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2023年1-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持续深化做好“三服务”工作。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谋划2023年度中心“三服务”活动。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两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等。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3.中心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各支部组织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4.根据市委要求,启动开展“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干部作风建设活动。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处室、单位)
5.继续深入开展“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和“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6.开展贫困结对户、困难干部职工、生病干部职工、后勤一线职工春节走访慰问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7.谋划2023年度中心机关党建工作思路。做好机关党委换届相关准备工作;召开中心机关党建工作会议、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继续实施“啄木鸟在行动、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认真抓好党员积分季度积分评定,深化党员量化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夏忠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8.做好2023年新账套开启工作,查对年初账务数据和预算预设指标,确保开账财务数据准确。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9.继续做好市通用资产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建设开发及库房设施设备改进,完善公物仓建设台账资料,继续推进中心资产清查,对行政中心区域库房统一归置安排,确保顺利通过省局验收。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办公室
10.继续做好行政中心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和2023年度政府投资新建及续建项目;做好市行政中心消防控制系统升级更换项目的检测工作;做好市行政中心市府办12-14层会议室改造工程前期设计和招标工作;做好市清廉教育馆建设项目后续施工工作。做好部分市属单位改造施工项目。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1.继续推进节能低碳十大行动。继续推进舟山医院和浙江普陀医院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做好1号楼和主楼食堂能源资源消耗数字化计量服务项目施工验收等工作;推进2号楼配电房数字化计量完善项目施工;推进双碳双控数字管家平台上线。
12.会同市节水办、节水管理中心对2022年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台账资料进行评审验收,公布建成名单;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四季度报和年报;开展冬季办公用能和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监察。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13.组织召开2023年度全市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总结2022年机关事务工作,部署2023年机关事务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安全工作责任书等。
(责任领导:刘波等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4.继续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召开一次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谋划“舟到e管家”数字化运维整体建设方案,制定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
(责任领导:刘波等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5.推进标准+法治融合提升。谋划标准化法治化建设工作方案,梳理机关事务制度文件,进行废立改,将各类规章制度汇编成册。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6.推进后勤理论文化和宣传品位提升。探索与浙江海洋大学等高校关于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课题合作方案,制定中心对外宣传整体提升工作方案;办好“舟山机关后勤”公众号,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宣传好机关事务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7.推进机关后勤队伍建设提升。评选表彰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强教育培训,统筹推进中心十支队伍建设,制定2023年十支队伍建设专项任务,研究制定十支队伍分类打造提升工作方案、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方案及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工作方案。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8.制定印发2023年机关事务工作思路和202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清单、中心“四大行动”(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环境品质提升十大行动、节能低碳十大行动、后勤服务品质精细化十大行动)任务清单。制定印发《关于加快舟山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的意见》,整理汇编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46项工作方案。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9.做好省局考评材料报送、台账整理等相关工作,做好县区、中心各处室(单位)考评及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比和各类总结表彰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20.全力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
(责任领导:刘波、郑科华 责任部门:接待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
21.认真落实安全督查管理,确保行政中心主楼维修等项目施工安全;组织开展节前行政中心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风险隐患。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相关处室)
22.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安保、会议、餐饮、公共区域消杀、车辆保障等疫情防控措施,并抓好防寒防冻、爱国卫生等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市机关服务中心、公车保障中心等)
23.做好行政中心“春节”氛围营造工作,在中心管理的各楼宇、机关食堂等全方位营造新春节日欢乐氛围。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等)
