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 TO ZSJGJ.ZHOUSHAN.GOV.CN

关于印发2023年9-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2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9-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2023年9-10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持续深化做好“三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2.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主题教育要求,召开主题教育动员会议,制定印发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开展。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3.深入开展“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相关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小岛报到 共建助村”三级支部党建联建活动。重点抓好“帮办解难”29条联建村需求的破解,召开“小岛报到 共建助村”三级支部党建联建第二次联席会议。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4.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全力加速推进“舟到e管家”项目建设,细化完善任务清单,试运行统一管理门户开发、数据驾驶舱设计开发及软件系统上线,做好与省建项目平台数据贯通,做好安防硬件设备调试及食堂消费系统更新试运行工作,做好省级数字化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完成市行政中心智慧后勤及综合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并开始施工。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5.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编写标准化手册2.0版,加快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继续推进公务用车服务规范 3个省级“揭榜挂帅”项目协办及机关后勤部门抗台防汛工作标准等5项标准制定工作,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浙江海洋大学等共同研究推进相关标准制定。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6.9月下旬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收集汇总2023年度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后勤理论调研文章,拿出21项理论调研硬核成果,并推荐优秀课题上报省局;继续对接浙江海洋大学开展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开展学科建设、理论研究等,继续推进年度六方面20项合作任务,总结提炼机关事务“三色”后勤文化。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7.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分类打造提升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挂图推进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组织开展第四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组织1-2期机关事务讲堂,举办主题教育、蓝碳经济讲座等;组织1期机关后勤讲坛,主题为“青年干部谈系好事业第一粒扣子”。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8.继续宣传好机关事务工作,继续加大省局、市两办等信息报送力度,争取提前完成指标任务;高质量办好“舟到e管家”,总结提炼今年以来改革创新、特色亮点工作及“微服务”“微实事”;联系舟山日报推出“八八战略 非凡20年”专版。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9.对照《浙江省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抓好贯彻执行,逐项对照考核事项,确保年底考核不失分。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0.做好机关运行保障督查准备各项工作。按照市政府督查要求,制定机关运行保障督查方案,对各县区、市属相关部门开展机关运行保障督查。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继续做好2024年度中心本级预算编报项目汇总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2.协调市本级各单位推进低效闲置资产接收入库工作,充实公物仓实体库资产存量,做好公物仓第三方社会化服务采购安排,与县区协商公物仓平台系统扩面事项。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3.全力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做好亚运火炬传递、国际海岛旅游大会等重大政务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郑科华、黄继先  责任部门:接待中心、市机关服务中心、市公车保障中心等)

14.继续做好日常平台车辆保障和杭州亚运会、“千万工程”舟山现场会车辆保障工作;做好全市公务用车监管工作;继续做好“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省局标准项目建设“揭榜挂帅”;推进公车标准化提升,修订汇编公务用车制度与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车保障中心)

15.平安护航亚运,全力以赴做好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召开平安护航工作会议,严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亚运会期间行政中心区域安全稳定;继续组织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落实跟踪督查及消防管理系统再检测工作;积极推进大宗智慧停车系统实际投建相关事宜。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各处室、单位)

16.继续推进省局试点项目公务餐改革工作:做好市本级“公务餐改革”试点赋码、设备安装选定等技术改造方案及预算资金,向市财政申请相关经费,并审定指导县(区)“公务餐”改造技术方案;组织召开市级“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推进市本级相关单位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公务餐”技术改造;组织牵头市纪委机关、市财政局制定印发《舟山市“公务餐”管理办法》;中心牵头对全市“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等)

17.继续做好“浙好淘”舟山店运营,及时跟踪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助进行解决,不断丰富“浙好淘”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有效提升“浙好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8.根据夏季台风、雷暴天气频发等特点,督促物业加强行政中心管道疏通、绿化公司加强绿植防护,确保行政中心“花海彩林”迎亚运品质提升工作成果不受影响;继续抓好市行政中心驻楼单位、生活服务机构垃圾分类、禁烟控烟、制止餐饮浪费等常态巡检监督工作;做好行政中心中秋、国庆期间氛围营造。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等)

