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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机关事务领域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8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机关事务领域省级“揭榜挂帅”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系统构建联系紧密、结构合理、务实管用的机关事务工作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标准化保障和精细化服务水平,着力推动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海斌

常务副组长:刘波

副组长:徐敏、郑科华、黄继先

成  员:虞穗、林杞、王德刚、吴洪、高云、宓炜、杨发军、魏海芳、岳小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事务领域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推进、分领域任务的督促落实以及双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推进工作,承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其他日常工作。

二、各项目专班组成人员

各机关事务领域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另设项目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设3个项目专班:

1.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综合集成管理与服务规范工作专班(组长:黄继先,副组长:魏海芳,成员:付厚德、黄红波、江胜、蒋雨欣)

2.公务用车服务规范工作专班(组长:郑科华,副组长:岳小平,成员:杨波、岑健、洪磊、徐天佑)

3.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与绩效评价规范工作专班(组长:徐敏,副组长:宓炜,成员:王燕烽、张燕、庄奋波)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是中心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任务指标,统筹机关事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省局关于推进机关事务领域省级“揭榜挂帅”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加强顶层设计,确定3个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负责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中的协调保障和跨部门、跨领域重大问题的决定。

2.负责审定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计划、建设方案、总体设计、项目专班实施及建设经费申报、使用等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机关事务领域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进度、建设效果,促进工作落实。

4.负责检查标准化试点建设成果,对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项目专班工作职责

1.负责配合省局及台州、温州机关事务局等牵头单位成立标准草案起草组,制定实施本专班建设方案。

2.负责配合牵头单位梳理本项目专班核心业务,明确工作路径,建立健全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建设需求、存在问题等工作清单,强化与牵头单位的工作协同,联动配合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不断优化细化各个环节标准、流程。

3.负责参与编制各项目标准体系表和标准化工作手册,并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开展自我评价。按计划进度要求按时向牵头单位提交各阶段的标准草案及相关材料。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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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机关事务领域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
消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08 15:57:36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机关事务领域省级“揭榜挂帅”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系统构建联系紧密、结构合理、务实管用的机关事务工作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标准化保障和精细化服务水平,着力推动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海斌

常务副组长:刘波

副组长:徐敏、郑科华、黄继先

成  员:虞穗、林杞、王德刚、吴洪、高云、宓炜、杨发军、魏海芳、岳小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事务领域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推进、分领域任务的督促落实以及双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推进工作,承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其他日常工作。

二、各项目专班组成人员

各机关事务领域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另设项目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设3个项目专班:

1.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综合集成管理与服务规范工作专班(组长:黄继先,副组长:魏海芳,成员:付厚德、黄红波、江胜、蒋雨欣)

2.公务用车服务规范工作专班(组长:郑科华,副组长:岳小平,成员:杨波、岑健、洪磊、徐天佑)

3.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与绩效评价规范工作专班(组长:徐敏,副组长:宓炜,成员:王燕烽、张燕、庄奋波)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是中心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任务指标,统筹机关事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省局关于推进机关事务领域省级“揭榜挂帅”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加强顶层设计,确定3个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负责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中的协调保障和跨部门、跨领域重大问题的决定。

2.负责审定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计划、建设方案、总体设计、项目专班实施及建设经费申报、使用等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机关事务领域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进度、建设效果,促进工作落实。

4.负责检查标准化试点建设成果,对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项目专班工作职责

1.负责配合省局及台州、温州机关事务局等牵头单位成立标准草案起草组,制定实施本专班建设方案。

2.负责配合牵头单位梳理本项目专班核心业务,明确工作路径,建立健全省级“揭榜挂帅”协办项目标准化试点建设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建设需求、存在问题等工作清单,强化与牵头单位的工作协同,联动配合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不断优化细化各个环节标准、流程。

3.负责参与编制各项目标准体系表和标准化工作手册,并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开展自我评价。按计划进度要求按时向牵头单位提交各阶段的标准草案及相关材料。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