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2023年11-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2023年11-1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持续深化做好“三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结合主题教育,运用好“四下基层”制度组织班子领导下基层开展下访接访活动。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做好中心党组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梳理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查摆问题清单;深入实施“持正确政绩观、建为民新业绩”专项行动、青年干部“明德守法、完善自我”专项行动等四大专项行动,抓实调查研究,填报班子领导调查研究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上报班子领导牵头课题;全面建章立制,制定出台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的实施方案、全市“公务餐”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及时总结提炼并上报主题教育好经验好做法,编印主题教育简报。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3.深入开展“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相关工作,继续推进三级支部党建联建工作,重点做好联建村第二批需求清单的帮办解难工作,做好三级支部党建联建的工作总结等。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4.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 11月底建成“舟到e管家”综合平台并上线试运行,做好食堂消费系统更新上线,依托绿色数据中心实现行政中心运行保障数据实时交互、动态监测;“舟到e管家”绿色数据中心专班集中办公,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做好数字化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5.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编写标准化手册2.0版,加快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制定完善办公室日常管理标准;对接相关处室完成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等3个省级“揭榜挂帅”项目协办任务,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安全保卫处继续完善机关后勤部门抗台防汛工作标准,争取形成定稿。谋划明年标准化法治化建设工作思路。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6.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对接浙江海洋大学继续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年度六方面20项合作任务,与校方召开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交流座谈会,互相交流后勤服务保障先进经验,邀请浙江海洋大学教授专题辅导法律法规知识。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7.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分类打造提升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挂图推进十支队伍11-12月专项建设任务,表彰宣传第四届“最美后勤人”先进事迹;组织1-2期机关事务讲堂,举办法律法规、保密知识讲座等;组织2期机关后勤讲坛,主题为“青年干部谈系好事业第一粒扣子”“最美后勤人先进事迹宣讲”。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8.继续宣传好机关事务工作,继续加大省局、市两办等信息报送力度,总结提炼今年以来改革创新、特色亮点工作;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在《舟山瞭望》杂志刊登“一把手”署名文章,在舟山日报刊登党组理论中心理论文章。在“舟到e管家”推出2023年度“微服务”“微实事”盘点、改革创新工作案例等。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9.高标准做好2024年度机关事务工作务虚会议,做好2023年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总结,谋划2024年机关事务工作思路。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10.做好省局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督查各项工作。做好省局考评、全市综合考核各项准备工作,对照全省机关事务工作考评办法、全市综合考核办法,做好省、市年度考评材料报送、台账整理等相关工作,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11.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督查工作。分组赴县区开展督查,并形成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报告报中心党组,作出总体评价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12.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做好2023年度中心本级及各会计服务单位预算执行及年终关账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3.完善公物仓库房环境及设备整理,充实公物仓建设台账资料,迎接考核检查。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4.全力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