19.继续做好2023年度行政中心环境品质提升十大行动和2023年度政府投资新建及续建项目;完成市府办9-14楼会议室设备改造项目,市行政中心南广场喷泉及水池提升改造施工,市本级党政机关干部办公用房整改施工,市行政中心主楼办公室外遮阳玻璃内膜更换施工;完成“舟山房产一件事”软件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20.继续推进节能低碳十大行动。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业务培训;配合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普陀行政中心食堂完成“绿色食堂”认证工作;继续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工程;继续推进“零碳公共机构”创建指导和县(区)能源托管项目指导。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21.继续推进用能预算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完成市行政中心北大楼数字化计量项目验收,组织实施6号楼、8号楼、9号楼数字化分户分项计量项目招标实施工作;推进“双碳双控数字管家平台”采购事宜。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关工作。(重点)

2.继续深入开展“小岛报到 共建助村”三级支部党建联建活动。重点抓好“帮办解难”29条联建村需求的破解,召开“小岛报到 共建助村”三级支部党建联建第二次联席会议。(重点)

3.组织中心第三季度内部巡查工作。

4.做好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党建责任落实,同时做好市直机关工委专项督查准备。

5.修改完善机关党委党建调研文章。

(二)机关工会

1.组织“连心廉语 赓续家风传廉情”暨“红色廉管家”廉政建设活动。(重点)

2.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慰问品采购发放事宜。

3.参加市直机关群体联赛。

4.参加舟山市工会女职委八届一次全会。

(三)办公室

1.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主题教育要求,组织召开主题教育动员会议,制定印发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开展。(重点)  

2.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全力加速推进“舟到e管家”项目建设,细化完善任务清单,试运行统一管理门户开发、数据驾驶舱设计开发及软件系统上线,做好与省建项目平台数据贯通,做好安防硬件设备调试及食堂消费系统更新试运行工作,做好省级数字化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准备工作;“舟到e管家”绿色数据中心专班集中办公,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在项目建设期聚合协作;撰写《机关事务管理绿色数据运维中心模式探讨》;做好2024年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申报工作。(重点)

3.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编写标准化手册2.0版,加快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制定办公室日常管理标准;继续对接相关处室推进公务用车服务规范 3个省级“揭榜挂帅”项目协办及机关后勤部门抗台防汛工作标准等5项标准制定工作;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浙江海洋大学等共同研究推进相关标准制定。(重点)  

4.加强理论研究。结合主题教育,9月下旬组织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收集汇总2023年度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后勤理论调研文章,拿出21个理论调研硬核成果,并推荐优秀课题上报省局;撰写完成办公室3个调研课题《加快实现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服务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推进“两个先行”》《机关事务“三色”后勤文化建设实践》《机关事务管理绿色数据运维中心模式探讨》。(重点)

5.对照《浙江省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督促各处室、单位抓好贯彻执行,对照考核事项,做好台账整理,确保年底考核不失分。(重点)   

6.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分类打造提升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挂图推进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组织开展第四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组织1-2期机关事务讲堂,举办主题教育、蓝碳经济讲座等;组织1期机关后勤讲坛,主题为“青年干部谈系好事业第一粒扣子”。(重点)

7.继续宣传好机关事务工作,继续加大省局、市两办等信息报送力度,争取提前完成指标任务;高质量办好“舟到e管家”,总结提炼今年以来改革创新、特色亮点工作及“微服务”“微实事”;联系舟山日报推出“八八战略 非凡20年”专版。(重点)

8.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主题教育期间配合中心领导赴基层、企业等开展调研。(重点)

9.做好机关运行保障督查准备各项工作。按照市政府督查要求,制定机关运行保障督查方案,对各县区、市属相关部门开展机关运行保障督查。(重点)

