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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05-12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持续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班子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做好政务接待“分餐秀”评选活动的跟进指导、线上评选及线下实地展示等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接待一处、二处)

3.制定餐饮企业进机关活动交流方案,探索建立“机关食堂+市餐饮协会+餐饮名家联盟”互动交流机制;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第二季度厨艺展示活动;继续推进落实名特优产品进机关活动。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4.继续推进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之家”整体打造方案;对接相关机构,推进落实市行政中心“书香机关”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5.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相关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第三轮复审;谋划建立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和禁烟控烟动态监察与“红黑榜”通报机制。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6.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完成四本指定书目的系统学习,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指导各支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工作。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7.继续做好中心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项系列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后勤铁军心向党”主题晚会、过集体政治生日、“最美党员”评选表彰、“红色基因永相传”主题访谈、“支部书记重走一大路”等活动。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8.按照市行政中心主楼实行人脸识别系统门禁管理通知要求,做好人脸照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整规范门卫执勤管理流程,确保人员进出有序。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9.继续推进老干部用车管理协调工作,重点就车辆移交、人员安排等事项进行逐步落实。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0.对省局公车平台系统和舟山平台系统做科学比较,做好平台软件使用合同的签订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1.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全市2020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2.做好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报送财政部门。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3.做好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及立项等工作;做好6号楼食堂及会议室装修改造及设备安装工作;继续推进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4.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6号楼电梯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做好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做好市行政中心楼宇自动化控制BA项目、冷却塔水泵项目施工改造。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5.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做好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培训班前期准备工作;开展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举办一期“机关后勤讲坛”,宣讲身边“最美党员”“最美后勤人”先进事迹;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做好后勤技能比武各项准备工作;举办一期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邀请市大数据局专家授课,努力提升后勤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

16.研究确定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和各类专项考核的目标任务并抓好督促落实。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

17.做好5月1日正式实施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18.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继续组织做好中心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完成四本规定书目的系统学习,指导各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等工作。

2.继续做好中心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项系列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作,重点做好“后勤铁军心向党”主题晚会、“最美党员”评选工作、老党员访谈工作、“支部书记重走一大路”、退休支部“红色基因传承”活动等活动组织工作。

3.开展“五一”“端午”廉政风险提醒和廉政警示教育。

4.开展第二季度内部巡察工作。

(二)机关工会

1.组织我中心工会疗休养活动。

2.参与“后勤铁军心向党”主题晚会,配合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3.参加市直机关群体联赛。

4.组织开展“感恩亲情”母亲节、父亲节活动。

5.做好其他工会日常工作。

(三)办公室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做好培训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培训方案;举办一期“机关后勤讲坛”,宣讲身边“最美后勤党员”的事迹;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做好后勤技能比武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开展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 举办一期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邀请市大数据局专家授课,努力提升后勤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重点)

2.配合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重点做好党史专题学习、“后勤铁军心向党”主题晚会、“红色基因永相传”主题访谈活动、专题实践活动等相关工作;做好党史学习教育信息、材料整理报送工作。(重点)

3.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配合中心领导开展县(区)、结对社区工作调研和材料整理上报工作。(重点)

4.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做好2020年度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工作。(重点)

5.研究确定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和各类专项考核的任务内容与要求并抓好督促落实。督促做好5-6月份中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6.配合中心党组做好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各类会议组织协调工作。

7.修订印发《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评办法》。

8.做好上半年机关事务工作总结;协调推进5-6月重点工作清单任务落实;梳理上报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和各类专项考核目标任务及赋分标准。

9.做好2020年度机关事务工作大事记编写工作;做好2020年度中心文件汇编工作。                          

10.按照市府办、市委网信办要求,做好护航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网络安全自查检查和整改工作。

11.做好一名新录用公务员考察录用等后续相关事宜;根据办公室人员调整,重新修订办公室各岗位职责。

12.出台《中心临聘优秀人员疗休养办法》。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做好单车费用支出登记及车辆费用公示前核对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1年5、6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账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按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严格控制单位行政成本控制支出,尤其是压减不必要的公用支出。

5.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组织开展中心本级通用设备资产清查工作,协调各业务处室清查资产实物,盘盈盘亏通用设备资产,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报中心党组。

6.做好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报送财政部门。

7.根据中心人事调整,做好财务相关银行账户及系统法人变更工作。

8.配合公车保障中心做好本年度公务用车报废处置及新车采购工作。

(五)接待一处、二处

1.完成政务接待“分餐秀”评选活动的跟进指导、线上评选及线下实地展示等相关工作。(重点)

2.完成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配合完成支部月度规定动作及其他活动开展。

3.做好接待处室调研前期准备工作。

4.顺利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房产设备处

1.做好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及立项等工作。(重点)

