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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9-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7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9月9日,中心召开全贯彻落实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务虚会精神专题学习会暨十大重点工作推进会,认真总结2022年7-8月份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2022年9-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经领导审阅,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9-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2022年9-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中心领导开展下基层、进企业助企纾困活动。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全面深入开展“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抓实抓好“五实五争”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五项机制十方面举措,按照市争先办要求,继续做好日常督查准备工作,及时总结“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开展情况。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3.结合中心“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实践活动,落实推进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全市机关党组织系统联动开展“解难题 强服务 助共富”活动。深入实施七大专项行动,全力助企纾困,贯彻落实稳经济“六条举措”,在全市系统深入开展服务助力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4.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与宣讲活动。着力打造中心“红色廉管家”清廉文化品牌,举办“海上清舟·红色廉管家”新提任科级干部廉政论坛。继续实施“啄木鸟在行动、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重点推进工作创新案例的征集工作,认真抓好党员积分季度积分评定,深化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5.做好中心资产清查、公物仓信息化架构建设的采购及招标工作,积极推动公物仓系统软件模块开发;落实资产账务盘查核实和实物现场核对,清理整顿闲置资产做好入库准备。对接财政部门推动全市公物仓管理办法及具体实施流程政策出台。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6.有序推进行政中心十大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和2022年度政府投资新建及续建项目;做好2022年市行政中心消防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工作;做好市行政中心会议厅改造(12楼市委常委会议室整体改造等)设备采购工作。做好舟山市清廉教育馆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做好部分市属单位改造施工项目。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7.继续推进节能低碳十大行动。全力推进绿色食堂创建;指导在舟高校开展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推进年度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继续推进市属单位“无废机关”创建;召开年度能源审计协调会,部署能源审计工作;按照省局零碳机关创建标准与要求,做好行政中心1号楼能源资源消耗数字化计量服务项目的招标及实施工作。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8.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培训。做好省局生活垃圾分类暗访的检查;组织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第三方测评,印发红黑榜;调研走访生活垃圾分类黑榜单位,进行现场督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和积分兑换活动。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9.继续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重点推进通用资产平台项目建设,确保顺利通过省局验收考评;完善微信服务端管理业务;在浙政钉平台打造机关整体智治应用模块;做好2022年信息化项目方案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一期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数字化能力。

(责任领导:刘波等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0.推进标准+法治融合提升。制定《舟山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手梳理机关事务制度文件,进行废立改;对接指导相关处室开展政务会议服务标准化、公物仓建设标准化等标准化试点调研等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1.推进机关后勤队伍建设提升。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数字化改革等培训。统筹推进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总结提炼十支队伍建设创新案例,协调各支团队统筹开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服务理念等培训,挂图推进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

12.锚定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抓紧抓实行政中心除险保安、防汛防台等工作,召开除险保安工作会议。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各处室、单位)

13.配合行政中心主楼维修项目的安全推进,认真落实好安全督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跟踪督促城投公司加快推进大宗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行政中心消防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建设。组织开展行政中心消防综合演练;积极推进消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14.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安保、会议、餐饮、公共区域消杀、车辆保障等疫情防控措施,抓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市机关服务中心、公车保障中心等)

15.全力推进主楼“绿色食堂”创建工作,做好主楼食堂基建和厨具改造工程建设,保障主楼食堂恢复正常运营,做好创建台账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相关处室)

16.做好行政中心4家机关食堂新一轮招标等相关工作;赴湖州市、衢州市行政中心开展舟山特色菜肴交流活动,组织主楼食堂厨师赴市相关酒店学习特色菜;组织2022年第五次双月厨艺交流活动;建立“舟山味道”菜肴标准化数据库,适时推广到中心所属8家机关食堂和相关餐饮企业。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相关处室)

17.联动市供销社及相关力量,开展进衢州市行政中心名特优渔农产品展销活动;拓展一卡通消费合作基点,增设人才书吧卡机消费点;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供应商等持续开展“百县千碗”“山海协作”“助农惠农”等进机关活动。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8.全力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启动开展“小岛冷菜”展示评选活动。

