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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5-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8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5-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2023年5-6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持续深化做好“三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赴县(区)中心、相关企业等开展工作调研。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继续做好2023年度行政中心环境品质提升十大行动和2023年度政府投资新建及续建项目;做好市行政中心北广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市行政中心主楼玻璃更换招标、施工;完成市本级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五统一”修订初稿。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3.继续推进节能低碳十大行动。组织开展2023年度能源审计工作;继续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工程,力争完成市县(区)行政中心柔性调控改造;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系列活动。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4.继续推进用能预算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完成市行政中心北大楼数字化计量项目验收,完成市行政中心1号楼、2号楼、北大楼能源审计工作,推进“双碳双控数字管家平台”采购事宜。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5.深入开展“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相关工作,启动中心“共富路上后勤 共创美好新生活”2023年海岛共富实践活动。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6.深入开展实干争先活动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制定印发中心实干争先活动方案和马上就办若干规定;对照2023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办法要求,督促做好5-6月份中心十大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对3-4月份“1+4+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晾晒公示。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7.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组织召开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做好项目预公告发布及组织项目招投标;待项目招投标公示结束后,正式启动“舟到e管家”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组建“舟到e管家”绿色数据中心机构,成立工作专班、确定专班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绿色数据中心运维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8.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谋划制定《舟山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梳理机关事务制度文件,进行废立改,将各类规章制度汇编成册,计划6月底完成;继续推进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等3个省级“揭榜挂帅”项目协办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9.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分类打造提升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挂图推进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启动第四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 组织1-2期机关事务讲堂,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小岛你好”整体规划解读讲座。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10.对接市委办、市府办,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快舟山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的意见》。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

11.撰写2023年度上半年机关事务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

12.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3.联系财政部门推动市公物仓管理办法出台和市级单位闲置资产归集,推动市通用资产平台上线,并结合共富主题推动公物仓闲置资产捐助帮扶。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4.全力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重点做好省局谢小云局长来舟调研接待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郑科华、黄继先  责任部门:接待中心、市机关服务中心、市公车保障中心等)

15.针对疫情防控的新特点,继续落实落细安保、餐饮、会务、物业等疫情防控措施;继续抓好市行政中心驻楼单位、生活服务机构垃圾分类、禁烟控烟、制止餐饮浪费等常态巡检监督工作。

(责任领导:郑科华、黄继先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市机关服务中心、市公车保障中心等)

16.继续做好“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省局标准项目建设“揭榜挂帅”;继续开展全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梳理市本级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文明用语”服务培训工作。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车保障中心)

17.认真落实安全督查管理,做好“五一”“端午”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及值班执勤工作,确保行政中心在节日期间安全平稳有序。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18.推进行政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工作,组织好所属七家食堂与菜篮子公司配送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9.推进行政中心各机关食堂餐饮整体提升;开展机关食堂2023年第二季度厨艺交流活动;组织开展食堂第二季度考核;对接余姚梁弄大糕等推广到各机关食堂,并结合名家工作室工作实际,邀请专业老师为各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20.积极与省局对接筹备“浙好淘”事项及实体店定位等工作;联动农业农村局、农产品供应商持续开展共富食味坊“舟山市名特优农产品”进机关展销等活动。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启动中心“共富路上后勤 共创美好新生活”2023年海岛共富实践活动。(重点)

2.组织开展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廉政党课教育、重温入党誓词、政治生日活动等。

3.继续做好党员“啄木鸟在行动”机制的深化工作。

4.做好中心2名党员的发展工作。

(二)机关工会

1.组织开展工会疗休养。(重点)

2.整理工会档案并移交办公室存档。

3.参加市直机关群体联赛。

4.看望慰问工会会员。

(三)办公室

1.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组织召开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做好项目预公告发布及组织项目招投标;待项目招投标公示结束后,正式启动“舟到e管家”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推进各个子应用对接工作;做好智慧后勤及综合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可研编制工作;组建“舟到e管家”绿色数据中心机构,成立工作专班、确定专班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印发绿色数据中心运维管理制度。(重点)