24.谋划2023年市行政中心各机关食堂餐饮整体提升工作方案、小岛你好共富行动-小岛特色渔农产品进机关工作方案;继续推进落实山海协作、助农惠农、制止餐饮浪费等重要政策性工作;做好所属8家食堂内部厨艺交流活动。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相关处室)
25.继续推进落实山海协作、助农惠农、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开展春供展销活动,为机关干部职工购置年货提供便利。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26.继续开展全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做好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保障工作方案;做好2022年度驾驶员考评工作;公示2022年度驾驶员积分考核数以及2022年度单车费用清单。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谋划2023年度中心机关党建(纪检)工作思路,组织召开中心机关党建工作会议。(重点)
2.组织做好机关党委换届相关准备工作。(重点)
3.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做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二)机关工会
1.做好春节慰问品采购发放。(重点)
2.整理工会档案。
3.做好会员生日蛋糕卡采购。
4.参加市直机关工委活动。
(三)办公室
1.继续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召开一次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谋划“舟到e管家”数字化运维整体建设方案,制定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专项行动;重点推进通用资产平台项目建设,做好省局考评验收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局验收。(重点)
2.召开2023年度全市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做好先进表彰、责任书签订、会议材料、会场布置等各项准备工作。(重点)
3.配合中心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做好征求意见、方案制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撰写等会议准备工作。(重点)
4.配合做好中心“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和“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社会”主题实践活动相关工作。按照全市“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督促做好1-2月中心十大重点工作任务及三大行动及十支队伍建设的推进落实。继续在“舟到e管家”公众号推出“服务海岛共富新实践工作案例展示”“数说机关事务2022”“三大行动展示”等栏目,谋划2023年度共富主题实践活动。(重点)
5.推进标准+法治融合提升。谋划标准化法治化建设工作方案,梳理机关事务制度文件,进行废立改,将各类规章制度汇编成册。(重点)
6.推进后勤理论文化和宣传品位提升。探索与浙江海洋大学等高校关于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课题合作方案,制定中心对外宣传整体提升工作方案;总结提炼创新工作经验做法,陆续在中心网站和公众号推出中心创新工作案例等专栏;进一步提升省局、两办等上级单位信息录用率,统计2022年度各县区及中心各处室、单位信息录用情况,并进行信息工作评选表彰;办好“舟山机关后勤”公众号,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宣传好机关事务工作。(重点) 7.推进机关后勤队伍建设提升。启动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加强教育培训,统筹推进中心十支队伍建设,制定十支队伍分类打造提升工作方案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方案、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工作方案。挂图推进1-2月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总结提炼十支队伍建设创新案例。(重点) 8.制定印发《关于加快舟山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的意见》。(重点)
9.制定印发2023年机关事务工作思路和202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清单、中心“四大行动”(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环境品质提升十大行动、节能低碳十大行动、后勤服务品质精细化十大行动)清单;整理汇总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46项工作方案。(重点)
10.对照全省机关事务工作考评办法,做好省局考评材料报送、台账整理等相关工作,做好县区、中心各处室(单位)考评及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比和各类总结表彰工作。(重点)
11.评选表彰2022年度全市系统优秀调研课题,并将优秀调研成果编印成册。 12.做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相关工作,重点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八届三次全会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 13.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继续做好“三服务”工作,配合中心领导赴相关企业等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赴各处室(单位)开展推进机关运行保障工作调研,谋划2023年度中心“三服务”活动,继续做好“三服务小管家”平台全年活动填报工作。 14.开展退休干部职工、贫困结对户、困难干部职工、生病干部职工及后勤一线职工春节走访慰问相关工作。 15.配合做好冬季行政中心疫情防控、防寒防冻和安全管理及春节假期行政中心值班协调相关工作;继续每日跟进汇总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健康状况及核酸检测情况。 16.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①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年度考评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工作;②做好春节前慰问、走访等相关工作;③做好市人力社保局事业相关年报上报工作;④做好年度考核各类奖金发放工作;⑤做好2022年工资正常晋升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做好2023年新账套开启工作,查对年初账务数据和预算预设指标,确保开账财务数据准确。(重点)
2.继续推进中心资产清查盘点及行政中心库房清理腾清工作。(重点)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
4.做好中心本级2023年1、2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账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6.做好中心及各会计服务单位春节前各类奖金补贴的发放工作。
7.做好中心本级2022年度未及时结算款项支付,包括政府投资性项目工程尾款的支付和账务调整。
8.做好中心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数据填报及上报财政部门。
(五)接待一处
1.根据领导分工安排,总体筹划政务接待菜肴提升及菜单索引工作方案(机关食堂、各重点酒店)以及舟山各政务酒店招牌菜展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重点)
2.做好全年接待任务的数据统计及重要接待任务纸质文件的梳理及归档工作。(重点)
2.根据中心安排,总结2022年度工作,谋划2023年度工作。