(责任领导:刘波、郑科华  责任部门:接待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

19.继续开展全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指导服务部做好公务用车平台ETC权属变更工作;对接省公车保障平台,提升公务用车数字化改革使用省平台数据活跃度;做好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百日安全竞赛总结工作。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继续推进“啄木鸟”在行动,重点推进工作创新案例的征集工作。(重点)

2.结合中心“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实践活动,落实推进工委关于全市机关党组织系统联动开展“解难题 强服务 助共富”活动。(重点)

3.推进“红色廉管家”清廉文化品牌建设,举办“海上清舟·红色廉管家”新提任科级干部廉政论坛。(重点)

4.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期间各项志愿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第三季度内部巡查工作。

6.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廉政提醒教育。

(二)机关工会

1.组织参加市直机关群体联赛羽毛球比赛。

2.组织开展中心书法交流活动。

3.配合“海上清舟·红色廉管家”建设,发放“倡清廉家风 建廉洁家庭”倡议书。

4.组织中心文体活动。

(三)办公室

1.继续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抓好统筹协调,重点推进通用资产平台项目建设,确保顺利通过省局验收;做好2022年信息化项目方案编制;做好2022年信息化项目考核准备工作;完善微信服务端管理业务;对中心网站进行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在浙政钉平台打造机关整体智治应用模块中心;开展一期数字化改革培训;着手撰写数字化调研课题;配合做好省建数字化项目相关工作。(重点)

2.推进标准+法治融合提升。制定《舟山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手梳理机关事务制度文件,进行废立改;对接指导相关处室开展政务会议服务标准化、公物仓建设标准化等标准化试点调研等相关工作。(重点)

3.推进机关后勤队伍建设提升。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数字化改革等培训。统筹推进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总结提炼十支队伍建设创新案例,协调各支团队统筹开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服务理念等培训,挂图推进9-10月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重点)

4.配合做好中心“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和“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社会”主题实践活动相关工作。撰写调研课题《机关事务系统共富实践活动在舟山的探索和思考》;做好“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日常督查准备工作,落实五项机制落实十条举措,晾晒考评9-10月“十大重点”工作、“三大行动”任务和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推进情况。(重点)

5.推进后勤文化宣传品位提升。总结提炼创新工作经验做法,陆续推出中心创新工作案例专刊。健全信息约稿机制,进一步提升省局、两办等上级单位信息录用率,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用好“舟山机关后勤”公众号,继续宣传好机关事务工作。(重点)

6.收集汇总2022年度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后勤理论调研文章并进行评选,推荐优秀课题上报省局。完成调研课题《机关事务系统共富实践活动在舟山的探索和思考》撰写。(重点)

7.做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相关工作,重点学习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及理论书籍《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规定内容学习。

8.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配合中心主要领导赴县(区)中心开展工作调研,配合中心领导赴结对村开展“三服务”活动;做好“三服务小管家”平台9-10月活动填报工作。

9.高标准做好中心各类会议及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10.对照“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和2022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办法要求,督促做好9-10月份中心十大重点工作任务及三大行动及十支队伍建设的推进落实。

11.制定印发《中心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12.做好防御台风“轩岚诺”值班协调、信息宣传等相关工作;做好“中秋”“国庆”假期行政中心值班组织协调工作

13.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①做好第三季度平时考核工作;②做好公务员考录、遴选后续相关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2年9、10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账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尤其2023年度政府投资性项目预算编报,联系业务部门完成预算项目明细和绩效考核目标汇总,并上报中心党组审议后报送财政。(重点)

5.加快中心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落实资产账务盘查核实和实物现场核对,清理整顿闲置资产做好入库准备。(重点)

6.加快做好中心资产清查、公物仓信息化架构建设的采购及招标工作,积极推动公物仓系统软件模块开发。(重点)

