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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8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07-08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

1.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中心领导开展县(区)、结对社区(村)走访调研。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完成政务接待“分餐秀”评选活动。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接待一处、二处)

3.开展全市性重大国际性会议会务保障的摸底考察及相关政务定点酒店接待保障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接待一处、二处)

4.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七月党员学习月”活动,重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实际行动。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5.启用市行政中心人脸识别门禁管理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6.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工作实施与总结进程。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7.以市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经费管理、车辆管理、聘用人员管理、软件系统使用情况、管理人员责任落实情况五个方面为切入点,开展集中保障管理平台“回头看”专项活动。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8.继续推进中心本级通用设备资产清查工作,协调各业务处室清查资产实物,盘盈盘亏通用设备资产,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报中心党组。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9.做好2021年上半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及预算分析。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0.继续做好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及立项等工作;做好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及会议室装修改造竣工验收工作;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做好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业务用房外立面改造、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和定海大队办公楼维修、市海洋文化艺术中心中庭钢架结构维护保养等工程招标及施工。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1.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6号楼电梯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做好市行政中心楼宇自动化控制BA项目施工、安装等。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做好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各项筹备工作;牵头开展系统后勤技能比武活动,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积极培育后勤铁军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宣讲身边“最美共产党员”“最美工匠”“最美后勤人”先进事迹,陆续推出先进事迹报道,举办一期“机关后勤讲坛”,宣讲身边后勤铁军先进典型人物先进事迹;举行后勤技能大练兵大比武,举办一期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

(责任领导:刘波、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3.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按照市档案馆要求,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参公人员干部档案集中管理工作,于8月完成档案验收和移交工作;做好2020年归档文件整理和事业人员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

14.继续推进餐饮系统交流互鉴,引进兄弟地市地域性特色美食;策划“七一” “八一”主题“名厨联盟”美食月活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举办舟山市优质水果进机关展销活动;组织考察并视情引进周边优秀特色餐饮。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5.确定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之家整体打造方案,对接相关业务处室,组织工程采购、施工相关工作;联合摄影家协会做好九大标志性成果照片征集评选工作,做好优秀摄影作品橱窗布置、食堂走廊美化应用和宣传册编辑。协助经营商做好北大楼、大宗超市入驻及运营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6.谋划制定《“十四五”时期舟山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

17.研究谋划机关事务工作数字化改革,召开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专题研讨会,开展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着手制定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8.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19.组织开展夏季全市公共机构办公用能和垃圾分类工作监察。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七月党员学习月”活动,重点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展开,紧密结合当前单位工作实际,融会贯通,学深悟透。协调推进5-6月份中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2.组织中心党组领导“七一”主题党日党课宣讲活动。“七一”前后,集中安排中心党组副书记刘海斌同志上“七一”专题党课,安排中心党组成员宋良元同志上“中国革命史”的主题党课,其它县处级以上领导要求在所在支部完成至少1次的党课授课或宣讲。

3.组织和指导做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4.继续组织推进“党员在身边”“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各类实践活动。

5.开展第二季度内部巡察工作。调推进5-6月份中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二)机关工会

1.召开半年度工会委员会议,商议下半年工作计划。

2.组织暑期亲子活动。

3.做好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

4.看望慰问工会会员。

5.做好其他工会日常工作。

(三)办公室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做好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各项筹备工作;牵头开展系统后勤技能比武活动,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积极培育后勤铁军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身边“最美共产党员”“最美工匠”“最美后勤人”先进事迹,陆续推出先进事迹报道,举办一期“机关后勤讲坛”,宣讲身边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举办一期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和一期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努力提升后勤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重点)

2.配合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重点做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红色基因永相传”主题访谈活动、“三为”专题实践活动等相关工作;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每月动态数据,“六个一批”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大事记,“三服务”典型案例,“三学六进”党史宣讲活动汇总及典型案例等材料、信息、清单等编写、整理、报送等工作。(重点)

3.研究谋划机关事务工作数字化改革,抓好统筹协调,,召开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专题研讨会,印发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文件,理顺优化职责体系;着手谋划制定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的总体方案;按照省局要求,做好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挂牌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重点)

4.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按照市档案馆要求,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参公人员干部档案集中管理工作,于8月完成档案验收和移交工作。做好2020年归档文件整理和事业人员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重点)

5.谋划制定《“十四五”时期舟山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重点)

6.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配合中心领导开展县(区)、结对社区(村)工作调研和材料整理上报工作。(重点)