4.开展节前安全教育及廉政工作谈话。
(六)接待二处
1.完善2023年机关运行保障系列两项工作方案。
2.视情开展相关走访、取材与联系工作。
(七)基建房产设备处
1.做好市行政中心部分会议厅改造及各楼宇低压自动联络切换安装项目重新招标工作。(重点)
2.做好市海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场所建设项目设备部分的招标工作及施工工作。(重点)
3.做好市行政中心消防控制系统升级更换项目的检测工作。(重点)
4.做好大宗地下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消防改造施工工作。(重点)
5.做好处级干部办公用房超标情况的核实工作。(重点)
6.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管理工作。(重点)
7.做好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字化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重点)
8.继续做好2021年、2022年已完工验收项目结算工作。
9.做好浙大东海实验室求是苑专家楼控制价编制工作。
10.继续做好公积金中心预算编制工作,并准备招标。
11.继续做好纪委一期大楼改造项目相关前期工作。
12.做好市清廉教育馆建设项目后续施工工作。
13.继续做好南广场景观水池修复工程前期评估工作。
14.继续做好定海剩余房产面积测绘工作。
15.做好竣工验收项目结算审核工作。
16.继续做好定海直管房产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房产合同签订、租金及水电费收缴、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17.做好市行政中心市府办12-14层会议室改造工程前期设计和招标工作。
(八)公共机构节能处
1.会同市节水办、节水管理中心对2022年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台账资料进行评审验收,公布建成名单。(重点)
2.继续推进舟山医院和浙江普陀医院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重点)
3.完成1号楼和主楼食堂能源资源消耗数字化计量服务项目施工验收等工作。(重点)
4.推进双碳双控数字管家平台上线。(重点)
5.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四季度报和年报。
6.开展冬季办公用能和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监察。
7.推进2号楼配电房数字化计量完善项目施工。
(九)安全保卫处
1.组织开展一次冬季安全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风险隐患,促进各责任单位养成良好的安全管理秩序。(重点)
2.周密做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的防疫防控管理,同时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尽量降低感染风险,确保安保团队能正常服务于行政中心安保服务需求。(重点)
3.认真做好双节安全值班及管理工作,维护机关良好安全环境。(重点)
4.做好年度总结考评工作,激发团队工作的正能量。
5.做好2023年度安保工作项目化建设方案,有效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建设。
6.组织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支部建设。
(十)市机关服务中心
1.标准化管理提升:进一步制订、优化会议、食堂、物业、生活服务等管理标准、工作流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后勤服务巡检、考核、例会等整体联动后勤管理机制,持续推进管理效能提升;高质量做好市党代会、两会等重大会议活动筹备工作;加强会议活动保障的数字化和标准化应用,促进会议活动保障的现代化;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号召,探索建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管理机制,实现食材采购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探索制定行政中心公共区域物业保安夜巡制度,推进行政中心物业整体管理服务提升。(重点)
2.餐饮服务品质提升:继续谋划新一年市行政中心各机关食堂餐饮整体提升工作方案、小岛你好共富行动-小岛特色渔农产品进机关工作方案,促进机关食堂管理和服务品质提升;常态化开展特色美食节系列、每月低价菜、免费生日餐、暖心节日餐等特色餐饮,创新推出农特产品周展销、“深夜食堂”加班餐饮保障暖心服务等;持续深化“机关食堂+市餐饮协会+名厨联盟”特色餐饮服务保障机制,加强与酒店合作,探索主楼食堂厨师和酒店互派机制,不断优化餐饮服务,推动服务资源供给更丰富更均衡;积极拟定智慧食堂软件开发工作方案,推动市县机关食堂用餐一卡通;继续做好所属8家食堂内部厨艺交流活动,提升厨师开发创新菜的能力;以主楼“绿色食堂”为引领,组织员工对操作规范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绿色化服务满意度;根据2023年新增特色餐饮服务项目方案,逐步引进新菜品;常态化组织厨师骨干拍摄美食节目,推广适合家庭制作的菜肴,传播“爱的味道”及时更新公众号内容,同时做好抖音短视频拍摄。(重点)
3.后勤服务共同体打造:谋划新一年的后勤服务精细化提升十大行动,构建后勤服务“幸福共同体”。继续联合市卫健委常态化开展每月专家坐诊服务,联合市文联开展新书分享、主题展览等活动。(重点)
4.美丽健康机关建设:做好行政中心“春节”氛围营造工作,在中心管理的各楼宇、机关食堂等全方位营造新春节日欢乐氛围。
5.数字化改革推进工作:积极做好“绿色生活”微信小程序推广应用工作,持续完善“舟到e管家”指尖微平台,通过开展“光盘行动”打卡赠积分、元旦优惠券礼包发放等活动持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获得感。(重点)
6.助企纾困工作:对标中央和省市共富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山海协作、助农惠农、制止餐饮浪费等重要政策性工作,深入开展“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春供展销活动。(重点)
7.后勤服务团队建设:积极谋划礼宾服务队展示宣传场所建设方案,利用机关干部之家图书借阅区场所,围绕文化共富,组织开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为主题的读书交流会;发挥骨干作用,开展内部技能培训,提升餐饮、会务等业务技能。
8.疫情防控与安全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万全保障、万无一失;配合做好北大楼综治防疫指挥中心和2号楼应急三防指挥中心应急保障(主要指餐饮、物业、保安)工作方案;做好春节前市行政中心安全检查、节日氛围布置等工作。
9.党建及综合工作:根据中心机关党委安排,积极谋划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依托“党建+志愿服务”模式,全力实施共富主题实践活动,一体推进党建联盟、“啄木鸟行动”、党员积分制考核等行动,全面深化“大美后勤·绿叶品质”党建品牌;组织理发志愿服务队固定每月16日赴怡岛社区开展助老理发志愿服务活动,根据机关党委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十一)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制定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保障工作方案。(重点)
2.公示2022年度驾驶员积分考核数。(重点)
3.公示2022年度单车费用清单。(重点)
4.开展2022年度驾驶员考评工作。(重点)
5.掌握了解公务用车管理平台驾驶员8小时以外管理工作。
6.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和车辆消毒等工作。
7.党建工作:(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员凝聚奋进力量,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支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2)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通过专题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