7.加快做好中心仓库清理整顿,归置闲置资产纳入公物仓储库房,对行政中心仓库和公务仓储库房进行基础整修。(重点)

8.对接财政部门推动全市公物仓管理办法及具体实施流程政策出台。(重点)

9.继续做好2022年中心本级部门预算,尤其是项目资金和政府投资性项目预算执行推进,对接财政部门和中心业务处室,及时通报各类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五)接待一处

1.参与保障市委组织部举办的“经略海洋 蓝海红帆”全国党刊总编舟山行重要活动以及前期准备“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活动相关事宜。(重点)

2.举办”小岛冷菜“评选展示活动,筹划下半年全市政务接待工作业务培训会。(重点)

3.撰写接待处室调研课题。

4.继续在任务中使用“点位清单”和“小岛你好”系列席卡和手册,收集建议加以改进。

5.参加中心的各项学习、会议,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接待二处

1.开展“小岛冷菜”展示评选活动,落实展评责任人,建立通讯名录;9月中下旬上线,9月下旬至10月组织专家最终评定,并汇编成册;结合此活动将对六横等地进行考察。(重点)

2.加深点位清单化操作表中各条目的熟练度,加强点位的操作记忆与执行力度。

3.加强同批任务中信息互通的习惯养成,主动对接、时刻提醒,共同保障任务的有序推进。

4.做好第五届世界油商大会照片、数据等的软件输入工作,做好各接待员承接范围内的小结,总结自身接待经验,增强服务保障定力。

5.积极参加中心举办的各项党建活动,加强自身学习。

(七)基建房产设备处

1.做好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中市行政中心6号楼外墙维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所和环南所办公楼维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普陀大队附属楼外立面改造、市行政中心主楼绿色食堂改造、市城管局和市财政局办公楼维修等5个项目的施工工作。(重点)

2.做好2022年市行政中心消防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工作。(重点)

3.做好市行政中心会议厅改造(12楼市委常委会议室整体改造等)设备采购工作。(重点)

4.做好市戒毒所备勤楼维修项目施工工作。(重点)

5.做好市教育警示基地投入使用前的相关工作。(重点)

6.做好舟山市清廉教育馆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重点)

7.做好2019、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8.做好2023年政府投资计划申报相关前期工作。

9.做好企业云服务多功能大厅装修工程施工收尾及家具采购。

10.做好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综合楼维修工程施工。

11.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管理工作。

12.继续做好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补测录入复核和查验,以及业务流程测试。

13.继续做好定海直管房产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房产合同签订、租金及水电费收缴、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八)公共机构节能处

1.组织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培训。(重点)

2.组织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评审,公布名单。(重点)

3.组织年度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复核评审,公布保留名单。(重点)

4.推进年度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重点)

5.协助服务中心做好绿色食堂创建工作。(重点)

6.筹划明年工作,做好明年工作经费预算申报。

7.做好1号楼能源资源消耗数字化计量服务项目的招标及实施。(重点)

8.做好1号楼“零碳机关”创建的台账资料的收集及整理。

9.继续指导在舟高校开展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重点)

10.继续协调舟山医院、浙江普陀医院等2家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准备。(重点)

11.配合兴港物业在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综合楼开展节能改造。

12.召开年度能源审计协调会,部署能源审计工作。

13.收集整理上报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3季度报。

14.开展一期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并及时印发红黑榜。

15.组织一期垃圾分类进机关宣传活动,组织一期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参观学习,做好省局生活垃圾分类暗访的检查。

16.收集汇总全市公共机构光瓶行动、反食品浪费等资料。

17.组织召开“无废机关”建设推进会。

18.垃圾分类积分小程序上线推广。

(九)安全保卫处

1.锚定党的二十大召开,全力做好除险保安工作,确保行政中心安全有序运行。(重点)

2.组织消防综合演练。(重点)

3.组织保安队年度业务训练竞赛。(重点)

4.组织大宗综合楼消防灭火器的更换工作。(重点)

5.积极推动大宗综合楼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重点)