2.做好6号楼食堂及会议室装修改造及设备安装工作。(重点)

3.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重点)

4.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六号楼电梯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重点)

5.做好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重点)

6.做好市行政中心楼宇自动化控制BA项目、冷却塔水泵项目施工改造。(重点)

7.做好定海昌国路220号办公室装修及空调采购工作。

8.做好市老干部局大宗综合楼6楼办公用房分隔装修招标及施工等工作。

9.做好市人才公寓一楼大厅及餐厅装修改造设计、招标及施工等工作。

10.做好舟山市干部人事档案智能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验收工作。

11.做好主楼南门速通门安装工作。

12.做好2019年、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工作。

13.做好市级机关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属转移相关工作。

14.继续做好市外房产权属统一变更工作(深圳房产权属转移办理中)。

15.继续做好定海直管房产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房产合同签订、租金及水电费收缴、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处

1.做好5月1日正式实施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

2.做好《反食品浪费法》宣传和市本级食堂制止餐饮浪费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完成202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一季度报网上填报及汇总工作。

4.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培训和垃圾精准分类示范单位培训。

5.对各类示范创建单位进行走访调研。

6.对供电局及自来水公司进行走访,确定市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资源分享相关事宜。

7.调研在行政中心内开展能源托管的可信性方案。

8.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

9.完成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平台前期试点安装及部分功能测试。

(八)安全保卫处

1.按照市行政中心主楼实行人脸识别系统门禁管理通知要求,做好人脸照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整规范门卫执勤管理流程,确保人员进出有序。

2.拟订保安业务比武竞赛细则,积极营造业务训练氛围,推进保安保障高水平建设。

3.核对行政中心大楼各房门备用钥匙对应使用有效性,提升应急服务保障水平。

4.跟进基建房产设备处推进监控盲区的探头加装工作进展情况。

5.继续跟进市行政中心“人像感知网”“人防工程升级改造升级工程”建设推进情况,督促工程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

6.继续执行好疫情管控措施,落实好进出行政中心人员的健康码查验管理要求。

7.修订《市行政中心保安队队员考核细则》,促进保安队高质量建设。

8.继续做好各大楼装饰施工的安全督查工作。

9.组织开展一次入暑前的综合安全隐患排查。

10.做好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后勤铁军心向党”主题晚会节目排练。

(九)市机关服务中心

1.制定餐饮企业进机关活动交流方案,探索建立“机关食堂+市餐饮协会+餐饮名家联盟”互动交流机制;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第二季度厨艺展示活动;继续推进落实名特优产品进机关活动。(重点)

2.继续制定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之家整体打造方案;对接相关机构,推进落实市行政中心“书香机关”建设工作。(重点)

3.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相关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第三轮复审;谋划建立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和禁烟控烟动态监察与“红黑榜”通报机制。(重点)

4.协助县(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做好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理发、礼宾、餐饮业务技能比武相关工作。

5.推进落实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人才公寓食堂经营商招标工作,协助经营单位做好食堂运营相关工作。

6.跟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楼宇平价超市建设工作,协助中标单位落实市行政中心北大楼超市入驻相关工作;继续跟进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改造和设备安装工作。

7.策划母亲节餐饮活动方案,在5家机关食堂开展缙云烧饼展卖活动,丰富机关食堂特色餐饮。

8.对接绍兴、湖州等兄弟地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考察餐饮管理工作,研究讨论机关事务系统厨艺技能交流活动。

9.组织监管人员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物业、超市等社会化服务企业第二季度考核。

10.继续配合舟山市广播电视台做好《回家吃饭》栏目拍摄工作。

11.进一步加强礼宾服务队管理水平,探索半军事化管理机制。

12.继续完善市行政中心便民设施,指导物业做好市行政中心漂流伞安装工作。

13.协助做好“后勤铁军心向党”晚会策划工作,统筹后勤资源,做好节目编排、推送。

14.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党史知识学习,重点学习《党史故事100讲》《习近平在浙江》《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组织开展第二季度支部廉政党课;完成党建调研文章。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继续推进老干部用车管理协调工作,重点就车辆移交、人员安排等事项进行逐步落实。(重点)

2.对省局公车平台系统和舟山平台系统做科学比较,做好平台软件使用合同的签订工作。(重点)

3.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全市2020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的相关工作。(重点)

4.制定全市平台驾驶员技能比武具体方案,落实承办单位。

5.督促服务部安机科对新老驾驶员开展《驾驶员手册》及内部规章制度的继续培训教育学习。

6.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平台车辆隐患大排查,并做好中心、服务部及驾驶员值班安排工作。

7.党建工作:(1)根据中心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要求,做好支部相关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2)通过支部统一学、党员自学等方式,系统完成4本指定书籍的学习。(3)落实每月上报党史学习教育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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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消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12 10:10:06