10.继续对接浙江海洋大学开展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开展学科建设、理论研究等,继续推进年度六方面20项合作任务,总结提炼机关事务“三色”后勤文化。(重点)

11.配合开展“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做好实干争先第三轮督查相关材料报送、工作案例上报、台账整理完善等工作。

12.高标准做好中心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13.做好“中秋”“国庆”假期行政中心值班组织协调工作。

14.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①做好全省系统“最美机关事务人”选树推荐工作;②做好事业人员退休办理等相关工作;③做好餐管中心成立相关准备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重点)

2.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重点)

3.协调市本级各单位推进低效闲置资产接收入库工作,充实公物仓实体库资产存量,做好公物仓第三方社会化服务采购安排,与县区协商公物仓平台系统扩面事项。(重点)

4.做好中心本级2023年9、10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帐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及时做好中心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协调业务部门加快做好财务支出结算工作。

6.继续做好2024年度中心本级预算编报项目汇总工作,报经中心党组审议审核,按时完成2024年部门预算“一上”。

7.遵照中心主题教育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支部主题教育落实和推进,做好三级党建支部联动,推进乡村支部诉求解决和常规任务保质完成,走访企业纾解困难。

(五)接待一处

1.做好亚运火炬传递、国际海岛旅游大会等重大政务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重点)

2.做好亚运会贵宾接待工作。(重点)

3.完成海旅会任务保障工作。

4.参加中心的各项学习、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接待二处

1.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重点)

(七)基建房产设备处

1.完成市府办9-14楼会议室设备改造项目。(重点)

2.完成市行政中心智慧后勤及综合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并开始施工。(重点)

3.完成市行政中心南广场喷泉及水池提升改造施工工作。(重点)

4.完成市行政中心配电机房增容等改造及食堂设备设施更换招标工作并开始施工。(重点)

5.发改委做好舟山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办公用房修缮及市发改委会议室改造工程、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维修、北大楼2号楼办公楼维修、市委党校屋面维修、市场监督管理局危房改造工程施工工作。(重点)

6.完成市行政中心部分楼宇网络机房、控制系统改造及网络安全等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工作并进入施工。(重点)

7.完成市公安局消防控制及安全监控室改造项目可研申报并进入招标阶段。(重点)

8.完成市府办会议室视联网会议改造及市行政中心会议厅保障场所建设项目可研申报并进入招标阶段。(重点)

9.完成市本级党政机关干部办公用房整改施工。(重点)

10.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办公室外遮阳玻璃内膜更换施工工作。(重点)

11.完成“舟山房产一件事”软件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重点)

12.配合做好市委办机要机房建设。

13.做好主楼绿色食堂工程、主楼维修项目、市行政中心6号楼结算工作。

14.做好求是苑竣工验收。

15.完成市人大6号会议室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16.完成市本级周转住房保障管理实施办法拟制和征求意见工作。

17.完成市市场监管局普陀山分局、市发改委铁路中心、市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核定、租用工作。

18.完成5大功能区办公用房检查工作。

19.完成涉及定海古城部分房产移交工作。

20.完成全市2023年房产基础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21.完成人大会议室等家具采购工作。

22.完成礼宾队准备场所装修改造及6号会议厅家具采购工作。

23.完成市行政中心范围内部分门牌制作工作。

24.完成处室2023年论文撰写工作。

25.组织一期“红管家专家课堂”。

(八)公共机构节能处

1.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业务培训。(重点)

2.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完成市行政中心北大楼数字化计量项目验收。(重点)

3.继续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工程。(重点)

4.继续推进“零碳公共机构”创建指导和县(区)能源托管项目指导。(重点)

5.配合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普陀行政中心食堂完成“绿色食堂”认证工作。(重点)