6.认真落实好中秋、国庆假期的安全值班执勤管理,确保假期行政中心安全稳定。

7.积极推动行政中心消防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建设。

8.继续落实好行政中心进出口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把牢机关疫情防控入口关。

(十)市机关服务中心

1.继续做好会议服务、餐饮保障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重点加强对礼宾服务队的指导,召开礼宾服务队赴省人民大会堂培训成果展示会,并结合实际做好培训成果的转化应用;对照新印发的《舟山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操作标准》通知精神,查漏补缺,集中梳理,严格按照新标准对行政中心各公共区域、机关食堂垃圾分类建设进行再完善再提高,确保将新的标准落到实处;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和疫情防控等工作,毫不松懈抓好餐饮、会务、物业、理发等部位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

2.完成主楼食堂基建和厨具改造工程建设,主楼食堂恢复正常运营,基本完成绿色食堂创建台账准备工作。

3.完成行政中心4家机关食堂经营合同到期后新一轮招标等相关工作;对接市纪委,积极协助做好廉政教育基地二期项目物业招标等相关工作;继续与市卫健委合作开展每月专家坐诊服务活动;继续依托“政府+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的“三服务”帮扶和食材供应链模式,做好下半年指标任务的消费帮扶工作;联动市供销社及相关力量,做好进衢州市行政中心名特优渔农产品展销活动;拓展一卡通消费合作基点,加强与外部机构合作,增设干洗、家政等服务,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更多的生活便捷。(重点)

4.赴湖州市、衢州市行政中心开展舟山特色菜肴交流活动,组织主楼食堂厨师赴市相关酒店学习特色菜;联合农业农村局、农产品供应商等持续开展“百县千碗”“山海协作”“助农惠农”等进机关活动;组织2022年第五次双月厨艺交流活动,切实提升机关食堂厨艺水平,创新食堂风味菜肴;发挥郭金伟名家工作室的引领作用和技艺辐射,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各类美食培训活动,常态化组织厨师骨干拍摄美食节目,推广适合家庭制作的菜肴,传播“爱的味道”及时更新公众号内容;建立“舟山味道”菜肴标准化数据库,根据每个季节特点推出一套“十道创舟山新菜肴”,并推广到中心所属8家机关食堂和相关餐饮企业。(重点)

5.选派礼宾服务队餐饮保障队员赴省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开展学习培训;对礼宾服务队“师徒结对、匠心传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组织礼宾服务队开展1次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业务技能比武、1次以“如何提升服务品质”为主题的学习分享会、1次以“助力共同富裕”为主题的团建活动,邀请专业讲师对礼宾服务队进行插花、茶道培训,进一步提升队员职业素养;郭金伟工作室联合市妇联开展一次“妈妈的味道”厨艺培训活动;组织召开社会化服务单位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并部署物业、绿化、超市、书屋、医务室等单位的服务保障工作。

6.积极运行好积分兑换活动,依托“金点子”征集、“满意度测评”等掌上意见建议征集支点;进一步改进机关食堂“阳光厨房”智能化监管设备,实现后厨运作状况同步播放,提高即知即改的工作实效;持续加大“数字化+机关事务”融合力度,及时传递后勤服务信息,传播后勤服务文化。

7.继续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重点,及时关注各类信息报道,积极组织党员开展系列学习教育;继续抓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和浙政钉“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的应用。

(十一)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继续开展对全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

2.继续指导服务部做好公务用车平台ETC权属变更工作(重点)

3.继续对接省公车保障平台,提升公务用车数字化改革使用省平台数据活跃度。(重点)

4.为提高车辆保障优质服务,对纳入全市车辆保障范围内的单位满意度电话回访工作。(重点)

5.做好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百日安全竞赛总结工作。(重点)