7.梳理上报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和各类专项考核的任务内容与要求并抓好督促落实。督促做好7-8月份中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重点)

8.高标准做好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各类会议组织协调工作。

9.继续加强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局要求,完成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汇编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

10.根据“四责协同”平台重新开放情况,继续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四责协同”所有内容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11.深入开展理论调查研究,对机关后勤十大队伍建设进行调研,并撰写调研课题《分层分类抓队伍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谈机关后勤十大队伍建设》。

12.修订《参公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完成2名事业人员的退休办理工作,做好事业人员聘用到期人员的续聘工作;做好编外用工控制数核定上报工作。

13.组织策划中心编外用工人员开展疗休养。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做好单车费用支出登记及车辆费用公示前核对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1年7、8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账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继续按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严格控制单位行政成本控制支出,尤其是压减不必要的公用支出。

5.继续推进中心本级通用设备资产清查工作,协调各业务处室清查资产实物,盘盈盘亏通用设备资产,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报中心党组。

6.组织开展2020年公务用车管理经费会计监督检查整改问题回头看,形成检查报告,报中心党组。

7.做好2021年上半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及预算分析,报中心党组。

8.联系人才评荐中心,做好人才公寓物业接管后的预算经费调整事宜。

9.根据财政编制2022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启动中心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督促业务部门推进2021年项目预算执行率。

(五)接待一处、二处

1.适时完成政务接待“分餐秀”评选活动。

2.适时完成全市性重大国际性会议会务保障的摸底考察及相关政务定点酒店接待保障前期准备工作。

3.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房产设备处

1.做好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及立项等工作。(重点)

2.做好6号楼食堂及会议室装修改造竣工验收工作。(重点)

3.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重点)

4.做好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业务用房外立面改造、市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和定海大队办公楼维修、市海洋文化艺术中心中庭钢架结构维护保养等工程招标及施工。(重点)

5.做好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东港所办公楼维修。

6.做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维修项目控制价审核及招标。(重点)

7.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六号楼电梯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重点)

8.做好市行政中心楼宇自动化控制BA项目施工、安装等。(重点)

9.做好市老干部局大宗综合楼6楼办公用房分隔装修、舟山市人才之家服务大厅室内装修改造、舟山市人才公寓一楼卫生间改造、大宗综合楼一楼无障碍卫生间改造等工程施工。

10.做好舟山市干部人事档案智能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验收等。

11.做好2019年、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工作。

12.做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管理相关工作。

13.继续做好定海直管房产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房产合同签订、租金及水电费收缴、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处

1.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

2.组织夏季全市公共机构办公用能和垃圾分类工作监察。

3.收集整理汇总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半年报并报省局。

4.核实我市公共机构名录库和2021年度我市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名单并报省局。

5.组织市属六家单位或楼宇能源审计招标工作。

6.完成执法证换证相关信息网络填报工作。

7.调研走访2021年度节约型机关、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无废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单位,推进创建工作落实。

8.印发2021年度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考核赋分办法。

9.收集整理市行政中心主楼、1号楼、2号楼、6号楼节约型机关创建台账资料。

10.与市水务局、大数据局等有关单位对接沟通,继续推进市级公共机构水电数据采集上传工作。

11.根据《舟山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方案》,组织一次市级机关食堂专题检查。

12.市节约能源资源志愿服务队正式运行,组织一次节约能源资源专题活动(拟与工会联合举办垃圾分类方面趣味活动)。

13.完成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印制。

(八)安全保卫处

1.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市行政中心保安队员考核细则》。

3.组织开展机关事务系统保安业务大练兵活动。

4.完成核对行政中心大楼各房门备用钥匙,提高对应使用有效性,提升应急服务保障水平。

5.跟进协调基建房产设备处推进人防工程维护及更新工作。

6.跟进协调基建房产设备处推进监控盲区的探头加装工作。

7.启用市行政中心人脸识别门禁管理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8.密切关注疫情管控形势,随时做好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准备。

9.加强市行政中心各类施工的安全督查。

10.做好防台、防汛等工作的前期风险排查。

11.组织召开市行政中心暑期安全工作推进会。

(九)市机关服务中心

1.继续推进餐饮系统交流互鉴,引进兄弟地市地域性特色美食;策划七一、八一主题“名厨联盟”美食月活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举办舟山市优质水果进机关展销活动;组织考察并视情引进周边优秀特色餐饮。(重点)

