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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示范创一流、争当好管家”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2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区)机关事务中心,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推进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示范创一流、争当好管家”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示范创一流、争当好管家”活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海斌(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刘 波(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郑科华(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黄继先(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曾晓伟(定海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邬小军(普陀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罗优海(岱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乌海鸣(嵊泗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戴惠恩(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虞 穗(办公室主任)

    林 杞(财务资产处处长)

    王德刚(接待一处处长)

    吴 洪(接待二处处长)

    高 云(基建房产设备处负责人)

    宓 炜(公共机构节能处负责人)

    杨发军(安全保卫处处长)

    魏海芳(市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岳小平(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虞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成员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是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示范创一流、争当好管家”活动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活动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活动开展。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示范创一流、争当好管家”活动实施方案,协调活动相关具体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负责对活动推进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3.负责总结宣传推广活动中的经验做法成效、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个人,讲好创一流故事、好管家事迹。

4.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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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示范创一流、争当好管家”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消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22 09:03:43

各县(区)机关事务中心,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推进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示范创一流、争当好管家”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示范创一流、争当好管家”活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海斌(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刘 波(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郑科华(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黄继先(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曾晓伟(定海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邬小军(普陀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罗优海(岱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乌海鸣(嵊泗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戴惠恩(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虞 穗(办公室主任)

    林 杞(财务资产处处长)

    王德刚(接待一处处长)

    吴 洪(接待二处处长)

    高 云(基建房产设备处负责人)

    宓 炜(公共机构节能处负责人)

    杨发军(安全保卫处处长)

    魏海芳(市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岳小平(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虞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成员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是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示范创一流、争当好管家”活动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活动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活动开展。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示范创一流、争当好管家”活动实施方案,协调活动相关具体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负责对活动推进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3.负责总结宣传推广活动中的经验做法成效、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个人,讲好创一流故事、好管家事迹。

4.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