6.做好新能源车充电桩规划安装工作。

7.指导公车服务部开展车辆、车况安全大检查。

8.做好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3年度预算工作。

9.指导公车服务部开展驾驶员服务品质提升培训。

10.党建工作:1.学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员锚定目标,守正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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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9-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消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27 15:56:16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9月9日,中心召开全贯彻落实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务虚会精神专题学习会暨十大重点工作推进会,认真总结2022年7-8月份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2022年9-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经领导审阅,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9-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2022年9-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中心领导开展下基层、进企业助企纾困活动。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全面深入开展“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抓实抓好“五实五争”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五项机制十方面举措,按照市争先办要求,继续做好日常督查准备工作,及时总结“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开展情况。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3.结合中心“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实践活动,落实推进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全市机关党组织系统联动开展“解难题 强服务 助共富”活动。深入实施七大专项行动,全力助企纾困,贯彻落实稳经济“六条举措”,在全市系统深入开展服务助力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4.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与宣讲活动。着力打造中心“红色廉管家”清廉文化品牌,举办“海上清舟·红色廉管家”新提任科级干部廉政论坛。继续实施“啄木鸟在行动、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重点推进工作创新案例的征集工作,认真抓好党员积分季度积分评定,深化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5.做好中心资产清查、公物仓信息化架构建设的采购及招标工作,积极推动公物仓系统软件模块开发;落实资产账务盘查核实和实物现场核对,清理整顿闲置资产做好入库准备。对接财政部门推动全市公物仓管理办法及具体实施流程政策出台。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6.有序推进行政中心十大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和2022年度政府投资新建及续建项目;做好2022年市行政中心消防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工作;做好市行政中心会议厅改造(12楼市委常委会议室整体改造等)设备采购工作。做好舟山市清廉教育馆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做好部分市属单位改造施工项目。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7.继续推进节能低碳十大行动。全力推进绿色食堂创建;指导在舟高校开展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推进年度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继续推进市属单位“无废机关”创建;召开年度能源审计协调会,部署能源审计工作;按照省局零碳机关创建标准与要求,做好行政中心1号楼能源资源消耗数字化计量服务项目的招标及实施工作。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8.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培训。做好省局生活垃圾分类暗访的检查;组织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第三方测评,印发红黑榜;调研走访生活垃圾分类黑榜单位,进行现场督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和积分兑换活动。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9.继续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重点推进通用资产平台项目建设,确保顺利通过省局验收考评;完善微信服务端管理业务;在浙政钉平台打造机关整体智治应用模块;做好2022年信息化项目方案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一期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数字化能力。

(责任领导:刘波等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0.推进标准+法治融合提升。制定《舟山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手梳理机关事务制度文件,进行废立改;对接指导相关处室开展政务会议服务标准化、公物仓建设标准化等标准化试点调研等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1.推进机关后勤队伍建设提升。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数字化改革等培训。统筹推进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总结提炼十支队伍建设创新案例,协调各支团队统筹开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服务理念等培训,挂图推进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

12.锚定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抓紧抓实行政中心除险保安、防汛防台等工作,召开除险保安工作会议。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各处室、单位)

13.配合行政中心主楼维修项目的安全推进,认真落实好安全督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跟踪督促城投公司加快推进大宗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行政中心消防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建设。组织开展行政中心消防综合演练;积极推进消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14.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安保、会议、餐饮、公共区域消杀、车辆保障等疫情防控措施,抓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市机关服务中心、公车保障中心等)

15.全力推进主楼“绿色食堂”创建工作,做好主楼食堂基建和厨具改造工程建设,保障主楼食堂恢复正常运营,做好创建台账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相关处室)

16.做好行政中心4家机关食堂新一轮招标等相关工作;赴湖州市、衢州市行政中心开展舟山特色菜肴交流活动,组织主楼食堂厨师赴市相关酒店学习特色菜;组织2022年第五次双月厨艺交流活动;建立“舟山味道”菜肴标准化数据库,适时推广到中心所属8家机关食堂和相关餐饮企业。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相关处室)

17.联动市供销社及相关力量,开展进衢州市行政中心名特优渔农产品展销活动;拓展一卡通消费合作基点,增设人才书吧卡机消费点;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供应商等持续开展“百县千碗”“山海协作”“助农惠农”等进机关活动。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8.全力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启动开展“小岛冷菜”展示评选活动。

