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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3-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5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3月9日,中心召开双月工作例会,认真总结2022年1-2月份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2022年3-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经领导审阅,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3-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2022年3-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谋划年度“三服务”工作计划,中心领导开展县(区)中心、中心各处室(单位)及结对社区(村)走访调研。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围绕海岛共同富裕建设新任务,梳理共富清单,开展以“共富路上后勤人,共创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共富建设活动,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提升海洋城市的幸福指数。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3.组织中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市“两会”等会议精神。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4.制定2022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抓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等相关上级规定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5.协调对接大宗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方案事宜;根据市领导调整情况,完善相关安全管理信息,配套做好相关安保服务工作;积极推动监控盲点探头加装工程建设,完善安防监控网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6.做好全省一张网并网工作,和省平台软件开发商就并网事项进行沟通,调整软件使用版面,做好试行使用平稳过度工作;组织召开市本级公务用车新系统使用培训会和行车安全教育培训会;组织开展“五一”平台车辆隐患大排查,做好检查、整治、复查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7.根据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改革需要,对中心及各会计单位授权支付流程进行规范,重点突出零余额账户资金安全结算流程规范。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8.强化与市财政局、城投集团、资产云系统等部门协作,积极推动中心公物仓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9.做好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装修项目施工,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室内装饰施工,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做好行政中心主楼维修项目施工。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0.全力以赴做好市“两会”会务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11.推进机关后勤队伍建设提升。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制定中层换聘方案;统筹推进中心十支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分领域进行管理,将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挂图推进。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等培训。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2.做好市财政局食堂运营工作。加强管理与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服务保障顺利过渡。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市机关服务中心)

14.推进后勤服务精细化提升十大行动计划的实施;充实后勤服务监管员队伍,完善后勤服务巡检、考核、例会等整体联动后勤管理机制,提高监管实效;做好绿色食堂创建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主楼食堂施工期间餐饮服务保障方案。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5.全面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组织召开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完成中心网站移动端适配改造项目;对接大数据局做好数字化综合应用系统项目评审汇报工作;启动微信服务端信息同源发布管理业务等。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6.推进标准+法治融合提升。谋划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建设年度计划,对接县(区)中心及中心相关处室(单位),着手实施政务会议服务标准化、公物仓标准化、机关餐饮服务标准化等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制定印发《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7.组织召开2022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会;会同有关部门对2021年度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创建单位和复评单位创建台账进行评审,公布评审结果。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18.协助省局完成浙江海洋大学创建绿色学校评审,继续指导2所市属高校和党校系统推进绿色学校创建;组织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培训,完成市行政中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评审,指导普陀区行政中心、岱山县行政中心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19.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广泛倡导并积极推进“光瓶行动”,做好市“两会”等重要会议期间“光瓶行动”的宣传引导,联合安全保卫处开展“光瓶行动”进机关活动。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安全保卫处等)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根据上级党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年度党建工作要点。

2.组织中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市“两会”等会议精神。

3.做好参加2021年度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4.根据疫情情况,组织党员开展3月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5.配合中心党组书记、中心主任与分管领导以及分管领导与处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效能作风建设责任书》,指导处室(单位)负责人与所属人员签订年度责任书。

(二)机关工会

1.组织完成中心机关工会、女职委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2.制定《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间操活动实施方案》,参加培训,组织开展中心工间操活动。

3.发动中心机关妇女同志学习党代会系列报告,并向市直机关妇工委报送党代会热议反馈。

4.组织“三八”妇女节活动。

5.组织文体活动。

(三)办公室

1.全面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制定2022年度数字化改革工作思路;组织召开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完成中心网站移动端适配改造项目;做好数字化综合应用系统项目现场评审汇报准备工作;申报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管理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启动微信服务端信息同源发布管理业务。(重点)

2.推进标准+法治融合提升。谋划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建设年度计划,对接县(区)中心及中心相关处室(单位),着手实施政务会议服务标准化、公物仓标准化、机关餐饮服务标准化等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制定印发《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重点)

