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深化做好“三服务”工作,中心领导开展县(区)、结对社区(村)走访调研。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根据疫情形势及工作实际,适时完成政务接待“分餐秀”评选活动。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接待一处、二处)
3.适时完成全市重大国际性会议会务保障的摸底考察及相关政务定点酒店接待保障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接待一处、二处)
4.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继续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三为”专题实践活动,组织指导各党支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回头看”,做好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后的支部与党员检视问题整改工作;做好中心党史学习教育量化考评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5.组织市行政中心反恐基础设施排查整改,推进行政中心主楼北门及南西门人脸识别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筹划年度消防综合演练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6.做好全市公务用车技能比武驾驶员选拔、训练、参赛工作,协助定海区公务用车管理科办好本次全市公务用车技能比武。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7.继续推进全省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8.组织召开2022年中心本级部门预算编制部署会,全面整理汇总2022年中心本级预算安排,编制“一上”预算安排报表。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9.按照财政部门要求,配合城投集团,做好全市旧台式电脑的资产账务接收工作;联系和协调财政部门,做好中心本级公物仓搭建具体组织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做好2021年上半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及预算分析。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0.做好2022年度舟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和市行政中心维修计划编报工作。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1.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信息化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行政中心主楼维修项目设计、立项等前期工作,市行政中心地下人防工程项目立项、招标和施工工作;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食堂空调改造和食堂设备更换项目立项和招标工作。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2.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落实落细市行政中心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13.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一期高质量的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做好各项筹备和总结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后勤技能比武活动,做好五项比武活动各项筹备工作;积极培育后勤铁军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最美共产党员”“最美工匠”“最美后勤人”先进事迹,汇编先进典型人物先进事迹;举办一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应急救护培训,努力提升后勤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和能力素质。
(责任领导:刘波、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4.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继续做好2020年文件归档整理工作。做好人事档案审核全覆盖工作及散材料归档整理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
15.继续做好参公人员及事业副科以上人员干部档案移交前的整改工作。对照市委组织部验收组罗列的问题,对赋黄码、蓝码的“带病”人事档案一一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中管理移交工作。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
16.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积极与市委编办等单位沟通,制定工作计划,遴选1-2名干部以充实人员力量。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
17.继续推进机关干部之家建设。组织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之家”项目实施,做好工程采购、施工相关工作。完成九大标志性成果画册制作工作。推进青田进口商品超市入驻工作。协助完成冠素堂企业食堂服务点建设并正式营运。协助做好“妈咪暖心小屋”规范化建设,参与省级星级小屋申报。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8.加强后勤社会化服务的管理和考核工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各食堂食材抽检工作。制定《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并实施机关食堂“日自查、周巡查、月走访、季考评”监管机制,细化物业、超市考核操作办法,加强日常走访巡查,形成全方位监督评价,全流程跟踪整改的后勤服务管理体系。对照“绿色食堂”创建要求,会同相关处室做好机关5家食堂功能布局调整设计、经费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9.继续推进餐饮交流。组织开展县(区)机关事务系统特色餐饮进市行政中心活动;推进绍兴菜进舟山机关食堂交流成果运用,建立后续绍兴食材采购机制,视情赴绍兴市行政中心开展特色餐饮交流活动;策划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教师节和中秋节美食节活动;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第三季度厨艺技能交流展示活动。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20.继续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编制完成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技术方案,明确综合门户建设方案;督促各工作专班制定应用集成建设方案,抓紧谋划专题门户上线工作;推进列入省局挂牌试点项目(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管理监管平台),落实月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省局;组织召开数字化改革工作例会;开展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深化干部职工数字化认识。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21.收集汇总2021年度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后勤理论调研文章并进行评选,推荐优秀课题上报省局。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
