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 TO ZSJGJ.ZHOUSHAN.GOV.CN

关于印发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3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2021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开展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1日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第三届

“最美后勤人”评选工作方案


为大力弘扬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精神,进一步激发激情创业、拼搏赶超的工作热情,发挥先进典型激励作用,积极培育和选树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推动机关后勤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努力培育“红色管家”,打造“后勤铁军”,推进全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范围内开展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直接从事机关后勤服务和管理的非在编人员。评选对象涵盖前两届“最美后勤人”。在推荐过程中,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坚持政治导向、基层导向和实绩导向,重点推荐长期工作在服务保障一线岗位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参加评选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单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热爱后勤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

2.爱岗敬业。熟悉精通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3.优质服务。服务态度佳,服务对象评价高,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在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4.廉洁自律。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艰苦朴素;在工作和生活中胸怀坦荡、办事公正。

(二)符合以下条件者优选推荐:  

1.因工作成绩突出,在2020-2021年度受到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本级领导表扬表彰的,如荣获机关“服务之星”、“首席员工”、优质服务“青年文明能手”、“先进工作者”以及各类优秀奖励等。

2.近两年来,在突发事件、抢险救灾、见义勇为中表现突出,受到有关部门或社会肯定的。

3.在其它方面表现突出,做出较大贡献的。

(三)近两年内,有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或被投诉以及参与赌博、迷信活动等行为的,不得参加评选。

三、奖项设置

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设正式奖、提名奖若干名。

四、推荐和报送方式

(一)推荐方式

1.个人自荐。从事机关后勤工作的人员本人可直接自荐,并撰写典型事迹材料。自荐材料应先报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初审,然后报送市中心“最美后勤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评审。

2.单位推荐。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最多可推荐3名候选人;市中心相关处室、单位最多可推荐2名候选人,并按时提交相关推荐材料。

(二)报送方式

单位推荐应填写《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个人自荐应填写《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自荐表》(见附件2)。其中,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可另附纸页)。单位推荐意见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报送时应加盖公章。寄送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8号楼)“最美后勤人”评选办公室收,邮编:316021。联系人:沈丹维,联系电话:2282306,传真:2286666。电子版要求制成PDF文件格式,发送到邮箱:630551370@qq.com。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广泛发动(4月份)。成立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选活动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全体干部职工踊跃参加。

(二)推荐审查(5月份)。自发文之日起,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市中心所属处室、单位组织推荐或自荐。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并完成资格审查和入围名单确定工作。

(三)公示评比(6月份上旬)。通过市行政中心多媒体系统、市中心门户网站以及本地媒体等对入围对象进行事迹宣传,市及县(区)中心分别组织开展投票等测评排序工作。

(四)总结表彰(6月中旬)。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审核汇总基础上,提请市中心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通报表彰。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是推进机关事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中心所属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沟通,共同抓好落实。

(二)引导群众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干部职工参与推荐评选活动。坚持尊重群众、贴近群众、依靠群众,被推荐对象应向一线普通职工倾斜,选树的典型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三)确保评选质量。推荐和审核单位要严格把好材料关、审核关和考察关,严格评选规则和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先进事迹材料要真实生动、特色鲜明,坚决防止出现“带病”推荐现象。

(四)营造宣传氛围。要把握工作节奏,有效运用各种媒介进行宣传报道,树典型、学先进,进一步弘扬正能量、传递正效应、强化正激励,提升机关后勤人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首页
> 通知公告 > 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消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23 11:15:38

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2021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开展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1日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第三届

“最美后勤人”评选工作方案


为大力弘扬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精神,进一步激发激情创业、拼搏赶超的工作热情,发挥先进典型激励作用,积极培育和选树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推动机关后勤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努力培育“红色管家”,打造“后勤铁军”,推进全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范围内开展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直接从事机关后勤服务和管理的非在编人员。评选对象涵盖前两届“最美后勤人”。在推荐过程中,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坚持政治导向、基层导向和实绩导向,重点推荐长期工作在服务保障一线岗位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参加评选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单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热爱后勤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

2.爱岗敬业。熟悉精通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3.优质服务。服务态度佳,服务对象评价高,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在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4.廉洁自律。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艰苦朴素;在工作和生活中胸怀坦荡、办事公正。

(二)符合以下条件者优选推荐:  

1.因工作成绩突出,在2020-2021年度受到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本级领导表扬表彰的,如荣获机关“服务之星”、“首席员工”、优质服务“青年文明能手”、“先进工作者”以及各类优秀奖励等。

2.近两年来,在突发事件、抢险救灾、见义勇为中表现突出,受到有关部门或社会肯定的。

3.在其它方面表现突出,做出较大贡献的。

(三)近两年内,有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或被投诉以及参与赌博、迷信活动等行为的,不得参加评选。

三、奖项设置

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设正式奖、提名奖若干名。

四、推荐和报送方式

(一)推荐方式

1.个人自荐。从事机关后勤工作的人员本人可直接自荐,并撰写典型事迹材料。自荐材料应先报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初审,然后报送市中心“最美后勤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评审。

2.单位推荐。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最多可推荐3名候选人;市中心相关处室、单位最多可推荐2名候选人,并按时提交相关推荐材料。

(二)报送方式

单位推荐应填写《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个人自荐应填写《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自荐表》(见附件2)。其中,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可另附纸页)。单位推荐意见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报送时应加盖公章。寄送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8号楼)“最美后勤人”评选办公室收,邮编:316021。联系人:沈丹维,联系电话:2282306,传真:2286666。电子版要求制成PDF文件格式,发送到邮箱:630551370@qq.com。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广泛发动(4月份)。成立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选活动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全体干部职工踊跃参加。

(二)推荐审查(5月份)。自发文之日起,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市中心所属处室、单位组织推荐或自荐。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并完成资格审查和入围名单确定工作。

(三)公示评比(6月份上旬)。通过市行政中心多媒体系统、市中心门户网站以及本地媒体等对入围对象进行事迹宣传,市及县(区)中心分别组织开展投票等测评排序工作。

(四)总结表彰(6月中旬)。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审核汇总基础上,提请市中心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通报表彰。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是推进机关事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中心所属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沟通,共同抓好落实。

(二)引导群众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干部职工参与推荐评选活动。坚持尊重群众、贴近群众、依靠群众,被推荐对象应向一线普通职工倾斜,选树的典型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三)确保评选质量。推荐和审核单位要严格把好材料关、审核关和考察关,严格评选规则和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先进事迹材料要真实生动、特色鲜明,坚决防止出现“带病”推荐现象。

(四)营造宣传氛围。要把握工作节奏,有效运用各种媒介进行宣传报道,树典型、学先进,进一步弘扬正能量、传递正效应、强化正激励,提升机关后勤人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