3.推进机关后勤队伍建设提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制定中层换聘方案;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等培训。统筹推进中心十支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分领域进行管理,挂图推进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重点)

4.推进后勤文化宣传品位提升。组织县(区)及中心各处室(单位)信息员召开系统信息宣传工作会议,总结分去年信息宣传工作,部署今年信息宣传工作;做好舟山机关事务公众号运维管理工作,并发布推文。(重点)

5.做好“共富路上后勤人,共创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共富建设活动动员会、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及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6.制定中心党组2022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7.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谋划年度“三服务”工作计划,配合主要领导赴中心各处室(单位)工作调研。

8.配合做好市“两会”服务保障综合协调、信息宣传、照片整理等相关工作。

9.修订印发《机关事务工作考评办法》。

10.重新调整印发中心相关议事机构文件,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11.编印2021年度全市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册,制定2021年度机关后勤理论调研工作方案并抓好部署落实。

12.谋划制定2022年度机关后勤讲坛方案。

13.做好2021年度机关事务工作大事记、年鉴编写上报工作;做好2021年度中心文件汇编工作。

14.联系广告公司,制作机关事务工作荣誉墙并将中心荣誉上墙展示。

15.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①做好事业人员人事档案审核整改及部分人员“三龄两历”认定工作;②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2年3、4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账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2022年部门预算出台后的预算指标计划核对工作,按照财政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算公示、采购预算公告等。

5.根据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改革需要,对中心及各会计单位授权支付流程进行规范,重点突出零余额账户资金安全结算流程规范。

6.与机关服务中心配合,做好机关食堂与中国银行合作进一步深化线上充值服务改造,实施一卡通系统与中银系统接口改造,完成线上充值手续费减免。

7.强化与财政局、城投集团、资产云系统等部门协作,积极推动中心公物仓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8.做好2021年度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年度报告编报,并上报审计局。

(五)接待一处、二处

1.前期准备并适时召开全市接待系统工作座谈会。

2.收集和梳理全市各县(区)精品民宿及农家乐相关情况,为公务接待餐饮保障多样性和各级需求做好基础性工作。

3.结合重要接待工作,与相关政务酒店对接制定公务接待保障细则及流程。

4.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房产设备处

1.做好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装修项目施工。(重点)

2.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室内装饰施工。(重点)

3.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重点)

4.做好行政中心主楼维修项目施工。(重点)

5.做好市行政中心南北门岗改造工程招标工作。

6.做好行政中心北广场东侧非机动车棚搭建工程施工。

7.做好市行政中心8号楼三楼连廊雨篷搭建工程施工。

8.做好大宗综合楼5楼办公用房分隔装修工程施工。

9.做好市行政中心8号楼三层办公室扩建工程施工。

10.做好市行政中心东侧膜结构雨棚制作及安装项目施工。

11.做好市行政中心各会议室改造前期准备工作(12楼市委常委会会议室整体改造等),部分内容按实际需求提前实施。

12.做好弱电3年维保招标。

13.做好市行政中心监控盲区点位增加工程施工,做好市行政中心监控系统扩容相关工作。

14.做好市行政中心楼顶门禁工作。

15.做好市行政中心各食堂燃气防爆安全改造工程。

16.做好市行政中心消防报警系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17.做好2022年市“两会”设备保障工作,包括代表证制作、会议签到、电子选举项目现场实施等,并参与会场现场管理,做好各项设备运行保障。

18.做好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可研编制提交市发改委审批。

19.做好2019、2020、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20.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管理工作。

21.做好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测绘和数据采集。

22.继续做好定海直管房产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房产合同签订、租金及水电费收缴、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处

1.印发《2022年舟山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重点)

2.组织召开2022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会。(重点)

3.制定印发《舟山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办法》。

4.修订印发《舟山市公共机构节能统计实施细则》。

5.会同有关部门对2021年度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创建单位和复评单位创建台账进行评审,公布评审结果。

6.组织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培训,完成市行政中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评审,指导普陀区行政中心、岱山县行政中心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7.协助省局完成浙江海洋大学创建绿色学校评审,继续指导2所市属高校和党校系统推进绿色学校创建。

