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践行低碳环保、绿色出行,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近日,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完成了首批2辆新能源汽车采购工作。
此次采购,中心车辆采购负责人走访了多家新能源汽车供应商,横向对比了各品牌新能源汽车的价格区间、参数配置、车辆性能、续航里程、质保服务等情况,在一众新能源汽车中择优选用吉利美日新能源汽车,作为中心首批新能源车,并安排驾驶员到4S店进行新能源车的培训试驾。
此次新能源汽车采购是中心的一次大胆尝试,旨在检验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保障过程中的适用性和可行性。下阶段,中心将根据新能源车的使用情况酌情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更新力度。
(徐天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