2.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配合主要领导赴各县区中心、相关企业等开展工作调研。(重点)

3.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谋划制定《舟山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梳理机关事务制度文件,进行废立改,将各类规章制度汇编成册,计划6月底完成;继续对接相关处室推进公务用车服务规范3个省级“揭榜挂帅”项目协办工作。(重点)  

4.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分类打造提升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挂图推进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启动第四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 组织1-2期机关事务讲堂,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小岛你好”整体规划解读讲座。组织第1期机关后勤讲坛,机关事务干部话“马上就办、真抓实干”。(重点)

5.配合开展“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制定印发中心实干争先活动方案和马上就办若干规定;对照2023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办法要求,督促做好5-6月份中心十大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对3-4月份“1+4+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晾晒公示。(重点)  

6.印发《关于加快舟山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的意见》。(重点)

7.做好省局谢小云局长来舟调研接待保障工作。(重点)

8.撰写2023年度上半年机关事务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重点)

9.配合开展“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相关工作。

10.编写2022年度机关事务工作大事记。

11.配合机关纪委,撰写2023年上半年中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做好“四责协同”平台相关报表录入工作。

12.协调落实市“两会”1项建议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进党政机关单位的建议》的办理工作。  

13.高标准做好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十大重点工作推进会及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14.继续做好2022年度归档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计划至8月份完成各种门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5.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做好公务员考录录用等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重点)

2.根据中心党组意见,启动中心资产清查后资产销账处置工作。(重点)

3.联系财政部门推动市公物仓管理办法出台和市级单位闲置资产归集,推动市通用资产平台上线,并结合共富主题推动公物仓闲置资产捐助帮扶。(重点)

4.做好中心本级2023年5、6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账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6.做好中心本级2022年度财务报告、预算执行审计等数据编制和报送。

7.做好中心工作人员正常职级晋升等住房补贴统计及发放工作。

8.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修订及完善

(五)接待一处

1.继续全力做好省委第十巡视组相关保障工作,5月底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和费用核算工作。(重点)

2.参加亚运会火炬传递保障事宜。

3.参加中心的各项学习、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接待二处

1.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建房产设备处

1.完成四楼数据展示中心定制家具设备安装工作。(重点)

2.完成6号楼绿色食堂控制价拟制工作。(重点)

3.做好市行政中心北广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重点)

4.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玻璃更换招标、施工。(重点)

5.做好市行政中心北大楼维修、2号楼雨棚护栏及墙面砖维修可研编制、立项。(重点)

6.市行政中心智慧后勤及综合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可研编制工作。(重点)

7.完成主楼四楼数据展示中心、新闻发布厅改造及设备安装工作。(重点)

8.做好市行政中心二号楼部分VRV空调更换施工工作。(重点)

9.完成市委11楼会议室改造工作,并做好市府办9-14楼会议室改造招标及前期准备工作。(重点)

10.继续做好市委办保密仓库改造决算审核。

11.继续做好住建局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结算工作。

12.做好港航国际24层装修结算工作。

13.继续做好主楼维修项目、市财政局和市城管局办公楼维修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14.做好市行政中心8号、9号楼连廊大理石维修招标、施工。

15.做好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维修项目可研编制、立项。

16.做好市发改委规划院办公楼维修和会议室改造项目可研编制、立项。

17.做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路19号危房改造项目可研编制、立项。

18.做好市市公安局卫生间改造和辅楼修缮项目可研编制、立项。

19.继续做好求是苑施工工作。

20.做好中昌国际大厦25楼装饰改造工程施工工作。

21.继续做好主楼中央空调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准备前期工作。

22.完成市海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场所建设设备安装施工。

23.完成市行政中心部分会议厅改造项目施工工作。

24.做好市审计局会议室改造施工工作。

25.做好南广场充电站建设实施方案并进行施工。

26.做好南广场路灯线路维修及损坏灯具更换工作。

27.完成市行政中心北大楼、大宗等处办公用房检查工作。

28.完成处室五一期间人员排班、项目统计等工作。

29.完成处室安全生产专题教育。

30.继续组织处室法规废立改工作。

31.完成仓库钥匙移交财务处工作。

(八)公共机构节能处

1.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系列活动。(重点)