(责任领导:郑科华、黄继先 责任部门:接待中心、市机关服务中心、市公车保障中心等)
15.继续做好日常平台车辆保障;继续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监管工作,对全市车辆GPS轨迹进行巡查;召开“百日安全”竞赛总结暨亚运会车辆保障总结大会;邀请省局公车管理中心授课,开展公车服务规范培训;推进公车标准化提升,做好公务用车制度与管理办法汇编2.0版修订工作。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车保障中心)
16.严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行政中心区域安全稳定;继续推进主楼智慧安防建设工作;跟踪推进大宗智慧停车系统实体建设相关事宜;督促落实燃气隐患整改闭环及消防管理系统检测验收及交付工作。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17.继续推进省局试点项目公务餐改革:继续做好“公务餐”实施办法的发文对接工作,做好市级“公务餐”改革试点推进工作监督检查;根据“公务餐”改革试点推进进度,做好赴省里培训“公务餐”相关技术业务知识,做好迎接省里对“公务餐”工作进行督查;加大对“公务餐”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公务人员对“公务餐”的知晓率;坚持每半月的工作会商机制,每周向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报送周工作动态,定期向省局报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8.继续做好“浙好淘”舟山店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对门店的知晓度,并督促开展各类节庆促销活动,吸引更多干部职工参与消费;借力“共富食味坊”以及机关食堂辐射优势,积极开展帮销助销活动,进一步拓宽“浙好淘”产品销售渠道。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9.打造“行政中心幸福共同体”:继续依托“政府+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的“三服务”帮扶和食材供应链模式,通过对口地区农副产品进机关食堂、工会福利采购、政采云网上平台等线上线下并行采购方式开展扶贫协作;继续携手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持续丰富“共富食味坊”展销产品目录,不断推出高品质的农产品和助农服务,拓展延伸“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活动内涵;深入主题教育突出问题导向,面向机关干部征集2024年市行政中心后勤服务工作意见建议。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等)
20.继续做好2023年度行政中心环境品质提升十大行动和2023年度政府投资新建及续建项目:完成市行政中心配电机房增容等改造及各食堂设备设施更换等16个项目施工及验收工作;做好市行政中心6号楼等10个项目结算工作;继续做好舟山市清廉教育馆建设项目、市廉政教育中心大楼改造项目施工工作;完成市府办会议室视联网会议改造及市行政中心会议厅保障场所建设项目可研申报和招标工作并进入施工阶段。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21.继续做好房产管理工作。完成《舟山市本级周转住房保障管理实施办法(草案)》提交党组审议,开始申请受理工作;完成涉及定海古城部分房产征收、委托管理移交工作;完成交通大楼租赁工作。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22.继续推进节能低碳十大行动。配合认证机构完成对年度“零碳公共机构”创建单位认证工作;继续配合市节水管理中心推进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继续配合国网完成全市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任务;继续协调国网开展全市公共机构开展屋顶太阳能光伏电站资源普查。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23.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做好项目评估验收各项准备;完成“双碳双控数字管家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和6号楼、8号楼、9号楼数字化分户分项计量项目招标,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深入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点组织督促中心各支部抓好四项专项行动,抓好制定的支部主题教育计划工作落实,并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组织召开各支部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等。组织近两年新进人员开展清廉论坛。(重点)
2.继续推进三级支部党建联建工作,重点做好联建村第二批需求清单的帮办解难工作,做好三级支部党建联建的工作总结等。(重点)
3.完成机关党建工作年度总结,重点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双指数”评定工作、支部书记述职工作等。
4.完成年度“四责协同”平台考核填报任务。
(二)机关工会
1.组织“连心廉语 赓续家风传廉情”暨“红色廉管家”廉政建设活动。(重点)
2.完成工会调研文章。
3.组织参加工会、妇委会(女职委)学习会,组织妇女活动。
4.组织参加市直机关群体联赛篮球赛。
5.完成机关工会、妇委会年度工作总结。
(三)办公室