2.确定市行政中(三服务)心机关干部之家整体打造方案,对接相关业务处室,组织工程采购、施工相关工作;联合摄影家协会做好九大标志性成果照片征集评选工作,做好优秀摄影作品橱窗布置、食堂走廊美化应用和宣传册编辑。协助经营商做好北大楼、大宗超市入驻及运营相关工作。(重点)

3.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管理工作。做好第34个“世界无烟日”相关宣传,做好无烟大楼温馨立牌采购相关工作。

4.协助县(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做好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理发、礼宾、餐饮业务技能比武相关工作。

5.推进落实市人才公寓物业接管工作;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市人才公寓食堂正式运营。

6.落实“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工作,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深入抓好安全教育和市行政中心安全检查。

7.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相关工作,探索建立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和禁烟控烟动态监察与“红黑榜”通报机制。

8.继续抓好礼宾服务队正规化管理水平,落实礼宾服务队文化阵地建设和内务硬件建设落地。

9.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党史知识学习,重点学习《党史故事100讲》(选取)、《习近平在浙江》、新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继续做好结对社区理发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党建理论调研文章。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做好全市公务用车系统岗位业务技能比武参赛驾驶员选拔工作。(重点)

2.落实省文件精神,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工作实施与总结进程。(重点)

3.以平台经费管理、车辆管理、聘用人员管理、软件系统使用情况、管理人员责任落实情况五个方面为切入点,开展集中保障管理平台“回头看”专项活动。(重点)

4.扎实推进驾驶员教育培训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好具体事项落实调整检验工作。

5.对2020年度全市各单位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进行梳理,对管理经验及亮点进行总结,并做好向省局的上报工作。

6.做好平台18辆公务车报废更新工作;对接驻点单位,完成交车的所有手续。

7.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维稳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指导服务部做好一级响应期间值班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排班及重要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8.组织驾驶员开展夏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教育培训和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教育培训。

9.指导服务部跟进公车平台系统升级和财务数据维护更新工作。

10.党建工作:1.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组织观看相关红色题材电影、纪录片等;2.赴红色革命基地参观,并开展交流研讨活动;3.结合“七一”建党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召开专题组织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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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8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消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7-08 16:28:44

1.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中心领导开展县(区)、结对社区(村)走访调研。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完成政务接待“分餐秀”评选活动。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接待一处、二处)

3.开展全市性重大国际性会议会务保障的摸底考察及相关政务定点酒店接待保障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接待一处、二处)

4.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七月党员学习月”活动,重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实际行动。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5.启用市行政中心人脸识别门禁管理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6.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工作实施与总结进程。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7.以市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经费管理、车辆管理、聘用人员管理、软件系统使用情况、管理人员责任落实情况五个方面为切入点,开展集中保障管理平台“回头看”专项活动。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8.继续推进中心本级通用设备资产清查工作,协调各业务处室清查资产实物,盘盈盘亏通用设备资产,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报中心党组。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9.做好2021年上半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及预算分析。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0.继续做好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及立项等工作;做好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及会议室装修改造竣工验收工作;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做好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业务用房外立面改造、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和定海大队办公楼维修、市海洋文化艺术中心中庭钢架结构维护保养等工程招标及施工。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1.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6号楼电梯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做好市行政中心楼宇自动化控制BA项目施工、安装等。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做好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各项筹备工作;牵头开展系统后勤技能比武活动,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积极培育后勤铁军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宣讲身边“最美共产党员”“最美工匠”“最美后勤人”先进事迹,陆续推出先进事迹报道,举办一期“机关后勤讲坛”,宣讲身边后勤铁军先进典型人物先进事迹;举行后勤技能大练兵大比武,举办一期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

(责任领导:刘波、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3.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按照市档案馆要求,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参公人员干部档案集中管理工作,于8月完成档案验收和移交工作;做好2020年归档文件整理和事业人员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

14.继续推进餐饮系统交流互鉴,引进兄弟地市地域性特色美食;策划“七一” “八一”主题“名厨联盟”美食月活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举办舟山市优质水果进机关展销活动;组织考察并视情引进周边优秀特色餐饮。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5.确定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之家整体打造方案,对接相关业务处室,组织工程采购、施工相关工作;联合摄影家协会做好九大标志性成果照片征集评选工作,做好优秀摄影作品橱窗布置、食堂走廊美化应用和宣传册编辑。协助经营商做好北大楼、大宗超市入驻及运营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6.谋划制定《“十四五”时期舟山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