2.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完成市行政中心北大楼数字化计量项目验收,完成市行政中心1号楼、2号楼、北大楼能源审计工作。(重点)

3.组织开展2023年度能源审计工作。(重点)

4.继续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工程,力争完成市县(区)行政中心柔性调控改造。(重点)

5.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送。

6.调研走访县区中心节能工作,推进零碳公共机构及绿色食堂建设。

7.组织零碳公共机构推进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

8.推进“双碳双控数字管家平台”采购事宜。

9.完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合同签订。

10.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二季度生活垃圾分类测评,印发第二季度通报。

11.联合市分类办印发《2023年度舟山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九)安全保卫处

1.积极对接智慧安防工程项目按科学管理需求推进建设。(重点)

2.积极配合行政中心北广场地(路)面、玻璃墙更换等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机关运行秩序良好。(重点)

3.组织开展第二期安全业务培训(消防专题)。

4.采购更新电动巡逻车。

5.筹划行政中心消防器材的更换采购相关准备工作。

6.做好“五一”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及值班执勤工作,确保行政中心在节日期间安全平稳有序。

7.根据党建计划,严密组织好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十)市机关服务中心

1.重要政务活动保障:针对日常会议保障数量和外派会务保障任务(主要是市委办所涉会议)日益增加的实际,合理调配力量挖掘人员潜能,努力实现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

2.标准化提升工程:做好服务中心各类规章制度的归类整理、修订审核上报;推进行政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工作,组织好所属七家食堂与菜篮子公司配送相关工作;和财政积极对接调整各机关食堂采购对口地区大米品牌,提高大米质量;继续做好主楼食堂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推广到各机关食堂,以绿色化转型推进服务保障提质增效;做好各食堂财务相关票据审核签字工作,及时了解各食堂经营利润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做好市人才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工作。

3.“机关干部之家”建设:5月初正式启动干洗服务,将主楼B1区域的理发室、医务室、裁缝修鞋、京东超市等零星资源整合起来,着力打造“幸福一条街”,为机关干部提供共享、便利、精细服务;随着干洗店的投入使用,设计完善并制作《市行政中心生活服务指南》,适时做好宣传发放工作;做好大宗楼健康小屋及会议中心礼宾之家建设方案的设计工作。

4.打造“行政中心幸福共同体”:积极与省局对接筹备“浙好淘”事项及实体店定位等工作;联动农业农村局、农产品供应商持续开展共富食味坊“舟山市名特优农产品”进机关展销等活动;联合市司法局在行政中心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

5.餐饮系统交流互鉴:开展机关食堂2023年第二季度厨艺交流活动;邀请金华管理局赴行政中心进行餐饮交流活动丰富特色菜肴库;配合市文广旅体局、市商务局做好5月19日的海岛生活节相关工作;组织七家食堂负责人赴周边城市考察风味餐饮项目。

6.餐饮服务整体提升工程:借助监控手段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在主楼食堂回收餐线处安装监控屏;组织开展食堂第二季度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和民主测评表中的问题,指导食堂监管人员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接余姚梁弄大糕等推广到各机关食堂,并结合名家工作室工作实际,邀请专业老师为各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7.绿色食堂建设及食堂基建设备:全力推进6号楼绿色食堂创建工作,协助基建房产设备处做好6号楼绿色食堂创建预算等前期工作,并邀请第三方评价咨询服务公司进行现场指导,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台账资料;在炎热夏季到来之前对接油烟清洗公司做好对所属食堂厨房油烟管道进行清洗等工作。