1.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做好中心党组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梳理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查摆问题清单;深入实施“持正确政绩观、建为民新业绩”专项行动、青年干部“明德守法、完善自我”专项行动等四大专项行动,抓实调查研究,填报班子领导调查研究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上报班子领导牵头课题;全面建章立制,制定出台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的实施方案、全市“公务餐”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加快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编写机关事务标准化手册2.0版,制定《机关后勤部门防台防汛工作标准》《公共机构碳排放碳中和与用能预算定额标准》等标准;及时总结提炼并上报主题教育好经验好做法,编印主题教育简报。(重点)
2.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 11月底建成“舟到e管家”综合平台并上线试运行,做好食堂消费系统更新上线,依托绿色数据中心实现行政中心运行保障数据实时交互、动态监测;“舟到e管家”绿色数据中心专班集中办公,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做好数字化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准备工作。(重点)
3.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编写标准化手册2.0版,加快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制定完善办公室日常管理标准;对接相关处室完成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等3个省级“揭榜挂帅”项目协办任务,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安全保卫处继续完善机关后勤部门抗台防汛工作标准,争取形成定稿。谋划明年标准化法治化建设工作思路。(重点)
4.加强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对接浙江海洋大学继续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年度六方面20项合作任务,与校方召开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交流座谈会,互相交流后勤服务保障先进经验,邀请浙江海洋大学教授专题辅导法律法规知识。(重点)
5.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分类打造提升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挂图推进十支队伍11-12月专项建设任务,表彰宣传第四届“最美后勤人”先进事迹;组织1-2期机关事务讲堂,举办法律法规、保密知识讲座等;组织2期机关后勤讲坛,主题为“青年干部谈系好事业第一粒扣子”“最美后勤人先进事迹宣讲”。(重点)
6.做好省管局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督查各项工作。(重点)
7.继续宣传好机关事务工作,继续加大省局、市两办等信息报送力度,总结提炼今年以来改革创新、特色亮点工作;将“信息宣传水平有待提升”作为处室“微问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报告,争取年底前完成问题销号;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在《舟山瞭望》杂志刊登“一把手”署名文章,在舟山日报刊登党组理论中心理论文章。在“舟到e管家”推出2023年度“微服务”“微实事”盘点、改革创新工作案例等。(重点)
8.撰写2023年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总结,谋划2024年机关事务工作思路;谋划办公室明年工作思路。(重点)
9.做好省局考评、全市综合考核各项准备工作,对照全省机关事务工作考评办法、全市综合考核办法,做好省、市年度考评材料报送、台账整理等相关工作,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准备工作。(重点)
10.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督查工作。分组赴县区开展督查,并形成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报告报中心党组,作出总体评价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重点)
11.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结合主题教育,运用好“四下基层”制度,组织班子领导下基层开展下访接访活动。并做好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台账整理、“三服务”平台录入工作。
12.撰写报送中心党组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政治生态报告、意识形态报告等年度各类材料;配合机关纪委做好四责协同平台年底各类指标填报工作。
13.高标准做好2024年度机关事务工作务虚会议、2023年度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等各类会议及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14.评选表彰2023年度全市系统优秀调研课题,并将优秀调研成果编印成册。
15.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①做好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总量等审批工作;②做好各类社保基数调整计算、各类统计年报填报工作;③做好工作人员退休审批等各类组织人事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重点)
2.做好2023年度中心本级及各会计服务单位预算执行,尤其是项目经费年度预算执行平衡,确保全年预算平稳有序。(重点)
3.做好2023年度中心本级及各会计服务单位年终关账工作,确保资金支付安全高效有序。(重点)
4.完善公物仓库房环境及设备整理,充实公物仓建设台账资料,迎接考核检查。(重点)