6.组织实施6号楼、8号楼、9号楼数字化分户分项计量项目招标实施工作。

7.组织推进“双碳双控数字管家平台”采购事宜。

8.继续配合市节水管理中心推进年度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

9.继续协调国网开展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太阳能光伏电站资源普查。

10.继续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月度报送。

11.指导推动市级公共机构无废机关创建。

12.组织第三季度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测评。

13.会同市机关服务中心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食堂”活动2次。

14.拟定2024年度节能处预算编制工作。

(九)安全保卫处

1.积极推进大宗智慧停车系统实际投建相关事宜。(重点)

2.按照智慧安防建设计划,认真推进各项基础工作落实到位。(重点)

3.严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亚运会期间行政中心区域安全稳定。(重点)

4.继续组织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落实跟踪督查及消防管理系统再检测工作。

5.开展第三期安保业务培训(信访维稳专题)。

6.深入梳理《行政机关抗台防汛工作标准》。

7.认真梳理制订《安保工作标准规范》。

8.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落实支部党建工作。

(十)市机关服务中心

1.继续推进省局试点项目——公务餐改革和“浙好淘”实体店运营坚持每半月的工作会商机制,每周向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报送周工作动态,定期向省局报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做好市本级“公务餐改革”试点赋码、设备安装选定等技术改造方案及预算资金,向市财政申请相关经费,并审定指导县(区)“公务餐”改造技术方案;组织召开市级“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推进市本级相关单位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公务餐”技术改造,协调解决技改问题;组织牵头市纪委机关、市财政局制定印发《舟山市“公务餐”管理办法》,有效建立全市“公务餐”管理制度;由中心牵头,对全市“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继续做好“浙好淘”舟山店宣传工作,及时跟踪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助进行解决,不断丰富“浙好淘”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有效提升“浙好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2.标准化提升工程:按照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目录和完成时间节点,积极做好相应修订完善和汇总工作;做好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编制汇总上报;做好主楼、1号楼、大宗等食堂合同签订、主楼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计划报财政审核及招标文件公告等工作;组织食堂监管人员开展食堂第三季度考核工作;由于目前第二批次集中采购单位普遍存在各单位原采购招标合同履约执行的矛盾,以及需要文件形式下发食材集中采购工作,第二批次集中采购工作现有待进一步推进和落实。需要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打通问题难点,有序推进机关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管理工作;根据省验收组要求,做好6号楼绿色食堂创建工作自检及验收。

3.“机关干部之家”建设:联合市卫健委开展第三季度专家坐诊服务活动,丰富“健康机关”文化内涵;继续抓好行政中心物业、超市、书店、干洗店等社会化服务的监督管理,结合中秋、国庆、重阳等节日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优惠促销活动,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体验感、获得感、满意度。

4.打造“行政中心幸福共同体”:继续依托“政府+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的“三服务”帮扶和食材供应链模式,通过对口地区农副产品进机关食堂、工会福利采购、政采云网上平台等线上线下并行采购方式开展扶贫协作;联动农业农村局、农产品供应商持续开展“共富食味坊”名优农产品展销相关活动;做好文印中心搬迁新址的具体工作。

5.餐饮系统交流互鉴:做好与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餐饮交流相关工作郭金伟工作室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开展一次“味美舟山”家庭厨艺培训;以“贻贝”为主题,组织做好中心所属八家机关食堂第二次厨艺交流活动,提高厨师的创新能力。

6.餐饮服务整体提升工程:做好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食堂员工排班及餐饮质量相关工作,督促各食堂做好月末特价菜常态化组织厨师骨干拍摄美食节目,推广适合家庭制作的菜肴,传播“爱的味道”及时更新公众号内容,同时做好抖音短视频传播;工作室做好贻贝宴的研发制作、贻贝菜肴的培训及民宿餐饮培训相关工作;联合市饭店餐饮行业做好协会单位贻贝的推广销售工作。

7.锻造精益求精、专业高效的后勤服务团队:特邀专业礼仪老师定期对礼宾服务人员进行礼仪培训,重点加强对新员工的管理培训力度;依托“党建+”模式,组织理发志愿服务队下海岛、进社区等开展助老理发活动,助力海岛共富;组织物业开展保洁日常安全注意事项、消防报警系统日常管理处置规范、垃圾收集与处理操作标准等方面培训活动。