8.锻造精益求精、专业高效的后勤服务团队:组织礼宾队员学习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题教育“五张清单”及机关事务团体标准;组织礼宾服务队开展1次读书明智、岗位建功为主题的团建活动;落实市妇联创建省级巾帼文明岗培训会要求,积极组织理发志愿服务队创建省级巾帼文明岗,对照考核评分标准抓好整改提高;组织理发志愿服务队和物业修理队下海岛进社区开展1次助力共富实践活动;组织郭金伟工作室成员参加浙菜文化研究会在杭州西溪宾馆举办的“浙山浙水浙味道”风味宴展示活动,提高厨师的综合能力;工作室联合市机关工委、市妇联开展一次“味美舟山”家庭厨艺培训活动。

9.推进数字化改革、智慧后勤模块建设:利用各种契机开展满意度测评、“金点子”征集、问题反馈、知识问答、拍照打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激活“舟到e管家”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以及积分兑换活动的群众积极性;继续贯通省市县机关食堂用餐一卡通等工作。

10.建设“美丽机关”“健康机关”:联合相关单位,重点抓好市行政中心驻楼单位、生活服务机构垃圾分类、禁烟控烟、制止餐饮浪费等常态巡检监督工作;联合市卫健委等在市行政中心开展禁烟控烟宣传周(5月31日所在周)等公益活动;按照《舟山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整改提升方案》中每月开展“八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要求,拟定每月到一栋所管辖楼宇开展一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5月上旬派员赴湖州参加市健康舟山领导小组举办的健康舟山建设政策研修班。

11.支部组织力提升工程:严格落实好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新修订的《党员积分制管理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支部“拙守匠心·向暖而行”服务品牌的深化,按照党建红心引领、业务匠心打造、服务暖心解忧三个方面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以对内幸福共同体打造和对外帮扶互助体构建为主要抓手,助力共同富裕行动见实效。

(十一)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开展公务用车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重点)

2.继续做好“揭榜挂帅”标准化辅助工作。(重点)

3.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重点)

4.开展“文明用语”服务培训工作。(重点)

5.梳理市本级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重点)

6.开展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节油降耗统计工作。

7.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车辆更新工作。

8.开展公务用车平台驾驶技能比武工作。

9.党建:(1)组织党员前往宁波真理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组织党员学习《新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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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5-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消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18 17:08:12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5-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2023年5-6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持续深化做好“三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赴县(区)中心、相关企业等开展工作调研。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继续做好2023年度行政中心环境品质提升十大行动和2023年度政府投资新建及续建项目;做好市行政中心北广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市行政中心主楼玻璃更换招标、施工;完成市本级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五统一”修订初稿。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3.继续推进节能低碳十大行动。组织开展2023年度能源审计工作;继续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工程,力争完成市县(区)行政中心柔性调控改造;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系列活动。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4.继续推进用能预算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完成市行政中心北大楼数字化计量项目验收,完成市行政中心1号楼、2号楼、北大楼能源审计工作,推进“双碳双控数字管家平台”采购事宜。

(责任领导:徐敏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5.深入开展“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相关工作,启动中心“共富路上后勤 共创美好新生活”2023年海岛共富实践活动。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6.深入开展实干争先活动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制定印发中心实干争先活动方案和马上就办若干规定;对照2023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办法要求,督促做好5-6月份中心十大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对3-4月份“1+4+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晾晒公示。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7.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组织召开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做好项目预公告发布及组织项目招投标;待项目招投标公示结束后,正式启动“舟到e管家”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组建“舟到e管家”绿色数据中心机构,成立工作专班、确定专班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绿色数据中心运维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8.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谋划制定《舟山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梳理机关事务制度文件,进行废立改,将各类规章制度汇编成册,计划6月底完成;继续推进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等3个省级“揭榜挂帅”项目协办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9.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分类打造提升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挂图推进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启动第四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 组织1-2期机关事务讲堂,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小岛你好”整体规划解读讲座。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10.对接市委办、市府办,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快舟山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的意见》。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

11.撰写2023年度上半年机关事务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

12.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3.联系财政部门推动市公物仓管理办法出台和市级单位闲置资产归集,推动市通用资产平台上线,并结合共富主题推动公物仓闲置资产捐助帮扶。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4.全力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重点做好省局谢小云局长来舟调研接待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郑科华、黄继先  责任部门:接待中心、市机关服务中心、市公车保障中心等)