17.研究谋划机关事务工作数字化改革,召开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专题研讨会,开展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着手制定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8.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19.组织开展夏季全市公共机构办公用能和垃圾分类工作监察。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七月党员学习月”活动,重点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展开,紧密结合当前单位工作实际,融会贯通,学深悟透。协调推进5-6月份中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2.组织中心党组领导“七一”主题党日党课宣讲活动。“七一”前后,集中安排中心党组副书记刘海斌同志上“七一”专题党课,安排中心党组成员宋良元同志上“中国革命史”的主题党课,其它县处级以上领导要求在所在支部完成至少1次的党课授课或宣讲。

3.组织和指导做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4.继续组织推进“党员在身边”“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各类实践活动。

5.开展第二季度内部巡察工作。调推进5-6月份中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二)机关工会

1.召开半年度工会委员会议,商议下半年工作计划。

2.组织暑期亲子活动。

3.做好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

4.看望慰问工会会员。

5.做好其他工会日常工作。

(三)办公室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做好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各项筹备工作;牵头开展系统后勤技能比武活动,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积极培育后勤铁军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身边“最美共产党员”“最美工匠”“最美后勤人”先进事迹,陆续推出先进事迹报道,举办一期“机关后勤讲坛”,宣讲身边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举办一期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和一期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努力提升后勤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重点)

2.配合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重点做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红色基因永相传”主题访谈活动、“三为”专题实践活动等相关工作;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每月动态数据,“六个一批”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大事记,“三服务”典型案例,“三学六进”党史宣讲活动汇总及典型案例等材料、信息、清单等编写、整理、报送等工作。(重点)

3.研究谋划机关事务工作数字化改革,抓好统筹协调,,召开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专题研讨会,印发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文件,理顺优化职责体系;着手谋划制定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的总体方案;按照省局要求,做好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挂牌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重点)

4.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按照市档案馆要求,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参公人员干部档案集中管理工作,于8月完成档案验收和移交工作。做好2020年归档文件整理和事业人员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重点)

5.谋划制定《“十四五”时期舟山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重点)

6.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配合中心领导开展县(区)、结对社区(村)工作调研和材料整理上报工作。(重点)

7.梳理上报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和各类专项考核的任务内容与要求并抓好督促落实。督促做好7-8月份中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重点)

8.高标准做好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各类会议组织协调工作。

9.继续加强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局要求,完成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汇编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

10.根据“四责协同”平台重新开放情况,继续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四责协同”所有内容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11.深入开展理论调查研究,对机关后勤十大队伍建设进行调研,并撰写调研课题《分层分类抓队伍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谈机关后勤十大队伍建设》。

12.修订《参公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完成2名事业人员的退休办理工作,做好事业人员聘用到期人员的续聘工作;做好编外用工控制数核定上报工作。

13.组织策划中心编外用工人员开展疗休养。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做好单车费用支出登记及车辆费用公示前核对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1年7、8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账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继续按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严格控制单位行政成本控制支出,尤其是压减不必要的公用支出。

5.继续推进中心本级通用设备资产清查工作,协调各业务处室清查资产实物,盘盈盘亏通用设备资产,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报中心党组。

6.组织开展2020年公务用车管理经费会计监督检查整改问题回头看,形成检查报告,报中心党组。

7.做好2021年上半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及预算分析,报中心党组。

8.联系人才评荐中心,做好人才公寓物业接管后的预算经费调整事宜。

9.根据财政编制2022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启动中心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督促业务部门推进2021年项目预算执行率。

(五)接待一处、二处

1.适时完成政务接待“分餐秀”评选活动。

2.适时完成全市性重大国际性会议会务保障的摸底考察及相关政务定点酒店接待保障前期准备工作。

3.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房产设备处

1.做好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及立项等工作。(重点)

2.做好6号楼食堂及会议室装修改造竣工验收工作。(重点)

3.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重点)

4.做好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业务用房外立面改造、市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和定海大队办公楼维修、市海洋文化艺术中心中庭钢架结构维护保养等工程招标及施工。(重点)

5.做好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东港所办公楼维修。

6.做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维修项目控制价审核及招标。(重点)

7.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六号楼电梯改造项目施工、安装等。(重点)

8.做好市行政中心楼宇自动化控制BA项目施工、安装等。(重点)