5.做好中心本级2023年11、12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帐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6.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7.持续推进支部主题教育学习活动推进,对标对表逐项落实,完成三级支部党建联建、共富活动任务安排。
8.做好本科室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个人工作评优评先。
(五)接待中心
1.完成《全市政务酒店招牌菜荟萃》画册印制。
2.完成接待中心年度总结。
3.参加中心的主题教育,各类学习、会议等。
4.做好年度接待任务存档及帐单结算工作。
5.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房产设备处
1.做好16个项目施工及验收工作。(重点)
⑴市行政中心配电机房增容等改造及各食堂设备设施更换;(2)市行政中心主楼办公室外遮阳玻璃内膜更换;(3)市委市政府会议室改造;(4)市行政中心主楼停车场维修项目;(5)市行政中心南广场喷泉及水池提升改造;(6)市本级党政机关干部办公用房整改;(7)舟山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办公用房修缮及市发改委会议室改造;(8)市行政中心智慧后勤及综合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9)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路办公楼危房改造;(10)市委党校建筑屋面维修;(11)市公安局办公楼卫生间、升旗平台及西辅楼等维修改造;(12)市行政中心各机房整改、ups主机及电池更换、数据备份机购置;(13)市人才公寓专家周转房装修项目;(14)市行政中心主楼食堂连廊改造项目;(15)市行政中心部分楼宇网络机房、控制系统改造及网络安全等设备购置项目;(16)市公安局消防控制及安全监控室改造项目。
2.做好10个项目结算工作。(重点)
(1)市行政中心6号楼;(2)求是苑;(3)市人大6楼会议室装修改造工程;(4)4楼数据展示中心;(5)审计局会议室;(6)市行政中心北大楼维修及2号楼墙面砖维修及雨棚护栏更换;(7)市行政中心8号楼二楼财务结报大厅装修及三楼办公配套区域改造;(8)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维修;(9)市行政中心主楼干湿喷淋、桥架维修保养工程;(10)市住建局城建大楼中央空调改造工程。
3.继续做好舟山市清廉教育馆建设项目、市廉政教育中心大楼改造共2个项目施工工作。(重点)
4.做好市府办会议室视联网会议改造及市行政中心会议厅保障场所建设项目可研申报和招标工作并进入施工阶段。(重点)
5.完成《舟山市本级周转住房保障管理实施办法(草案)》提交党组审议,开始申请受理工作。(重点)
6.做好涉及定海古城部分房产征收、委托管理移交工作。(重点)
7.做好交通大楼租赁工作。(重点)
8.配合完成市委办机要机房建设。
9.做好“舟山房产一件事”软件应用上线、基础数据录入工作。
10.组织完成处室工作总结。
11.做好市公积金中心技术业务用房收回;完成市本级部分单位办公用房核定、调配工作。
12.做好年度办公用房检查总结收尾工作。
13.做好定海馨园2套新房装修施工、验收和结算工作。
14.做好财富公寓5套住房装饰维修前期工作。
15.做好房产管理档案整理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处
1.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做好项目评估验收各项准备。
2.完成“双碳双控数字管家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和6号楼、8号楼、9号楼数字化分户分项计量项目招标,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3.组织4家市级机关完成能源审计。
4.配合认证机构完成对年度“零碳公共机构”创建单位认证工作。
5.继续配合市节水管理中心推进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
6.继续配合国网完成全市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任务。
7.继续协调国网开展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太阳能光伏电站资源普查。
8.继续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月度报送。
9.组织第四季度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测评。
10.会同市机关服务中心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食堂”活动2次。
11.落实省第二次垃圾分类检查整改。
12.做好各项年度工作总结及材料上报工作。
(八)安全保卫处
1.跟踪推进大宗智慧停车系统实体建设相关事宜。(重点)
2.继续推进主楼智慧安防建设工作。(重点)
3.督促落实燃气隐患整改闭环及消防管理系统检测验收及交付工作。(重点)
4.做好车辆通行证更换工作。
5.梳理制订《行政机关抗台防汛工作技术规范》及《安保工作标准规范》。
6.组织保安队年度考核。
7.深化主题教育,加强支部建设。
8.梳理总结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年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筹划明年工作思路。
(九)市机关服务中心
1.继续推进省局试点项目公务餐改革、深化“浙好淘”实体店运营指导:继续坚持每半月的工作会商机制,每周向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报送周工作动态,定期向省局报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做好“公务餐”实施办法的发文对接工作,做好市级“公务餐”改革试点推进工作监督检查;根据“公务餐”改革试点推进进度,做好赴省里培训“公务餐”相关技术业务知识,做好迎接省里对“公务餐”工作进行督查;加大对“公务餐”制度改革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服务保障等相关内容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务人员对“公务餐”的知晓率;继续做好“浙好淘”舟山店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对门店的知晓度,并督促开展各类节庆促销活动,吸引更多干部职工参与消费;借力“共富食味坊”以及机关食堂辐射优势,积极开展帮销助销活动,进一步拓宽“浙好淘”产品销售渠道。