8.建设“美丽机关”“健康机关”:根据夏季台风、雷暴天气频发等特点,督促物业加强行政中心管道疏通、绿化公司加强绿植防护,确保行政中心“花海彩林”迎亚运品质提升工作成果不受影响;继续抓好市行政中心驻楼单位、生活服务机构垃圾分类、禁烟控烟、制止餐饮浪费等常态巡检监督工作,每月走进一家所属管辖楼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做好行政中心中秋、国庆期间氛围营造。

9.支部组织力提升工程:继续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当前宣教工作重点的通知要求,抓好习近平总书记14次到舟山考察调研精神和蚂蚁岛精神的学习贯彻、积极做好培育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品牌等工作;根据支部与嵊泗枸杞乡龙泉村党建结对工作要求,持续推进8项具体要求的落实。重点组织开展“小岛你好”地标美食贻贝菜肴邀请赛活动,充分发掘嵊泗贻贝菜品创新潜力,提升贻贝菜肴附加值助推贻贝销售。持续开展服务共富主题实践活动,以支部送服务下海岛、固定党日助老理发、“郭金伟名家工作室”义务指导渔农村菜品研发创新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深化“拙守匠心·向暖而行”党建服务品牌;按照上级要求抓好主题教育。

(十一)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继续做好日常平台车辆保障工作。(重点)

2.做好杭州亚运会车辆保障的驾驶员培训动员工作。(重点)

3.继续做好“千万工程”舟山现场会的车辆保障工作。(重点)

4.继续推进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省级“揭榜挂帅”标准制定研讨工作。(重点)

5.推进公车标准化提升,做好公务用车制度与管理办法汇编2.0版修订工作。做好公务用车管理标准梳理,编写公务用车规范目录。(重点)

6.加强队伍建设,召开市公车平台驾驶员保密教育暨服务礼仪培训会,开展服务礼仪、形象提升、文明用语、安全驾驶、保密教育等方面培训。

7.落实安全督查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公车中心与公车服务部、服务部与驾驶员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驾驶和党风廉政建设。

8.做好全市公务用车监管工作,统计全市驻点车辆近2年使用情况,并向闲置车辆的所在单位发函进行提醒。

9.做好市本级公务用车监管工作,不定时对车辆GPS轨迹进行巡查,实现公车监督与管理可控。

10.继续做好2023年第二批公车更新采购工作。

11.开展“节油奖”工作,继续做好各种类型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标准统计。

12.做好2024年公车中心预算编报工作。

13.做好百日安全竞赛的总结工作。

14.完成2023年公车中心课题调研工作。

15.党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小岛报到 共建助村”三级支部党建联建共富实践活动;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开展支部专题廉政教育;开展新中国史学习,在实际工作中找差距、抓落实。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首页
> 通知公告 > 工作计划
关于印发2023年9-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消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12 16:30:28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9-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2023年9-10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持续深化做好“三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2.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主题教育要求,召开主题教育动员会议,制定印发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开展。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3.深入开展“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相关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小岛报到 共建助村”三级支部党建联建活动。重点抓好“帮办解难”29条联建村需求的破解,召开“小岛报到 共建助村”三级支部党建联建第二次联席会议。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支部)