8.继续推进市属6家单位或楼宇开展能源审计,完成能源审计报告。

9.完成市行政中心1号楼大厅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和验收等工作。

10.推进市公共能源资源管理平台软件优化,挖掘能耗数据潜能。

11.做好市“两会”等重要会议期间“光瓶行动”的宣传引导,联合安全保卫处开展“光瓶行动”进机关活动。

12.细化城镇垃圾分类行动年度工作计划,强化与市垃圾分类办、各功能区沟通交流。

13.继续推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综合楼合同能源托管项目的实施。

14.遴选并向省局申报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示范案例。

(八)安全保卫处

1.协调对接大宗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方案事宜。

2.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并根据中心年度工作总体要求,认真细化2022年度处室各项工作计划。

3.完善食堂燃气管理制度,并推进食堂工作人员安全操作的学习培训。

4.根据市领导调整情况,完善相关安全管理信息,配套做好相关安保服务工作(领导特征识别、车位安排等)。

5.积极推动监控盲点探头加装工程建设,完善安防监控网络。

6.对接相关部门,梳理行政中心各楼宇楼顶安全门禁和公共门窗安全限位方案。

7.总结梳理市党代会保障经验与不足,认真做好市“两会”安保工作准备。

8.按组织建设要求,继续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团建活动。

(九)市机关服务中心

1.做好市“两会”会议服务保障前期各项筹备及会中服务工作。(重点)

2.推进后勤服务精细化提升十大行动计划的实施;充实后勤服务监管员队伍,完善后勤服务巡检、考核、例会等整体联动后勤管理机制,提高监管实效;拓展便民服务,与中国银行合作,解决微信公众号充值千分之六手续费个人承担问题,在各楼宇设置自助应急服务点,提供急救包、针线盒等贴心服务,对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完成行政中心取款设备升级换代,满足机关干部职工存取款服务需求。(重点)

3.做好市财政局食堂运营工作。加强管理与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服务保障顺利过渡。(重点)

4.做好绿色食堂创建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主楼食堂施工期间餐饮服务保障方案。(重点)

5.根据管理中心党建工作安排,谋划2022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制定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安排。

6.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疫情防控与健康宣传工作。结合春季病媒生物防治特点,督促专业公司集中开展防范控制工作。持续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举措,做好常态化管控。联合卫健委、文明办对行政中心各单位落实控烟、垃圾分类、光瓶行动等进行联合检查。对北大楼食堂与超市走廊区域墙面进行规划,做好健康文化宣传阵地打造前期工作。

7.组织各食堂开展以营养早餐为主题的双月厨艺交流活动,开展2022年度机关各单位搭伙费收取工作。

8.协助市直机关工委做好各楼宇单位的工间操活动实施。

9.指导绿化服务公司制定行政中心各楼宇大厅绿植品种更换、摆放位置调整等方案,督促加强日常养护等工作。

10.指导物业完善保洁值勤制度,适当延长工作时间,重点对食堂、大厅、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进行巡检,确保跟踪服务到位。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组织召开党代会保障工作总结会议。(重点)

2.推进全省一张网并网工作,和省平台软件开发商就并网事项进行沟通,调整软件使用版面,做好试行使用平稳过渡工作。(重点)

3.做好市本级公务车和执法执勤车的GPS拆装更换工作。(重点)

4.组织召开市本级公务用车新系统使用培训会。

5.做好副厅级领导用车调整方案。

6.组织开展“五一”平台车辆隐患大排查,做好检查、整治、复查工作。

7.做好赴绿色石化基地公务车的消防工作,采购10套中巴车排气孔防火罩。

8.全力做好市“两会”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9.督促公车服务部组织平台驾驶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和“防春困”安全行车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防范意识。