(责任领导:刘波、郑科华  责任部门:接待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

19.继续开展全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指导服务部做好公务用车平台ETC权属变更工作;对接省公车保障平台,提升公务用车数字化改革使用省平台数据活跃度;做好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百日安全竞赛总结工作。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继续推进“啄木鸟”在行动,重点推进工作创新案例的征集工作。(重点)

2.结合中心“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实践活动,落实推进工委关于全市机关党组织系统联动开展“解难题 强服务 助共富”活动。(重点)

3.推进“红色廉管家”清廉文化品牌建设,举办“海上清舟·红色廉管家”新提任科级干部廉政论坛。(重点)

4.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期间各项志愿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第三季度内部巡查工作。

6.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廉政提醒教育。

(二)机关工会

1.组织参加市直机关群体联赛羽毛球比赛。

2.组织开展中心书法交流活动。

3.配合“海上清舟·红色廉管家”建设,发放“倡清廉家风 建廉洁家庭”倡议书。

4.组织中心文体活动。

(三)办公室

1.继续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抓好统筹协调,重点推进通用资产平台项目建设,确保顺利通过省局验收;做好2022年信息化项目方案编制;做好2022年信息化项目考核准备工作;完善微信服务端管理业务;对中心网站进行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在浙政钉平台打造机关整体智治应用模块中心;开展一期数字化改革培训;着手撰写数字化调研课题;配合做好省建数字化项目相关工作。(重点)

2.推进标准+法治融合提升。制定《舟山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手梳理机关事务制度文件,进行废立改;对接指导相关处室开展政务会议服务标准化、公物仓建设标准化等标准化试点调研等相关工作。(重点)

3.推进机关后勤队伍建设提升。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数字化改革等培训。统筹推进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总结提炼十支队伍建设创新案例,协调各支团队统筹开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服务理念等培训,挂图推进9-10月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重点)

4.配合做好中心“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和“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社会”主题实践活动相关工作。撰写调研课题《机关事务系统共富实践活动在舟山的探索和思考》;做好“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日常督查准备工作,落实五项机制落实十条举措,晾晒考评9-10月“十大重点”工作、“三大行动”任务和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推进情况。(重点)

5.推进后勤文化宣传品位提升。总结提炼创新工作经验做法,陆续推出中心创新工作案例专刊。健全信息约稿机制,进一步提升省局、两办等上级单位信息录用率,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用好“舟山机关后勤”公众号,继续宣传好机关事务工作。(重点)

6.收集汇总2022年度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后勤理论调研文章并进行评选,推荐优秀课题上报省局。完成调研课题《机关事务系统共富实践活动在舟山的探索和思考》撰写。(重点)

7.做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相关工作,重点学习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及理论书籍《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规定内容学习。

8.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配合中心主要领导赴县(区)中心开展工作调研,配合中心领导赴结对村开展“三服务”活动;做好“三服务小管家”平台9-10月活动填报工作。

9.高标准做好中心各类会议及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10.对照“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和2022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办法要求,督促做好9-10月份中心十大重点工作任务及三大行动及十支队伍建设的推进落实。

11.制定印发《中心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12.做好防御台风“轩岚诺”值班协调、信息宣传等相关工作;做好“中秋”“国庆”假期行政中心值班组织协调工作

13.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①做好第三季度平时考核工作;②做好公务员考录、遴选后续相关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2年9、10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账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尤其2023年度政府投资性项目预算编报,联系业务部门完成预算项目明细和绩效考核目标汇总,并上报中心党组审议后报送财政。(重点)

5.加快中心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落实资产账务盘查核实和实物现场核对,清理整顿闲置资产做好入库准备。(重点)

6.加快做好中心资产清查、公物仓信息化架构建设的采购及招标工作,积极推动公物仓系统软件模块开发。(重点)