4.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全力加速推进“舟到e管家”项目建设,细化完善任务清单,试运行统一管理门户开发、数据驾驶舱设计开发及软件系统上线,做好与省建项目平台数据贯通,做好安防硬件设备调试及食堂消费系统更新试运行工作,做好省级数字化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完成市行政中心智慧后勤及综合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并开始施工。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5.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编写标准化手册2.0版,加快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继续推进公务用车服务规范 3个省级“揭榜挂帅”项目协办及机关后勤部门抗台防汛工作标准等5项标准制定工作,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浙江海洋大学等共同研究推进相关标准制定。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6.9月下旬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收集汇总2023年度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后勤理论调研文章,拿出21项理论调研硬核成果,并推荐优秀课题上报省局;继续对接浙江海洋大学开展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开展学科建设、理论研究等,继续推进年度六方面20项合作任务,总结提炼机关事务“三色”后勤文化。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7.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分类打造提升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挂图推进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组织开展第四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组织1-2期机关事务讲堂,举办主题教育、蓝碳经济讲座等;组织1期机关后勤讲坛,主题为“青年干部谈系好事业第一粒扣子”。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8.继续宣传好机关事务工作,继续加大省局、市两办等信息报送力度,争取提前完成指标任务;高质量办好“舟到e管家”,总结提炼今年以来改革创新、特色亮点工作及“微服务”“微实事”;联系舟山日报推出“八八战略 非凡20年”专版。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9.对照《浙江省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抓好贯彻执行,逐项对照考核事项,确保年底考核不失分。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0.做好机关运行保障督查准备各项工作。按照市政府督查要求,制定机关运行保障督查方案,对各县区、市属相关部门开展机关运行保障督查。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继续做好2024年度中心本级预算编报项目汇总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2.协调市本级各单位推进低效闲置资产接收入库工作,充实公物仓实体库资产存量,做好公物仓第三方社会化服务采购安排,与县区协商公物仓平台系统扩面事项。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3.全力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做好亚运火炬传递、国际海岛旅游大会等重大政务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郑科华、黄继先  责任部门:接待中心、市机关服务中心、市公车保障中心等)

14.继续做好日常平台车辆保障和杭州亚运会、“千万工程”舟山现场会车辆保障工作;做好全市公务用车监管工作;继续做好“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省局标准项目建设“揭榜挂帅”;推进公车标准化提升,修订汇编公务用车制度与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车保障中心)

15.平安护航亚运,全力以赴做好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召开平安护航工作会议,严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亚运会期间行政中心区域安全稳定;继续组织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落实跟踪督查及消防管理系统再检测工作;积极推进大宗智慧停车系统实际投建相关事宜。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各处室、单位)

16.继续推进省局试点项目公务餐改革工作:做好市本级“公务餐改革”试点赋码、设备安装选定等技术改造方案及预算资金,向市财政申请相关经费,并审定指导县(区)“公务餐”改造技术方案;组织召开市级“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推进市本级相关单位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公务餐”技术改造;组织牵头市纪委机关、市财政局制定印发《舟山市“公务餐”管理办法》;中心牵头对全市“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等)

17.继续做好“浙好淘”舟山店运营,及时跟踪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助进行解决,不断丰富“浙好淘”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有效提升“浙好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8.根据夏季台风、雷暴天气频发等特点,督促物业加强行政中心管道疏通、绿化公司加强绿植防护,确保行政中心“花海彩林”迎亚运品质提升工作成果不受影响;继续抓好市行政中心驻楼单位、生活服务机构垃圾分类、禁烟控烟、制止餐饮浪费等常态巡检监督工作;做好行政中心中秋、国庆期间氛围营造。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等)

19.继续做好2023年度行政中心环境品质提升十大行动和2023年度政府投资新建及续建项目;完成市府办9-14楼会议室设备改造项目,市行政中心南广场喷泉及水池提升改造施工,市本级党政机关干部办公用房整改施工,市行政中心主楼办公室外遮阳玻璃内膜更换施工;完成“舟山房产一件事”软件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20.继续推进节能低碳十大行动。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业务培训;配合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普陀行政中心食堂完成“绿色食堂”认证工作;继续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工程;继续推进“零碳公共机构”创建指导和县(区)能源托管项目指导。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21.继续推进用能预算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完成市行政中心北大楼数字化计量项目验收,组织实施6号楼、8号楼、9号楼数字化分户分项计量项目招标实施工作;推进“双碳双控数字管家平台”采购事宜。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

1.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关工作。(重点)