10.督促公车服务部分批组织驾驶员进行体检,并对有开车隐患的身体状况进行排查。

11.应急保障用车执行反怠速政策以节约燃油并减少废气排放,以更好实行绿色低碳碳排放源行动。

12.组织党员学习市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学习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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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3-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消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15 16:37:23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3月9日,中心召开双月工作例会,认真总结2022年1-2月份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2022年3-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经领导审阅,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3-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2022年3-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谋划年度“三服务”工作计划,中心领导开展县(区)中心、中心各处室(单位)及结对社区(村)走访调研。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围绕海岛共同富裕建设新任务,梳理共富清单,开展以“共富路上后勤人,共创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共富建设活动,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提升海洋城市的幸福指数。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3.组织中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市“两会”等会议精神。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4.制定2022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抓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等相关上级规定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5.协调对接大宗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方案事宜;根据市领导调整情况,完善相关安全管理信息,配套做好相关安保服务工作;积极推动监控盲点探头加装工程建设,完善安防监控网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6.做好全省一张网并网工作,和省平台软件开发商就并网事项进行沟通,调整软件使用版面,做好试行使用平稳过度工作;组织召开市本级公务用车新系统使用培训会和行车安全教育培训会;组织开展“五一”平台车辆隐患大排查,做好检查、整治、复查工作。

(责任领导:宋良元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7.根据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改革需要,对中心及各会计单位授权支付流程进行规范,重点突出零余额账户资金安全结算流程规范。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8.强化与市财政局、城投集团、资产云系统等部门协作,积极推动中心公物仓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9.做好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装修项目施工,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室内装饰施工,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做好行政中心主楼维修项目施工。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0.全力以赴做好市“两会”会务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11.推进机关后勤队伍建设提升。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制定中层换聘方案;统筹推进中心十支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分领域进行管理,将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挂图推进。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等培训。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2.做好市财政局食堂运营工作。加强管理与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服务保障顺利过渡。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市机关服务中心)

14.推进后勤服务精细化提升十大行动计划的实施;充实后勤服务监管员队伍,完善后勤服务巡检、考核、例会等整体联动后勤管理机制,提高监管实效;做好绿色食堂创建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主楼食堂施工期间餐饮服务保障方案。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5.全面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组织召开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完成中心网站移动端适配改造项目;对接大数据局做好数字化综合应用系统项目评审汇报工作;启动微信服务端信息同源发布管理业务等。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6.推进标准+法治融合提升。谋划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建设年度计划,对接县(区)中心及中心相关处室(单位),着手实施政务会议服务标准化、公物仓标准化、机关餐饮服务标准化等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制定印发《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7.组织召开2022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会;会同有关部门对2021年度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创建单位和复评单位创建台账进行评审,公布评审结果。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18.协助省局完成浙江海洋大学创建绿色学校评审,继续指导2所市属高校和党校系统推进绿色学校创建;组织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培训,完成市行政中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评审,指导普陀区行政中心、岱山县行政中心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19.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广泛倡导并积极推进“光瓶行动”,做好市“两会”等重要会议期间“光瓶行动”的宣传引导,联合安全保卫处开展“光瓶行动”进机关活动。

(责任领导:孔凡昆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安全保卫处等)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根据上级党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年度党建工作要点。

2.组织中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市“两会”等会议精神。

3.做好参加2021年度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4.根据疫情情况,组织党员开展3月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5.配合中心党组书记、中心主任与分管领导以及分管领导与处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效能作风建设责任书》,指导处室(单位)负责人与所属人员签订年度责任书。

(二)机关工会

1.组织完成中心机关工会、女职委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2.制定《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间操活动实施方案》,参加培训,组织开展中心工间操活动。

3.发动中心机关妇女同志学习党代会系列报告,并向市直机关妇工委报送党代会热议反馈。

4.组织“三八”妇女节活动。

5.组织文体活动。

(三)办公室

1.全面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制定2022年度数字化改革工作思路;组织召开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完成中心网站移动端适配改造项目;做好数字化综合应用系统项目现场评审汇报准备工作;申报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管理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启动微信服务端信息同源发布管理业务。(重点)

2.推进标准+法治融合提升。谋划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建设年度计划,对接县(区)中心及中心相关处室(单位),着手实施政务会议服务标准化、公物仓标准化、机关餐饮服务标准化等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制定印发《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重点)