15.针对疫情防控的新特点,继续落实落细安保、餐饮、会务、物业等疫情防控措施;继续抓好市行政中心驻楼单位、生活服务机构垃圾分类、禁烟控烟、制止餐饮浪费等常态巡检监督工作。

(责任领导:郑科华、黄继先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市机关服务中心、市公车保障中心等)

16.继续做好“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省局标准项目建设“揭榜挂帅”;继续开展全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梳理市本级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文明用语”服务培训工作。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车保障中心)

17.认真落实安全督查管理,做好“五一”“端午”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及值班执勤工作,确保行政中心在节日期间安全平稳有序。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18.推进行政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工作,组织好所属七家食堂与菜篮子公司配送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9.推进行政中心各机关食堂餐饮整体提升;开展机关食堂2023年第二季度厨艺交流活动;组织开展食堂第二季度考核;对接余姚梁弄大糕等推广到各机关食堂,并结合名家工作室工作实际,邀请专业老师为各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20.积极与省局对接筹备“浙好淘”事项及实体店定位等工作;联动农业农村局、农产品供应商持续开展共富食味坊“舟山市名特优农产品”进机关展销等活动。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启动中心“共富路上后勤 共创美好新生活”2023年海岛共富实践活动。(重点)

2.组织开展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廉政党课教育、重温入党誓词、政治生日活动等。

3.继续做好党员“啄木鸟在行动”机制的深化工作。

4.做好中心2名党员的发展工作。

(二)机关工会

1.组织开展工会疗休养。(重点)

2.整理工会档案并移交办公室存档。

3.参加市直机关群体联赛。

4.看望慰问工会会员。

(三)办公室

1.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组织召开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做好项目预公告发布及组织项目招投标;待项目招投标公示结束后,正式启动“舟到e管家”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推进各个子应用对接工作;做好智慧后勤及综合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可研编制工作;组建“舟到e管家”绿色数据中心机构,成立工作专班、确定专班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印发绿色数据中心运维管理制度。(重点)

2.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配合主要领导赴各县区中心、相关企业等开展工作调研。(重点)

3.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谋划制定《舟山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梳理机关事务制度文件,进行废立改,将各类规章制度汇编成册,计划6月底完成;继续对接相关处室推进公务用车服务规范3个省级“揭榜挂帅”项目协办工作。(重点)  

4.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分类打造提升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挂图推进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启动第四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 组织1-2期机关事务讲堂,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小岛你好”整体规划解读讲座。组织第1期机关后勤讲坛,机关事务干部话“马上就办、真抓实干”。(重点)

5.配合开展“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制定印发中心实干争先活动方案和马上就办若干规定;对照2023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办法要求,督促做好5-6月份中心十大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对3-4月份“1+4+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晾晒公示。(重点)  

6.印发《关于加快舟山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的意见》。(重点)

7.做好省局谢小云局长来舟调研接待保障工作。(重点)

8.撰写2023年度上半年机关事务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重点)

9.配合开展“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相关工作。

10.编写2022年度机关事务工作大事记。

11.配合机关纪委,撰写2023年上半年中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做好“四责协同”平台相关报表录入工作。

12.协调落实市“两会”1项建议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进党政机关单位的建议》的办理工作。  

13.高标准做好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十大重点工作推进会及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14.继续做好2022年度归档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计划至8月份完成各种门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5.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做好公务员考录录用等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重点)

2.根据中心党组意见,启动中心资产清查后资产销账处置工作。(重点)

3.联系财政部门推动市公物仓管理办法出台和市级单位闲置资产归集,推动市通用资产平台上线,并结合共富主题推动公物仓闲置资产捐助帮扶。(重点)

4.做好中心本级2023年5、6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账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6.做好中心本级2022年度财务报告、预算执行审计等数据编制和报送。

7.做好中心工作人员正常职级晋升等住房补贴统计及发放工作。

8.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修订及完善

(五)接待一处

1.继续全力做好省委第十巡视组相关保障工作,5月底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和费用核算工作。(重点)