22.印发2021年度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考核赋分办法,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办公用能和垃圾分类等专项监察活动。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23.组织开展2021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发布全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继续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三为”专题实践活动,组织指导各党支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回头看”,做好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后的支部与党员检视问题整改工作;做好中心党史学习教育量化考评相关工作。
2.组织做好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科级领导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的报名与培训工作。
3.组织第三季度内部巡察工作。
4.收集完善党风廉政在线管理平台年度台账资料。
(二)机关工会
1.进一步加强“妈咪暖心小屋”规范化建设,参与省级星级小屋申报。
2.做好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
3.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慰问品采购发放事宜。
4.参加市直机关群体联赛。
5.向市总工会推荐“学党史 跟党走”学习读书活动优秀组织奖和个人。
6.根据市总工会文件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时组织工会疗休养活动。
(三)办公室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一期高质量的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做好各项筹备和总结宣传工作;牵头开展系统后勤技能比武活动,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做好五项比武活动筹备工作;积极培育后勤铁军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最美工匠”“最美后勤人”先进事迹,汇编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举办一期“机关后勤讲坛”,宣讲身边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举办一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应急救护培训,努力提升后勤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和能力素质。(重点)
2.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印发全市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总体方案;编制完成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技术方案,明确综合门户建设方案;牵头协调各专班制定完善六大应用集成建设方案,抓紧谋划专题门户上线工作;协调基建房产设备处做好全省挂牌试点项目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管理监管平台每月进展情况报送工作;开展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深化干部职工数字化认识。(重点)
3.配合做好中心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做好一期老领导主题访谈采访报道工作;做好相关材料、信息、清单等编写、整理、报送等工作;协助做好主题晚会、主题访谈、先进事迹汇编工作。(重点)
4.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继续做好2020年文件归档整理工作;做好人事档案审核全覆盖工作及散材料归档整理工作。(重点)
5.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印发《“十四五”时期舟山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重点)
6.撰写完成调研课题《分层分类抓队伍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谈机关后勤十大队伍建设》。收集汇总2021年度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后勤理论调研文章并进行评选,推荐优秀课题上报省局。(重点)
7.按照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和各类专项考核的任务内容与要求抓好督促落实;督促做好9-10月份中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8.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配合中心领导开展县(区)、结对社区(村)工作调研和材料整理上报工作。
9.继续做好机关事务内部规章制度汇编工作,争取10月底完成。
10.配合做好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自查报告报送、台账整理等相关准备工作。
11.高标准做好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各类会议组织协调工作。
12.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内部防控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外出情况报备、人员健康监测等相关工作;推出后勤风采墙之“疫情防控纪实”等主题宣传。
13.做好“中秋”“国庆”假期行政中心值班组织协调工作。
14.做好相关组织人事工作。①继续做好参公人员及事业副科以上人员干部档案移交前的整改工作。对照市委组织部验收组罗列的问题,对赋黄码、蓝码的“带病”人事档案一一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中管理移交工作。②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积极与市委编办等单位沟通,制定工作计划,遴选1-2名干部以充实人员力量。③按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求,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的相关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做好单车费用支出登记及车辆费用公示前核对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1年9、10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帐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组织召开2022年中心本级部门预算编制部署会,全面整理汇总2022年中心本级预算安排,编制“一上”预算安排报表,报经中心党组审议。
5.按照《审计整改事项告知书》(舟审整事告〔2021〕13号)要求,配合业务处室消除整改发现的问题和落实改进措施,牵头完成整改报告,报送市审计局。
6.做好2021年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抽评工作,准备抽评会计资料,配合财政委派的会计事务所完成项目绩效抽评。
7.做好2021年度基本经费增人增资数据整理,落实基本经费预算追加。
8.按照财政部门要求,配合城投集团,做好全市旧台式电脑的资产账务接收工作。
9.联系和协调财政部门,做好中心本级公物仓搭建具体组织方案,明确实施步骤。
10.继续做好对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的合理控制,保障资金使用平稳有序,完成对旧账欠款的清理,加快项目资金收支结算,为年终关账做好准备。