3.推进机关后勤队伍建设提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制定中层换聘方案;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等培训。统筹推进中心十支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分领域进行管理,挂图推进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重点)

4.推进后勤文化宣传品位提升。组织县(区)及中心各处室(单位)信息员召开系统信息宣传工作会议,总结分去年信息宣传工作,部署今年信息宣传工作;做好舟山机关事务公众号运维管理工作,并发布推文。(重点)

5.做好“共富路上后勤人,共创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共富建设活动动员会、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及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6.制定中心党组2022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7.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谋划年度“三服务”工作计划,配合主要领导赴中心各处室(单位)工作调研。

8.配合做好市“两会”服务保障综合协调、信息宣传、照片整理等相关工作。

9.修订印发《机关事务工作考评办法》。

10.重新调整印发中心相关议事机构文件,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11.编印2021年度全市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册,制定2021年度机关后勤理论调研工作方案并抓好部署落实。

12.谋划制定2022年度机关后勤讲坛方案。

13.做好2021年度机关事务工作大事记、年鉴编写上报工作;做好2021年度中心文件汇编工作。

14.联系广告公司,制作机关事务工作荣誉墙并将中心荣誉上墙展示。

15.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①做好事业人员人事档案审核整改及部分人员“三龄两历”认定工作;②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2年3、4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账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2022年部门预算出台后的预算指标计划核对工作,按照财政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算公示、采购预算公告等。

5.根据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改革需要,对中心及各会计单位授权支付流程进行规范,重点突出零余额账户资金安全结算流程规范。

6.与机关服务中心配合,做好机关食堂与中国银行合作进一步深化线上充值服务改造,实施一卡通系统与中银系统接口改造,完成线上充值手续费减免。

7.强化与财政局、城投集团、资产云系统等部门协作,积极推动中心公物仓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8.做好2021年度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年度报告编报,并上报审计局。

(五)接待一处、二处

1.前期准备并适时召开全市接待系统工作座谈会。

2.收集和梳理全市各县(区)精品民宿及农家乐相关情况,为公务接待餐饮保障多样性和各级需求做好基础性工作。

3.结合重要接待工作,与相关政务酒店对接制定公务接待保障细则及流程。

4.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房产设备处

1.做好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装修项目施工。(重点)

2.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的室内装饰施工。(重点)

3.做好舟山市警示教育基地扩建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重点)

4.做好行政中心主楼维修项目施工。(重点)

5.做好市行政中心南北门岗改造工程招标工作。

6.做好行政中心北广场东侧非机动车棚搭建工程施工。

7.做好市行政中心8号楼三楼连廊雨篷搭建工程施工。

8.做好大宗综合楼5楼办公用房分隔装修工程施工。

9.做好市行政中心8号楼三层办公室扩建工程施工。

10.做好市行政中心东侧膜结构雨棚制作及安装项目施工。

11.做好市行政中心各会议室改造前期准备工作(12楼市委常委会会议室整体改造等),部分内容按实际需求提前实施。

12.做好弱电3年维保招标。

13.做好市行政中心监控盲区点位增加工程施工,做好市行政中心监控系统扩容相关工作。

14.做好市行政中心楼顶门禁工作。

15.做好市行政中心各食堂燃气防爆安全改造工程。

16.做好市行政中心消防报警系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17.做好2022年市“两会”设备保障工作,包括代表证制作、会议签到、电子选举项目现场实施等,并参与会场现场管理,做好各项设备运行保障。

18.做好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可研编制提交市发改委审批。

19.做好2019、2020、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20.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管理工作。

21.做好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测绘和数据采集。

22.继续做好定海直管房产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房产合同签订、租金及水电费收缴、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处

1.印发《2022年舟山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重点)

2.组织召开2022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会。(重点)

3.制定印发《舟山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办法》。

4.修订印发《舟山市公共机构节能统计实施细则》。

5.会同有关部门对2021年度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创建单位和复评单位创建台账进行评审,公布评审结果。

6.组织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培训,完成市行政中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评审,指导普陀区行政中心、岱山县行政中心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7.协助省局完成浙江海洋大学创建绿色学校评审,继续指导2所市属高校和党校系统推进绿色学校创建。