7.加快做好中心仓库清理整顿,归置闲置资产纳入公物仓储库房,对行政中心仓库和公务仓储库房进行基础整修。(重点)

8.对接财政部门推动全市公物仓管理办法及具体实施流程政策出台。(重点)

9.继续做好2022年中心本级部门预算,尤其是项目资金和政府投资性项目预算执行推进,对接财政部门和中心业务处室,及时通报各类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五)接待一处

1.参与保障市委组织部举办的“经略海洋 蓝海红帆”全国党刊总编舟山行重要活动以及前期准备“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活动相关事宜。(重点)

2.举办”小岛冷菜“评选展示活动,筹划下半年全市政务接待工作业务培训会。(重点)

3.撰写接待处室调研课题。

4.继续在任务中使用“点位清单”和“小岛你好”系列席卡和手册,收集建议加以改进。

5.参加中心的各项学习、会议,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接待二处

1.开展“小岛冷菜”展示评选活动,落实展评责任人,建立通讯名录;9月中下旬上线,9月下旬至10月组织专家最终评定,并汇编成册;结合此活动将对六横等地进行考察。(重点)

2.加深点位清单化操作表中各条目的熟练度,加强点位的操作记忆与执行力度。

3.加强同批任务中信息互通的习惯养成,主动对接、时刻提醒,共同保障任务的有序推进。

4.做好第五届世界油商大会照片、数据等的软件输入工作,做好各接待员承接范围内的小结,总结自身接待经验,增强服务保障定力。

5.积极参加中心举办的各项党建活动,加强自身学习。

(七)基建房产设备处

1.做好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中市行政中心6号楼外墙维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所和环南所办公楼维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普陀大队附属楼外立面改造、市行政中心主楼绿色食堂改造、市城管局和市财政局办公楼维修等5个项目的施工工作。(重点)

2.做好2022年市行政中心消防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工作。(重点)

3.做好市行政中心会议厅改造(12楼市委常委会议室整体改造等)设备采购工作。(重点)

4.做好市戒毒所备勤楼维修项目施工工作。(重点)

5.做好市教育警示基地投入使用前的相关工作。(重点)

6.做好舟山市清廉教育馆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重点)

7.做好2019、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8.做好2023年政府投资计划申报相关前期工作。

9.做好企业云服务多功能大厅装修工程施工收尾及家具采购。

10.做好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综合楼维修工程施工。

11.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管理工作。

12.继续做好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补测录入复核和查验,以及业务流程测试。

13.继续做好定海直管房产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房产合同签订、租金及水电费收缴、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八)公共机构节能处

1.组织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培训。(重点)

2.组织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评审,公布名单。(重点)

3.组织年度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复核评审,公布保留名单。(重点)

4.推进年度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重点)

5.协助服务中心做好绿色食堂创建工作。(重点)

6.筹划明年工作,做好明年工作经费预算申报。

7.做好1号楼能源资源消耗数字化计量服务项目的招标及实施。(重点)

8.做好1号楼“零碳机关”创建的台账资料的收集及整理。

9.继续指导在舟高校开展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重点)

10.继续协调舟山医院、浙江普陀医院等2家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准备。(重点)

11.配合兴港物业在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综合楼开展节能改造。

12.召开年度能源审计协调会,部署能源审计工作。

13.收集整理上报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3季度报。

14.开展一期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并及时印发红黑榜。

15.组织一期垃圾分类进机关宣传活动,组织一期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参观学习,做好省局生活垃圾分类暗访的检查。

16.收集汇总全市公共机构光瓶行动、反食品浪费等资料。

17.组织召开“无废机关”建设推进会。

18.垃圾分类积分小程序上线推广。

(九)安全保卫处

1.锚定党的二十大召开,全力做好除险保安工作,确保行政中心安全有序运行。(重点)

2.组织消防综合演练。(重点)

3.组织保安队年度业务训练竞赛。(重点)

4.组织大宗综合楼消防灭火器的更换工作。(重点)

5.积极推动大宗综合楼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重点)