2.继续深入开展“小岛报到 共建助村”三级支部党建联建活动。重点抓好“帮办解难”29条联建村需求的破解,召开“小岛报到 共建助村”三级支部党建联建第二次联席会议。(重点)

3.组织中心第三季度内部巡查工作。

4.做好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党建责任落实,同时做好市直机关工委专项督查准备。

5.修改完善机关党委党建调研文章。

(二)机关工会

1.组织“连心廉语 赓续家风传廉情”暨“红色廉管家”廉政建设活动。(重点)

2.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慰问品采购发放事宜。

3.参加市直机关群体联赛。

4.参加舟山市工会女职委八届一次全会。

(三)办公室

1.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主题教育要求,组织召开主题教育动员会议,制定印发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开展。(重点)  

2.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全力加速推进“舟到e管家”项目建设,细化完善任务清单,试运行统一管理门户开发、数据驾驶舱设计开发及软件系统上线,做好与省建项目平台数据贯通,做好安防硬件设备调试及食堂消费系统更新试运行工作,做好省级数字化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准备工作;“舟到e管家”绿色数据中心专班集中办公,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在项目建设期聚合协作;撰写《机关事务管理绿色数据运维中心模式探讨》;做好2024年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申报工作。(重点)

3.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编写标准化手册2.0版,加快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制定办公室日常管理标准;继续对接相关处室推进公务用车服务规范 3个省级“揭榜挂帅”项目协办及机关后勤部门抗台防汛工作标准等5项标准制定工作;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浙江海洋大学等共同研究推进相关标准制定。(重点)  

4.加强理论研究。结合主题教育,9月下旬组织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收集汇总2023年度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后勤理论调研文章,拿出21个理论调研硬核成果,并推荐优秀课题上报省局;撰写完成办公室3个调研课题《加快实现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服务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推进“两个先行”》《机关事务“三色”后勤文化建设实践》《机关事务管理绿色数据运维中心模式探讨》。(重点)

5.对照《浙江省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督促各处室、单位抓好贯彻执行,对照考核事项,做好台账整理,确保年底考核不失分。(重点)   

6.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分类打造提升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挂图推进十支队伍专项建设任务;组织开展第四届“最美后勤人”评选活动;组织1-2期机关事务讲堂,举办主题教育、蓝碳经济讲座等;组织1期机关后勤讲坛,主题为“青年干部谈系好事业第一粒扣子”。(重点)

7.继续宣传好机关事务工作,继续加大省局、市两办等信息报送力度,争取提前完成指标任务;高质量办好“舟到e管家”,总结提炼今年以来改革创新、特色亮点工作及“微服务”“微实事”;联系舟山日报推出“八八战略 非凡20年”专版。(重点)

8.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主题教育期间配合中心领导赴基层、企业等开展调研。(重点)

9.做好机关运行保障督查准备各项工作。按照市政府督查要求,制定机关运行保障督查方案,对各县区、市属相关部门开展机关运行保障督查。(重点)

10.继续对接浙江海洋大学开展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开展学科建设、理论研究等,继续推进年度六方面20项合作任务,总结提炼机关事务“三色”后勤文化。(重点)

11.配合开展“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做好实干争先第三轮督查相关材料报送、工作案例上报、台账整理完善等工作。

12.高标准做好中心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13.做好“中秋”“国庆”假期行政中心值班组织协调工作。

14.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①做好全省系统“最美机关事务人”选树推荐工作;②做好事业人员退休办理等相关工作;③做好餐管中心成立相关准备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重点)

2.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重点)

3.协调市本级各单位推进低效闲置资产接收入库工作,充实公物仓实体库资产存量,做好公物仓第三方社会化服务采购安排,与县区协商公物仓平台系统扩面事项。(重点)

4.做好中心本级2023年9、10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帐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及时做好中心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协调业务部门加快做好财务支出结算工作。