一、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持续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班子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做好政务接待“分餐秀”评选活动的跟进指导、线上评选及线下实地展示等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接待一处、二处)

3.制定餐饮企业进机关活动交流方案,探索建立“机关食堂+市餐饮协会+餐饮名家联盟”互动交流机制;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第二季度厨艺展示活动;继续推进落实名特优产品进机关活动。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4.继续推进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之家”整体打造方案;对接相关机构,推进落实市行政中心“书香机关”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5.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相关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第三轮复审;谋划建立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和禁烟控烟动态监察与“红黑榜”通报机制。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6.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完成四本指定书目的系统学习,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指导各支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工作。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7.继续做好中心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项系列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后勤铁军心向党”主题晚会、过集体政治生日、“最美党员”评选表彰、“红色基因永相传”主题访谈、“支部书记重走一大路”等活动。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8.按照市行政中心主楼实行人脸识别系统门禁管理通知要求,做好人脸照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整规范门卫执勤管理流程,确保人员进出有序。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9.继续推进老干部用车管理协调工作,重点就车辆移交、人员安排等事项进行逐步落实。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0.对省局公车平台系统和舟山平台系统做科学比较,做好平台软件使用合同的签订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1.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全市2020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2.做好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报送财政部门。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3.做好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及立项等工作;做好6号楼食堂及会议室装修改造及设备安装工作;继续推进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4.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6号楼电梯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做好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做好市行政中心楼宇自动化控制BA项目、冷却塔水泵项目施工改造。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5.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做好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培训班前期准备工作;开展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举办一期“机关后勤讲坛”,宣讲身边“最美党员”“最美后勤人”先进事迹;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做好后勤技能比武各项准备工作;举办一期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邀请市大数据局专家授课,努力提升后勤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

16.研究确定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和各类专项考核的目标任务并抓好督促落实。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

17.做好5月1日正式实施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18.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继续组织做好中心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完成四本规定书目的系统学习,指导各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等工作。

2.继续做好中心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项系列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作,重点做好“后勤铁军心向党”主题晚会、“最美党员”评选工作、老党员访谈工作、“支部书记重走一大路”、退休支部“红色基因传承”活动等活动组织工作。

3.开展“五一”“端午”廉政风险提醒和廉政警示教育。

4.开展第二季度内部巡察工作。

(二)机关工会

1.组织我中心工会疗休养活动。

2.参与“后勤铁军心向党”主题晚会,配合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3.参加市直机关群体联赛。

4.组织开展“感恩亲情”母亲节、父亲节活动。

5.做好其他工会日常工作。

(三)办公室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做好培训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培训方案;举办一期“机关后勤讲坛”,宣讲身边“最美后勤党员”的事迹;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做好后勤技能比武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开展第三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 举办一期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邀请市大数据局专家授课,努力提升后勤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重点)

2.配合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重点做好党史专题学习、“后勤铁军心向党”主题晚会、“红色基因永相传”主题访谈活动、专题实践活动等相关工作;做好党史学习教育信息、材料整理报送工作。(重点)

3.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配合中心领导开展县(区)、结对社区工作调研和材料整理上报工作。(重点)

4.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做好2020年度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工作。(重点)

5.研究确定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和各类专项考核的任务内容与要求并抓好督促落实。督促做好5-6月份中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6.配合中心党组做好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各类会议组织协调工作。

7.修订印发《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评办法》。

8.做好上半年机关事务工作总结;协调推进5-6月重点工作清单任务落实;梳理上报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和各类专项考核目标任务及赋分标准。

9.做好2020年度机关事务工作大事记编写工作;做好2020年度中心文件汇编工作。                          

10.按照市府办、市委网信办要求,做好护航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网络安全自查检查和整改工作。

11.做好一名新录用公务员考察录用等后续相关事宜;根据办公室人员调整,重新修订办公室各岗位职责。

12.出台《中心临聘优秀人员疗休养办法》。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做好单车费用支出登记及车辆费用公示前核对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1年5、6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账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按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严格控制单位行政成本控制支出,尤其是压减不必要的公用支出。

5.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组织开展中心本级通用设备资产清查工作,协调各业务处室清查资产实物,盘盈盘亏通用设备资产,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报中心党组。

6.做好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报送财政部门。

7.根据中心人事调整,做好财务相关银行账户及系统法人变更工作。

8.配合公车保障中心做好本年度公务用车报废处置及新车采购工作。

(五)接待一处、二处

1.完成政务接待“分餐秀”评选活动的跟进指导、线上评选及线下实地展示等相关工作。(重点)

2.完成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配合完成支部月度规定动作及其他活动开展。

3.做好接待处室调研前期准备工作。

4.顺利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房产设备处

1.做好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及立项等工作。(重点)