(五)接待一处、二处
1.适时完成政务接待“分餐秀”评选活动。
2.适时完成全市性重大国际性会议会务保障的摸底考察及相关政务定点酒店接待保障前期准备工作。
3.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房产设备处
1.实施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相关工作。(重点)
2.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信息化项目立项前期工作。(重点)
3.做好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市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和定海大队、市海洋文化艺术中心、市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港所)。(重点)
4.做好行政中心主楼维修项目设计、立项等前期工作。(重点)
5.做好市行政中心地下人防工程项目立项、招标和施工工作。(重点)
6.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食堂空调改造和食堂设备更换项目立项和招标工作。(重点)
7.做好2022年度舟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和市行政中心维修计划编报工作。
8.做好舟山市人才之家服务大厅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9.做好市行政中心9号楼食堂西边连廊雨棚搭建工程施工。
10.陆续做好市行政中心各楼宇因“烟花”台风受损的维修。
11.做好市行政中心南北门3套速通门安装调试。
12.做好舟山市干部人事档案智能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验收、移交等。
13.做好2019、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工作。
14.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管理工作。
15.继续做好定海直管房产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房产合同签订、租金及水电费收缴、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处
1.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办公用能和垃圾分类等专项监察活动。(重点)
2.组织开展2021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拟安排9月8日-10日。(重点)
3.做好我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专题研讨与意见征集等工作。(重点)
4.印发2021年度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考核赋分办法。(重点)
5.做好市行政中心设备能源消耗运行管理项目的招标及项目实施工作,总投资40余万元。
6.对接省局节能处,做好我市公共机构资源能源管理平台数字化改造基层数据层采集模式及现管理平台功能调整与扩展。
7.积极对接国家电网,尽快落实行政中心大楼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于10月份尽快落地实施。
8.配合服务中心做好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绿色食堂创建的相关工作。
9.做好行政中心作为全国“水效领跑者”示范单位的相关创建资料内容及节水案例宣传的工作。
10.做好2022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项目及定额管理体系建设方案预算编制工作。
(八)安全保卫处
1.组织安保业务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重点)
2.组织行政中心反恐基础设施排查整改。(重点)
3.推进行政中心主楼北门及南西门人脸识别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重点)
4.筹划年度消防综合演练准备工作。(重点)
5.按要求继续落实好行政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重点)
6.督促推进人防工程设施更新升级建设。
7.督促推进监控盲区的探头加装工作。
8.做好保安队年度业务训练考核准备工作。
9.加强市行政中心各类施工的安全督查。
(九)市机关服务中心
1.推进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之家项目实施。对接相关部门及业务处室,组织工程采购、施工等相关工作;完成九大标志性成果画册制作工作;推进青田进口商品超市入驻工作;协助完成冠素堂企业食堂服务点建设并正式营运;协助做好“妈咪暖心小屋”规范化建设,参与省级星级小屋申报。(重点)
2.加强后勤社会化服务的管理和考核工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各食堂食材抽检工作,推进“浙食链”食材追溯系统运用。制定《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并实施机关食堂“日自查、周巡查、月走访、季考评”监管机制,细化物业、超市考核操作办法,加强日常走访巡查,形成全方位监督评价,全流程跟踪整改的后勤服务管理体系。对照“绿色食堂”创建要求,会同相关处室做好机关5家食堂功能布局调整设计、经费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重点)
3.继续推进餐饮系统交流互鉴,组织开展县(区)机关事务系统特色餐饮进市行政中心活动;推进绍兴菜进舟山机关食堂交流成果运用,建立后续绍兴食材采购机制,视情赴绍兴市行政中心开展特色餐饮交流活动;策划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教师节和中秋节美食节活动;开展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第三季度厨艺技能交流展示活动。配合接待二处做好政务定点酒店“分餐秀”现场展评活动。(重点)
4.持续抓好市行政中心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管理,开展垃圾分类、控烟等爱国卫生巡查,指导物业开展“垃圾分类智力大冲浪”活动。
5.组织开展全市机关事务系统岗位技能比武活动,协助各县区完成餐饮、礼宾、理发技能比武活动的落地。
6.开展扶贫助农活动,组织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采购832线上平台扶贫农产品。
7.开展机关食堂、物业、超市等社会化服务单位第三季度考核,切实提升服务品质;做好市行政中心中秋、国庆节日氛围营造,组织节前安全检查。
8.指导会议中心做好“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完成党员管理系统党员基础信息填报,组织党员观看红色电影。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做好全市公务用车技能比武驾驶员选拔、训练、参赛工作,协助定海区公务用车管理科办好本次全市公务用车技能比武竞赛。(重点)
2.继续推进全省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工作。(重点)
3.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开展“我为员工办实事”活动,增强员工的获得感、幸福感。(重点)
4.指导服务部开展“迎国庆保稳行”车辆定项大排查工作,对车容车貌以及GPS和车辆标识进行检查。
5.组织市本级公务用车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邀请新城大队教导员授课。
6.开展多样化培训工作,强化驾驶员“技能提升、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素养。
7.开展防疫常态化工作,切实落实车辆、人员的防疫措施。
8.落实财政关于车辆租赁文件精神,多渠道解决公务出行车辆紧缺状态,加快推进老干部车辆纳入平台管理工作。
9.开展精细化调度研讨工作,召开调度工作会议,优化“行稳致远”品牌,筹谋精细化服务品质再提升的方式方法。
10.党建工作:(1)开展“党员先锋+精细服务”主题党日活动;(2)开展“大美后勤”党员志愿服务;(3)组织支部党员参观见学,见识“四个舟山”建设发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