6.认真落实好中秋、国庆假期的安全值班执勤管理,确保假期行政中心安全稳定。

7.积极推动行政中心消防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建设。

8.继续落实好行政中心进出口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把牢机关疫情防控入口关。

(十)市机关服务中心

1.继续做好会议服务、餐饮保障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重点加强对礼宾服务队的指导,召开礼宾服务队赴省人民大会堂培训成果展示会,并结合实际做好培训成果的转化应用;对照新印发的《舟山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操作标准》通知精神,查漏补缺,集中梳理,严格按照新标准对行政中心各公共区域、机关食堂垃圾分类建设进行再完善再提高,确保将新的标准落到实处;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和疫情防控等工作,毫不松懈抓好餐饮、会务、物业、理发等部位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

2.完成主楼食堂基建和厨具改造工程建设,主楼食堂恢复正常运营,基本完成绿色食堂创建台账准备工作。

3.完成行政中心4家机关食堂经营合同到期后新一轮招标等相关工作;对接市纪委,积极协助做好廉政教育基地二期项目物业招标等相关工作;继续与市卫健委合作开展每月专家坐诊服务活动;继续依托“政府+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的“三服务”帮扶和食材供应链模式,做好下半年指标任务的消费帮扶工作;联动市供销社及相关力量,做好进衢州市行政中心名特优渔农产品展销活动;拓展一卡通消费合作基点,加强与外部机构合作,增设干洗、家政等服务,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更多的生活便捷。(重点)

4.赴湖州市、衢州市行政中心开展舟山特色菜肴交流活动,组织主楼食堂厨师赴市相关酒店学习特色菜;联合农业农村局、农产品供应商等持续开展“百县千碗”“山海协作”“助农惠农”等进机关活动;组织2022年第五次双月厨艺交流活动,切实提升机关食堂厨艺水平,创新食堂风味菜肴;发挥郭金伟名家工作室的引领作用和技艺辐射,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各类美食培训活动,常态化组织厨师骨干拍摄美食节目,推广适合家庭制作的菜肴,传播“爱的味道”及时更新公众号内容;建立“舟山味道”菜肴标准化数据库,根据每个季节特点推出一套“十道创舟山新菜肴”,并推广到中心所属8家机关食堂和相关餐饮企业。(重点)

5.选派礼宾服务队餐饮保障队员赴省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开展学习培训;对礼宾服务队“师徒结对、匠心传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组织礼宾服务队开展1次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业务技能比武、1次以“如何提升服务品质”为主题的学习分享会、1次以“助力共同富裕”为主题的团建活动,邀请专业讲师对礼宾服务队进行插花、茶道培训,进一步提升队员职业素养;郭金伟工作室联合市妇联开展一次“妈妈的味道”厨艺培训活动;组织召开社会化服务单位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并部署物业、绿化、超市、书屋、医务室等单位的服务保障工作。

6.积极运行好积分兑换活动,依托“金点子”征集、“满意度测评”等掌上意见建议征集支点;进一步改进机关食堂“阳光厨房”智能化监管设备,实现后厨运作状况同步播放,提高即知即改的工作实效;持续加大“数字化+机关事务”融合力度,及时传递后勤服务信息,传播后勤服务文化。

7.继续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重点,及时关注各类信息报道,积极组织党员开展系列学习教育;继续抓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和浙政钉“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的应用。

(十一)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继续开展对全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

2.继续指导服务部做好公务用车平台ETC权属变更工作(重点)

3.继续对接省公车保障平台,提升公务用车数字化改革使用省平台数据活跃度。(重点)

4.为提高车辆保障优质服务,对纳入全市车辆保障范围内的单位满意度电话回访工作。(重点)

5.做好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百日安全竞赛总结工作。(重点)

6.做好新能源车充电桩规划安装工作。

7.指导公车服务部开展车辆、车况安全大检查。

8.做好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3年度预算工作。

9.指导公车服务部开展驾驶员服务品质提升培训。

10.党建工作:1.学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员锚定目标,守正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