2.参加亚运会火炬传递保障事宜。

3.参加中心的各项学习、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接待二处

1.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建房产设备处

1.完成四楼数据展示中心定制家具设备安装工作。(重点)

2.完成6号楼绿色食堂控制价拟制工作。(重点)

3.做好市行政中心北广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重点)

4.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玻璃更换招标、施工。(重点)

5.做好市行政中心北大楼维修、2号楼雨棚护栏及墙面砖维修可研编制、立项。(重点)

6.市行政中心智慧后勤及综合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可研编制工作。(重点)

7.完成主楼四楼数据展示中心、新闻发布厅改造及设备安装工作。(重点)

8.做好市行政中心二号楼部分VRV空调更换施工工作。(重点)

9.完成市委11楼会议室改造工作,并做好市府办9-14楼会议室改造招标及前期准备工作。(重点)

10.继续做好市委办保密仓库改造决算审核。

11.继续做好住建局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结算工作。

12.做好港航国际24层装修结算工作。

13.继续做好主楼维修项目、市财政局和市城管局办公楼维修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14.做好市行政中心8号、9号楼连廊大理石维修招标、施工。

15.做好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维修项目可研编制、立项。

16.做好市发改委规划院办公楼维修和会议室改造项目可研编制、立项。

17.做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路19号危房改造项目可研编制、立项。

18.做好市市公安局卫生间改造和辅楼修缮项目可研编制、立项。

19.继续做好求是苑施工工作。

20.做好中昌国际大厦25楼装饰改造工程施工工作。

21.继续做好主楼中央空调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准备前期工作。

22.完成市海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场所建设设备安装施工。

23.完成市行政中心部分会议厅改造项目施工工作。

24.做好市审计局会议室改造施工工作。

25.做好南广场充电站建设实施方案并进行施工。

26.做好南广场路灯线路维修及损坏灯具更换工作。

27.完成市行政中心北大楼、大宗等处办公用房检查工作。

28.完成处室五一期间人员排班、项目统计等工作。

29.完成处室安全生产专题教育。

30.继续组织处室法规废立改工作。

31.完成仓库钥匙移交财务处工作。

(八)公共机构节能处

1.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系列活动。(重点)

2.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完成市行政中心北大楼数字化计量项目验收,完成市行政中心1号楼、2号楼、北大楼能源审计工作。(重点)

3.组织开展2023年度能源审计工作。(重点)

4.继续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工程,力争完成市县(区)行政中心柔性调控改造。(重点)

5.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送。

6.调研走访县区中心节能工作,推进零碳公共机构及绿色食堂建设。

7.组织零碳公共机构推进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

8.推进“双碳双控数字管家平台”采购事宜。

9.完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合同签订。

10.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二季度生活垃圾分类测评,印发第二季度通报。

11.联合市分类办印发《2023年度舟山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九)安全保卫处

1.积极对接智慧安防工程项目按科学管理需求推进建设。(重点)

2.积极配合行政中心北广场地(路)面、玻璃墙更换等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机关运行秩序良好。(重点)

3.组织开展第二期安全业务培训(消防专题)。

4.采购更新电动巡逻车。

5.筹划行政中心消防器材的更换采购相关准备工作。

6.做好“五一”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及值班执勤工作,确保行政中心在节日期间安全平稳有序。

7.根据党建计划,严密组织好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十)市机关服务中心

1.重要政务活动保障:针对日常会议保障数量和外派会务保障任务(主要是市委办所涉会议)日益增加的实际,合理调配力量挖掘人员潜能,努力实现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

2.标准化提升工程:做好服务中心各类规章制度的归类整理、修订审核上报;推进行政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工作,组织好所属七家食堂与菜篮子公司配送相关工作;和财政积极对接调整各机关食堂采购对口地区大米品牌,提高大米质量;继续做好主楼食堂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推广到各机关食堂,以绿色化转型推进服务保障提质增效;做好各食堂财务相关票据审核签字工作,及时了解各食堂经营利润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做好市人才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工作。