9.做好市老干部局大宗综合楼6楼办公用房分隔装修、舟山市人才之家服务大厅室内装修改造、舟山市人才公寓一楼卫生间改造、大宗综合楼一楼无障碍卫生间改造等工程施工。

10.做好舟山市干部人事档案智能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验收等。

11.做好2019年、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工作。

12.做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管理相关工作。

13.继续做好定海直管房产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房产合同签订、租金及水电费收缴、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处

1.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

2.组织夏季全市公共机构办公用能和垃圾分类工作监察。

3.收集整理汇总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半年报并报省局。

4.核实我市公共机构名录库和2021年度我市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名单并报省局。

5.组织市属六家单位或楼宇能源审计招标工作。

6.完成执法证换证相关信息网络填报工作。

7.调研走访2021年度节约型机关、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无废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单位,推进创建工作落实。

8.印发2021年度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考核赋分办法。

9.收集整理市行政中心主楼、1号楼、2号楼、6号楼节约型机关创建台账资料。

10.与市水务局、大数据局等有关单位对接沟通,继续推进市级公共机构水电数据采集上传工作。

11.根据《舟山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方案》,组织一次市级机关食堂专题检查。

12.市节约能源资源志愿服务队正式运行,组织一次节约能源资源专题活动(拟与工会联合举办垃圾分类方面趣味活动)。

13.完成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印制。

(八)安全保卫处

1.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市行政中心保安队员考核细则》。

3.组织开展机关事务系统保安业务大练兵活动。

4.完成核对行政中心大楼各房门备用钥匙,提高对应使用有效性,提升应急服务保障水平。

5.跟进协调基建房产设备处推进人防工程维护及更新工作。

6.跟进协调基建房产设备处推进监控盲区的探头加装工作。

7.启用市行政中心人脸识别门禁管理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8.密切关注疫情管控形势,随时做好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准备。

9.加强市行政中心各类施工的安全督查。

10.做好防台、防汛等工作的前期风险排查。

11.组织召开市行政中心暑期安全工作推进会。

(九)市机关服务中心

1.继续推进餐饮系统交流互鉴,引进兄弟地市地域性特色美食;策划七一、八一主题“名厨联盟”美食月活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举办舟山市优质水果进机关展销活动;组织考察并视情引进周边优秀特色餐饮。(重点)

2.确定市行政中(三服务)心机关干部之家整体打造方案,对接相关业务处室,组织工程采购、施工相关工作;联合摄影家协会做好九大标志性成果照片征集评选工作,做好优秀摄影作品橱窗布置、食堂走廊美化应用和宣传册编辑。协助经营商做好北大楼、大宗超市入驻及运营相关工作。(重点)

3.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管理工作。做好第34个“世界无烟日”相关宣传,做好无烟大楼温馨立牌采购相关工作。

4.协助县(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做好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理发、礼宾、餐饮业务技能比武相关工作。

5.推进落实市人才公寓物业接管工作;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市人才公寓食堂正式运营。

6.落实“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工作,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深入抓好安全教育和市行政中心安全检查。

7.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相关工作,探索建立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和禁烟控烟动态监察与“红黑榜”通报机制。

8.继续抓好礼宾服务队正规化管理水平,落实礼宾服务队文化阵地建设和内务硬件建设落地。

9.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党史知识学习,重点学习《党史故事100讲》(选取)、《习近平在浙江》、新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继续做好结对社区理发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党建理论调研文章。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做好全市公务用车系统岗位业务技能比武参赛驾驶员选拔工作。(重点)

2.落实省文件精神,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工作实施与总结进程。(重点)

3.以平台经费管理、车辆管理、聘用人员管理、软件系统使用情况、管理人员责任落实情况五个方面为切入点,开展集中保障管理平台“回头看”专项活动。(重点)

4.扎实推进驾驶员教育培训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好具体事项落实调整检验工作。

5.对2020年度全市各单位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进行梳理,对管理经验及亮点进行总结,并做好向省局的上报工作。

6.做好平台18辆公务车报废更新工作;对接驻点单位,完成交车的所有手续。

7.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维稳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指导服务部做好一级响应期间值班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排班及重要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8.组织驾驶员开展夏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教育培训和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教育培训。

9.指导服务部跟进公车平台系统升级和财务数据维护更新工作。

10.党建工作:1.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组织观看相关红色题材电影、纪录片等;2.赴红色革命基地参观,并开展交流研讨活动;3.结合“七一”建党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召开专题组织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