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1月10日,中心召开双月工作例会,认真总结2021年11-12月份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2022年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经领导审阅,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2021年11-12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2022年1-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持续深化做好“三服务”工作,中心领导开展行政中心各楼宇服务单位、县(区)、结对社区(村)走访调研。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总结评估等工作。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3.开展贫困结对户、困难干部职工、生病干部职工、后勤一线职工春节走访慰问相关工作;组织召开退休干部职工座谈会。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4.严密组织落实好“元旦”“春节”假期行政中心安全管理和值班值勤工作,确保行政中心安全稳定有序;做好行政中心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城投集团)启用后的停车管理,维护车场良好的运行秩序。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5.制定公车节能降耗方案,并组织驾驶员实施;开展节前专项车辆安全隐患大排查,安排“元旦”“春节”假期车辆人员值班,做好节日期间公务出行和应急用车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6.做好老干部用车的产权变更、车辆移交、安全检修等工作,谋划老干部用车管理办法,指导公车服务部做好老干部用车驾驶员招聘工作,并对新入职驾驶员进行安全服务培训。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7.按照财政授权支付改革变化,增强财务部门支付审核力量,规范支付审核流程,确保年初中心及各会计服务单位支付平稳安全有序。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8.做好2022年新账套开启工作,查对年初账务数据和预算预设指标,确保开账财务数据准确。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9.做好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装修项目控制价审核、招标工作,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室内装饰施工及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维修项目控制价审核、招标工作和南北门岗改造工程招标工作。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0.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春季病毒多发特点,落实落细各项防控举措,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11.做好2021年度县(区)、处室(单位)考评和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
12.全力做好市第八次党代会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13.加强机关干部之家的规范使用管理,进一步拓展后勤服务,完成主楼欢喜书店的入驻;对接工行舟山分行对行政中心取款设备进行升级换代,满足机关干部职工存取款服务需求。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4.实施行政中心主楼食堂风味菜品调整,完成舟山海岛土菜宣传画册的编印工作;做好市财政局食堂接管招标等相关工作,继续推进全国消费扶贫行动、“消费扶贫,爱心接力”活动;组织开展“春供展销”活动,为机关干部职工购置年货提供便利。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5.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抓好统筹协调。继续对接移动公司编制完成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技术方案,明确综合门户建设方案,谋划专题门户上线工作;协调基建房产设备处做好全省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挂牌试点项目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管理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
16.谋划制定2022年机关事务工作思路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制定十支队伍建设专项任务、节能低碳十大任务、行政中心环境品质提升十大任务、后勤服务品质提升十大任务并挂图上墙。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7.完成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评分并上报市委考评办;组织专家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网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复核情况公布创建结果;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评审、复评等工作并公布结果。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18.推进6家市属单位或楼宇开展能源审计;组织冬季办公用能和垃圾分类专项督查;谋划年度垃圾分类进机关宣传活动,制定市级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定期检查计划。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19.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广泛倡导并积极推进“光瓶行动”,通过倡议书发放、多媒体公益广告宣传、志愿服务等积极营造“光瓶行动”良好氛围,将“光瓶行动”纳入“制止餐饮浪费”测评体系,及时总结推进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及有效做法等。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总结评估等相关上级规定内容的工作落实。
2.继续深入开展“六讲六做”大宣讲活动,组织完成“之江杯”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竞测活动。
3.谋划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思路,起草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机关纪检工作的计划方案,提出支部学习、党日活动的年度建议稿。
(二)机关工会
1.做好工会台账整理工作并移交办公室存档。
2.做好2022年春节工会会员福利慰问品采购发放工作。
3.编制年度工会财务报表。
4.办理2022年工会会员生日蛋糕卡采购及发放工作。
5.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三)办公室
1.配合做好中心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做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制定、班子剖析材料撰写、民主生活会情况总结上报、会议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协助机关党委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工作,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组织协调工作;继续做好“六讲六做”“三为”专题实践、“六个一批”相关材料、信息、清单等编写、整理、报送工作。(重点)
2.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抓好统筹协调。继续对接移动公司编制完成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技术方案,明确综合门户建设方案,谋划专题门户上线工作;协调基建房产设备处做好全省挂牌试点项目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管理监管平台每月进展情况报送工作。(重点)
3.谋划制定2022年机关事务工作思路和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并制定中心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十支队伍建设专项任务及节能低碳十大任务、行政中心环境品质提升十大任务、后勤服务品质提升十大任务并挂图上墙。(重点)
4.组织县(区)中心及中心各处室(单位)年度考评、中心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等各类考核工作;做好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工作。(重点)