8.继续推进市属6家单位或楼宇开展能源审计,完成能源审计报告。

9.完成市行政中心1号楼大厅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和验收等工作。

10.推进市公共能源资源管理平台软件优化,挖掘能耗数据潜能。

11.做好市“两会”等重要会议期间“光瓶行动”的宣传引导,联合安全保卫处开展“光瓶行动”进机关活动。

12.细化城镇垃圾分类行动年度工作计划,强化与市垃圾分类办、各功能区沟通交流。

13.继续推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综合楼合同能源托管项目的实施。

14.遴选并向省局申报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示范案例。

(八)安全保卫处

1.协调对接大宗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方案事宜。

2.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并根据中心年度工作总体要求,认真细化2022年度处室各项工作计划。

3.完善食堂燃气管理制度,并推进食堂工作人员安全操作的学习培训。

4.根据市领导调整情况,完善相关安全管理信息,配套做好相关安保服务工作(领导特征识别、车位安排等)。

5.积极推动监控盲点探头加装工程建设,完善安防监控网络。

6.对接相关部门,梳理行政中心各楼宇楼顶安全门禁和公共门窗安全限位方案。

7.总结梳理市党代会保障经验与不足,认真做好市“两会”安保工作准备。

8.按组织建设要求,继续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团建活动。

(九)市机关服务中心

1.做好市“两会”会议服务保障前期各项筹备及会中服务工作。(重点)

2.推进后勤服务精细化提升十大行动计划的实施;充实后勤服务监管员队伍,完善后勤服务巡检、考核、例会等整体联动后勤管理机制,提高监管实效;拓展便民服务,与中国银行合作,解决微信公众号充值千分之六手续费个人承担问题,在各楼宇设置自助应急服务点,提供急救包、针线盒等贴心服务,对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完成行政中心取款设备升级换代,满足机关干部职工存取款服务需求。(重点)

3.做好市财政局食堂运营工作。加强管理与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服务保障顺利过渡。(重点)

4.做好绿色食堂创建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主楼食堂施工期间餐饮服务保障方案。(重点)

5.根据管理中心党建工作安排,谋划2022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制定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安排。

6.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疫情防控与健康宣传工作。结合春季病媒生物防治特点,督促专业公司集中开展防范控制工作。持续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举措,做好常态化管控。联合卫健委、文明办对行政中心各单位落实控烟、垃圾分类、光瓶行动等进行联合检查。对北大楼食堂与超市走廊区域墙面进行规划,做好健康文化宣传阵地打造前期工作。

7.组织各食堂开展以营养早餐为主题的双月厨艺交流活动,开展2022年度机关各单位搭伙费收取工作。

8.协助市直机关工委做好各楼宇单位的工间操活动实施。

9.指导绿化服务公司制定行政中心各楼宇大厅绿植品种更换、摆放位置调整等方案,督促加强日常养护等工作。

10.指导物业完善保洁值勤制度,适当延长工作时间,重点对食堂、大厅、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进行巡检,确保跟踪服务到位。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组织召开党代会保障工作总结会议。(重点)

2.推进全省一张网并网工作,和省平台软件开发商就并网事项进行沟通,调整软件使用版面,做好试行使用平稳过渡工作。(重点)

3.做好市本级公务车和执法执勤车的GPS拆装更换工作。(重点)

4.组织召开市本级公务用车新系统使用培训会。

5.做好副厅级领导用车调整方案。

6.组织开展“五一”平台车辆隐患大排查,做好检查、整治、复查工作。

7.做好赴绿色石化基地公务车的消防工作,采购10套中巴车排气孔防火罩。

8.全力做好市“两会”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9.督促公车服务部组织平台驾驶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和“防春困”安全行车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防范意识。

10.督促公车服务部分批组织驾驶员进行体检,并对有开车隐患的身体状况进行排查。

11.应急保障用车执行反怠速政策以节约燃油并减少废气排放,以更好实行绿色低碳碳排放源行动。

12.组织党员学习市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学习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