂财务状况巡检,按要求落实问题整改。

6.继续推进全国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消费扶贫,爱心接力”活动。

7.继续做好2020年度就餐卡年审工作、2021年度机关各单位搭伙费收取工作。

8.制定完善市行政中心物业服务考核制度;组织监管人员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物业、超市等社会化服务企业第一季度考核。

9.推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楼宇平价超市建设工作,继续协助基建房产处做好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改造工作。

10.继续配合舟山电视台做好《回家吃饭》栏目拍摄工作。

11.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后勤服务“金点子”征集活动,做好“金点子”统计梳理和表彰通报。

12.做好市行政中心北大楼食堂超市合同完善签约事宜。

13.着手编制《市机关服务中心制度汇编》。

14.根据机关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制定2021年市机关服务中心支部党建工作要点、主题党日、支部学习计划等。继续开展结对怡岛社区理发志愿服务活动。

15.根据舟山市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工作要求,做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管理工作。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启动市本级老干部用车纳入平台管理的相关工作。(重点)

2.做好向省局申报“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工作。(重点)

3.制定2021年度平台车辆分批次报废更新方案。

4.配合财务资产处,做好各单位旧车信息完善补全工作。

5.指导服务部出台驾驶员年度积分考核办法,督查服务部做好宣传、落实工作。(重点)

6.指导服务部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隐患意识和“防春困”专项培训教育。

7.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平台车辆隐患大排查,做好检查、整治、复查工作。

8.党建工作:(1)组织党员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劝导;(2)组织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主题围绕“未病防治”党建工作开展中的问题解决方面内容;(3)继续组织党员学习关于党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4)制定基层党建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