2.以标准化2.0版为重点的提升工程:继续本着从实际出发,坚持管用、实用的原则,重点做好食堂、餐厅和会务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的标准化修订工作;做好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完成后对接沟通、合同签订等工作;做好大宗交易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市行政中心病媒防制“除四害”项目、市行政中心生活垃圾清运项目、2号楼及北大楼食堂等合同签订工作;按照制定的计划配合完成所属食堂煤气灶具熄火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和部分食堂燃气管道安全整改工作;配合做好就餐卡系统的更换,根据工作进度组织各食堂参加培训,尽快掌握新系统的操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做好《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就餐卡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机关企事业食堂引入食材集中采购工作》的发文。
3.以“幸福一条街”为主轴的“机关干部之家”建设:联合市卫健委开展第四季度专家坐诊服务活动,丰富“健康机关”文化内涵;继续抓好行政中心物业、超市、书店、干洗店等社会化服务的监督管理,结合元旦等节日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优惠促销活动,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体验感、获得感、满意度;在各机关食堂开展“暖心冬至”免费送汤圆活动,为机关干部职工送去节日的温暖和祝福,用心打造“舌尖上的幸福食堂”。
4.打造“行政中心幸福共同体”:继续依托“政府+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的“三服务”帮扶和食材供应链模式,通过对口地区农副产品进机关食堂、工会福利采购、政采云网上平台等线上线下并行采购方式开展扶贫协作;继续携手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持续丰富“共富食味坊”展销产品目录,不断推出高品质的农产品和助农服务,拓展延伸“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活动内涵;深入主题教育突出问题导向,面向机关干部征集2024年市行政中心后勤服务工作意见建议。
5.餐饮系统交流互鉴:对接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做好关于“诗画浙江、百县千碗”机关食堂餐饮交流活动;对接市机关工委、市妇联开展一次“舟山味道”家庭厨艺培训活动(9、10月份未完成);组织做好中心所属八家机关食堂第四季度厨艺交流活动,提高厨师的创新能力;派员赴杭州西湖山庄开展为期3天的餐饮保障。
6.餐饮服务整体提升工程:针对北大楼食堂调研出现的问题做好“回头看”,确保问题逐项落实,并向驻楼机关干部予以公布;做好食堂第四季度的考核工作,同时组织食堂监管人员做好周巡查工作,督促食堂监管人员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各食堂做好月末特价菜,配合做好“共富食味坊”名优农产品展销相关活动,赴六横五星村开展土豆节宣传和烹饪大讲坛活动,协助进行土豆菜肴品质提升。
7.锻造精益求精、专业高效的后勤服务团队:组织理发志愿服务队做好创建省级巾帼文明岗考核验收相关工作;针对内部管理大排查梳理的问题,组织礼宾队会议中心开展应急处理场景培训;做好礼宾服务队秋冬季新工作服采购工作;组织物业开展消防安全、礼仪礼节及个人仪容仪表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对礼宾服务队、理发志愿服务队窗口岗位和物业、超市、绿化等社会化服务企业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并做好年终考核与总结工作。
8.建设“美丽机关”“健康机关”:继续抓好市行政中心驻楼单位、生活服务机构垃圾分类、禁烟控烟、制止餐饮浪费等常态巡检监督工作,每月走进一家所属管辖楼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做好行政中心元旦期间氛围营造。
9.以主题教育为统领,落实党建等重点工作:重点做好主题教育计划的落实,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对照年初管理中心制定的十大重点工作、服务中心后勤服务精细化提升十大行动以及队伍建设专项计划等进行“回头看”检视,促进服务中心党支部全面工作落实;做好支部战斗堡垒指数、先锋指数评定和民主评议党员、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做好年前各类材料报送与总结评优工作,谋划2024年度后勤服务工作打算。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做好公车平台日常保障工作。(重点)
2.继续开展公务用车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年底前完成单位检查42家。(重点)
3.继续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监管工作,计划对全市车辆GPS轨迹进行一次巡查。(重点)
4.召开“百日安全”竞赛总结暨亚运会车辆保障总结大会。(重点)
5.邀请省局公车管理中心授课,开展公车服务规范培训。(重点)
6.推进公车标准化提升,做好公务用车制度与管理办法汇编2.0版修订工作。做好公务用车管理标准梳理,编写公务用车规范目录。(重点)
7.召开平台驾驶员安全会议。
8.梳理目前公车平台精准调度的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
9.继续做好自助洗车机的驻点车和行政中心工作人员私家车的车牌录入工作,做好自助洗车的相关宣传工作。
10.调研新能源车型。在省内4s店开展新能源车的调研,为2024年新购车辆做准备。
11.修订公务用车平台考核办法。
12.党建:继续做好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明德守法、完善自我”专项行动,检查整改,梳理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