3.“机关干部之家”建设:5月初正式启动干洗服务,将主楼B1区域的理发室、医务室、裁缝修鞋、京东超市等零星资源整合起来,着力打造“幸福一条街”,为机关干部提供共享、便利、精细服务;随着干洗店的投入使用,设计完善并制作《市行政中心生活服务指南》,适时做好宣传发放工作;做好大宗楼健康小屋及会议中心礼宾之家建设方案的设计工作。

4.打造“行政中心幸福共同体”:积极与省局对接筹备“浙好淘”事项及实体店定位等工作;联动农业农村局、农产品供应商持续开展共富食味坊“舟山市名特优农产品”进机关展销等活动;联合市司法局在行政中心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

5.餐饮系统交流互鉴:开展机关食堂2023年第二季度厨艺交流活动;邀请金华管理局赴行政中心进行餐饮交流活动丰富特色菜肴库;配合市文广旅体局、市商务局做好5月19日的海岛生活节相关工作;组织七家食堂负责人赴周边城市考察风味餐饮项目。

6.餐饮服务整体提升工程:借助监控手段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在主楼食堂回收餐线处安装监控屏;组织开展食堂第二季度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和民主测评表中的问题,指导食堂监管人员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接余姚梁弄大糕等推广到各机关食堂,并结合名家工作室工作实际,邀请专业老师为各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7.绿色食堂建设及食堂基建设备:全力推进6号楼绿色食堂创建工作,协助基建房产设备处做好6号楼绿色食堂创建预算等前期工作,并邀请第三方评价咨询服务公司进行现场指导,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台账资料;在炎热夏季到来之前对接油烟清洗公司做好对所属食堂厨房油烟管道进行清洗等工作。

8.锻造精益求精、专业高效的后勤服务团队:组织礼宾队员学习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题教育“五张清单”及机关事务团体标准;组织礼宾服务队开展1次读书明智、岗位建功为主题的团建活动;落实市妇联创建省级巾帼文明岗培训会要求,积极组织理发志愿服务队创建省级巾帼文明岗,对照考核评分标准抓好整改提高;组织理发志愿服务队和物业修理队下海岛进社区开展1次助力共富实践活动;组织郭金伟工作室成员参加浙菜文化研究会在杭州西溪宾馆举办的“浙山浙水浙味道”风味宴展示活动,提高厨师的综合能力;工作室联合市机关工委、市妇联开展一次“味美舟山”家庭厨艺培训活动。

9.推进数字化改革、智慧后勤模块建设:利用各种契机开展满意度测评、“金点子”征集、问题反馈、知识问答、拍照打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激活“舟到e管家”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以及积分兑换活动的群众积极性;继续贯通省市县机关食堂用餐一卡通等工作。

10.建设“美丽机关”“健康机关”:联合相关单位,重点抓好市行政中心驻楼单位、生活服务机构垃圾分类、禁烟控烟、制止餐饮浪费等常态巡检监督工作;联合市卫健委等在市行政中心开展禁烟控烟宣传周(5月31日所在周)等公益活动;按照《舟山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整改提升方案》中每月开展“八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要求,拟定每月到一栋所管辖楼宇开展一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5月上旬派员赴湖州参加市健康舟山领导小组举办的健康舟山建设政策研修班。

11.支部组织力提升工程:严格落实好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新修订的《党员积分制管理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支部“拙守匠心·向暖而行”服务品牌的深化,按照党建红心引领、业务匠心打造、服务暖心解忧三个方面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以对内幸福共同体打造和对外帮扶互助体构建为主要抓手,助力共同富裕行动见实效。

(十一)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开展公务用车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重点)

2.继续做好“揭榜挂帅”标准化辅助工作。(重点)

3.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重点)

4.开展“文明用语”服务培训工作。(重点)

5.梳理市本级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重点)

6.开展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节油降耗统计工作。

7.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车辆更新工作。

8.开展公务用车平台驾驶技能比武工作。

9.党建:(1)组织党员前往宁波真理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组织党员学习《新中国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