5.配合中心领导做好贫困结对户、困难干部职工、生病干部职工、后勤一线职工春节慰问和走访等相关工作。(重点)
6.谋划制定《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
7.高标准做好2022年度全市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会议、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退休干部座谈会及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各类会议组织协调工作。
8.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市纪委要求,继续开展“两法一条例”学习宣传。
9.加强信息宣传工作,联系舟山日报社做好市第八次党代会特刊宣传报道工作,制作数字机关事务短视频。
10.做好行政中心主楼三楼舟山群岛新区九大标志性成果图片展示各项准备工作。
11.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12.按照市保密委要求,开展微信、钉钉泄密专项整顿行动,制定专项行动具体落实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和宣传教育。
13.评选表彰2021年度全市系统优秀调研课题,并将优秀调研成果编印成册。
14.做好舟山机关事务公众号运维管理工作,并发布推文。
15.联系广告公司,制作机关事务工作荣誉墙并上墙展示。
16.协助做好“春节”假期行政中心安全管理与值班相关工作。
17.做好相关组织人事工作。①做好年终奖金、补贴发放工作;②做好市人力社保局事业相关年报上报工作;③做好2022年工资正常晋升工作;④完成春节前慰问、走访等相关工作;⑤做好事业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审核工作;⑥做好2名事业人员退休办理工作;⑦做好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申请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2年1、2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账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2022年新账套开启工作,查对年初账务数据和预算预设指标,确保开账财务数据准确。
5.按照财政授权支付改革变化,增强财务部门支付审核力量,规范支付审核流程,确保年初中心及各会计服务单位支付平稳安全有序。
6.做好中心及各会计服务单位春节前各类奖金补贴的发放工作。
7.做好2021年度未及时结算款项支付,包括政府投资性项目工程尾款的支付和账务调整。
8.做好中心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数据填报及上报财政部门。
(五)接待一处、二处
1.做好2021年度重要公务接待档案的整理、分类和归档工作,以及明年具体工作再细化。
2.做好接待系统网络单位工作交流及走访工作。
3.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基建房产设备处
1.做好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装修项目控制价审核、招标工作。(重点)
2.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室内装饰施工。(重点)
3.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重点)
4.做好行政中心主楼维修项目控制价审核、招标工作。(重点)
5.做好市行政中心南北门岗改造工程招标工作。
6.做好市行政中心各会议室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市委12楼常委会会议室整体改造、行政中心6号会议室视频会议室显示屏改造等),部分内容按实际需求提前实施。
7.做好市行政中心各项维保合同续签工作,其中弱电维保3年期合同通过招标进行续签。
8.做好市行政中心监控盲区点位增加工程。
9.启动2022年拟实施的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10.做好2019-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工作。
11.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管理工作。
12.做好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测绘和数据采集。
13.续做好定海直管房产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房产合同签订、租金及水电费收缴、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处
1.完成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评分并上报市委考评办。
2.组织专家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网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复核情况公布创建结果。
3.完成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评审、复评等工作并公布结果。
4.组织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单位进行培训,完成市行政中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5.推进6家市属单位或楼宇开展能源审计。
6.推进3所在舟高校和市委党校创建绿色学校(高等院校)。
7.组织开展冬季办公用能和垃圾分类专项督查。
8.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统计四季度报和年报并上报省局。
9.谋划2022年度垃圾分类进机关宣传活动,制定市级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定期检查计划。
(八)安全保卫处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认真落实市行政中心防控管理措施。
2.严密组织落实好“元旦”“春节”假期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值勤工作,确保双节期间,行政中心安全秩序。
3.开展2022年度保安队干部骨干竞聘工作。
4.做好市“两会”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准备。
5.组织“春节”假期后的作风整顿培训教育周活动。
6.筹划制订2022年度安保工作计划。
7.做好行政中心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城投)启用后的停车管理,维护车场良好的运行秩序。
(九)市机关服务中心
1.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春季病毒多发特点,落实落细防控举措,继续做好疫情常态化管控工作。(重点)
2.全力做好市第八次党代会服务保障工作。(重点)
3.拟定2022年服务中心工作思路,制定2022年后勤服务精细化提升十大行动计划。(重点)
4.实施行政中心主楼食堂风味菜品调整,完成舟山海岛土菜宣传画册的编印工作,做好市财政局食堂接管招标等相关工作(重点)
5.继续推进全国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消费扶贫,爱心接力”活动,组织开展“春供展销”活动,为机关干部职工购置年货提供便利。(重点)
6.积极做好所属在编与临聘人员的年终考核工作。
7.加强机关干部之家的规范使用管理,进一步拓展后勤服务,完成主楼欢喜书店的入驻;对接工行舟山分行对市行政中心取款设备进行升级换代,满足机关干部职工存取款服务需求。
8.继续做好2021年度就餐卡年审工作,开展2022年度机关各单位搭伙费收取工作。
9.结合元旦、春节购物高峰期实际,加强对京东、十足、和青田超市的价格与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
10.春节前对市行政中心开展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检查,做好行政中心节日氛围营造等工作;完成市行政中心垃圾清运、病媒生物防治等到期合同的采购工作。
11.持续做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适时谋划2022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制定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安排。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做好老干部用车的产权变更、车辆移交等工作。(重点)
2.指导公车服务部做好老干部用车驾驶员招聘工作,并对招聘驾驶员进行安全服务培训。(重点)
3.制定节能降耗方案,并组织驾驶员实施。(重点)
4.指导公车服务部做好2021年度驾驶员年终考核工作,并评选2021年度优秀驾驶员和文明示范车。(重点)
5.谋划制定老干部用车管理办法。
6.做好老干部车辆安全检修工作。
7.开展节前专项车辆安全隐患大排查。
8.制定2022年公车驾驶员队伍建设计划。
9.制定公车驾驶员2022年安全服务相关培训计划。
10.安排元旦、春节车辆和人员的值班,做好节日期间的公务出行和应急用车的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