2.做好6号楼食堂及会议室装修改造及设备安装工作。(重点)

3.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重点)

4.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六号楼电梯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重点)

5.做好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重点)

6.做好市行政中心楼宇自动化控制BA项目、冷却塔水泵项目施工改造。(重点)

7.做好定海昌国路220号办公室装修及空调采购工作。

8.做好市老干部局大宗综合楼6楼办公用房分隔装修招标及施工等工作。

9.做好市人才公寓一楼大厅及餐厅装修改造设计、招标及施工等工作。

10.做好舟山市干部人事档案智能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验收工作。

11.做好主楼南门速通门安装工作。

12.做好2019年、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工作。

13.做好市级机关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属转移相关工作。

14.继续做好市外房产权属统一变更工作(深圳房产权属转移办理中)。

15.继续做好定海直管房产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房产合同签订、租金及水电费收缴、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处

1.做好5月1日正式实施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

2.做好《反食品浪费法》宣传和市本级食堂制止餐饮浪费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完成202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一季度报网上填报及汇总工作。

4.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培训和垃圾精准分类示范单位培训。

5.对各类示范创建单位进行走访调研。

6.对供电局及自来水公司进行走访,确定市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资源分享相关事宜。

7.调研在行政中心内开展能源托管的可信性方案。

8.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

9.完成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平台前期试点安装及部分功能测试。

(八)安全保卫处

1.按照市行政中心主楼实行人脸识别系统门禁管理通知要求,做好人脸照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整规范门卫执勤管理流程,确保人员进出有序。

2.拟订保安业务比武竞赛细则,积极营造业务训练氛围,推进保安保障高水平建设。

3.核对行政中心大楼各房门备用钥匙对应使用有效性,提升应急服务保障水平。

4.跟进基建房产设备处推进监控盲区的探头加装工作进展情况。

5.继续跟进市行政中心“人像感知网”“人防工程升级改造升级工程”建设推进情况,督促工程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

6.继续执行好疫情管控措施,落实好进出行政中心人员的健康码查验管理要求。

7.修订《市行政中心保安队队员考核细则》,促进保安队高质量建设。

8.继续做好各大楼装饰施工的安全督查工作。

9.组织开展一次入暑前的综合安全隐患排查。

10.做好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后勤铁军心向党”主题晚会节目排练。

(九)市机关服务中心

1.制定餐饮企业进机关活动交流方案,探索建立“机关食堂+市餐饮协会+餐饮名家联盟”互动交流机制;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第二季度厨艺展示活动;继续推进落实名特优产品进机关活动。(重点)

2.继续制定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之家整体打造方案;对接相关机构,推进落实市行政中心“书香机关”建设工作。(重点)

3.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相关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第三轮复审;谋划建立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和禁烟控烟动态监察与“红黑榜”通报机制。(重点)

4.协助县(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做好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理发、礼宾、餐饮业务技能比武相关工作。

5.推进落实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人才公寓食堂经营商招标工作,协助经营单位做好食堂运营相关工作。

6.跟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楼宇平价超市建设工作,协助中标单位落实市行政中心北大楼超市入驻相关工作;继续跟进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改造和设备安装工作。

7.策划母亲节餐饮活动方案,在5家机关食堂开展缙云烧饼展卖活动,丰富机关食堂特色餐饮。

8.对接绍兴、湖州等兄弟地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考察餐饮管理工作,研究讨论机关事务系统厨艺技能交流活动。

9.组织监管人员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物业、超市等社会化服务企业第二季度考核。

10.继续配合舟山市广播电视台做好《回家吃饭》栏目拍摄工作。

11.进一步加强礼宾服务队管理水平,探索半军事化管理机制。

12.继续完善市行政中心便民设施,指导物业做好市行政中心漂流伞安装工作。

13.协助做好“后勤铁军心向党”晚会策划工作,统筹后勤资源,做好节目编排、推送。

14.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党史知识学习,重点学习《党史故事100讲》《习近平在浙江》《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组织开展第二季度支部廉政党课;完成党建调研文章。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继续推进老干部用车管理协调工作,重点就车辆移交、人员安排等事项进行逐步落实。(重点)

2.对省局公车平台系统和舟山平台系统做科学比较,做好平台软件使用合同的签订工作。(重点)

3.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全市2020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的相关工作。(重点)

4.制定全市平台驾驶员技能比武具体方案,落实承办单位。

5.督促服务部安机科对新老驾驶员开展《驾驶员手册》及内部规章制度的继续培训教育学习。

6.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平台车辆隐患大排查,并做好中心、服务部及驾驶员值班安排工作。

7.党建工作:(1)根据中心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要求,做好支部相关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2)通过支部统一学、党员自学等方式,系统完成4本指定书籍的学习。(3)落实每月上报党史学习教育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