6.继续做好2024年度中心本级预算编报项目汇总工作,报经中心党组审议审核,按时完成2024年部门预算“一上”。

7.遵照中心主题教育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支部主题教育落实和推进,做好三级党建支部联动,推进乡村支部诉求解决和常规任务保质完成,走访企业纾解困难。

(五)接待一处

1.做好亚运火炬传递、国际海岛旅游大会等重大政务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重点)

2.做好亚运会贵宾接待工作。(重点)

3.完成海旅会任务保障工作。

4.参加中心的各项学习、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接待二处

1.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重点)

(七)基建房产设备处

1.完成市府办9-14楼会议室设备改造项目。(重点)

2.完成市行政中心智慧后勤及综合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并开始施工。(重点)

3.完成市行政中心南广场喷泉及水池提升改造施工工作。(重点)

4.完成市行政中心配电机房增容等改造及食堂设备设施更换招标工作并开始施工。(重点)

5.发改委做好舟山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办公用房修缮及市发改委会议室改造工程、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维修、北大楼2号楼办公楼维修、市委党校屋面维修、市场监督管理局危房改造工程施工工作。(重点)

6.完成市行政中心部分楼宇网络机房、控制系统改造及网络安全等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工作并进入施工。(重点)

7.完成市公安局消防控制及安全监控室改造项目可研申报并进入招标阶段。(重点)

8.完成市府办会议室视联网会议改造及市行政中心会议厅保障场所建设项目可研申报并进入招标阶段。(重点)

9.完成市本级党政机关干部办公用房整改施工。(重点)

10.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主楼办公室外遮阳玻璃内膜更换施工工作。(重点)

11.完成“舟山房产一件事”软件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重点)

12.配合做好市委办机要机房建设。

13.做好主楼绿色食堂工程、主楼维修项目、市行政中心6号楼结算工作。

14.做好求是苑竣工验收。

15.完成市人大6号会议室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16.完成市本级周转住房保障管理实施办法拟制和征求意见工作。

17.完成市市场监管局普陀山分局、市发改委铁路中心、市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核定、租用工作。

18.完成5大功能区办公用房检查工作。

19.完成涉及定海古城部分房产移交工作。

20.完成全市2023年房产基础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21.完成人大会议室等家具采购工作。

22.完成礼宾队准备场所装修改造及6号会议厅家具采购工作。

23.完成市行政中心范围内部分门牌制作工作。

24.完成处室2023年论文撰写工作。

25.组织一期“红管家专家课堂”。

(八)公共机构节能处

1.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业务培训。(重点)

2.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完成市行政中心北大楼数字化计量项目验收。(重点)

3.继续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工程。(重点)

4.继续推进“零碳公共机构”创建指导和县(区)能源托管项目指导。(重点)

5.配合市行政中心6号楼食堂、普陀行政中心食堂完成“绿色食堂”认证工作。(重点)

6.组织实施6号楼、8号楼、9号楼数字化分户分项计量项目招标实施工作。

7.组织推进“双碳双控数字管家平台”采购事宜。

8.继续配合市节水管理中心推进年度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

9.继续协调国网开展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太阳能光伏电站资源普查。

10.继续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月度报送。

11.指导推动市级公共机构无废机关创建。

12.组织第三季度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测评。

13.会同市机关服务中心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食堂”活动2次。

14.拟定2024年度节能处预算编制工作。

(九)安全保卫处

1.积极推进大宗智慧停车系统实际投建相关事宜。(重点)

2.按照智慧安防建设计划,认真推进各项基础工作落实到位。(重点)

3.严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亚运会期间行政中心区域安全稳定。(重点)

4.继续组织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落实跟踪督查及消防管理系统再检测工作。

5.开展第三期安保业务培训(信访维稳专题)。

6.深入梳理《行政机关抗台防汛工作标准》。

7.认真梳理制订《安保工作标准规范》。

8.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落实支部党建工作。

(十)市机关服务中心

1.继续推进省局试点项目——公务餐改革和“浙好淘”实体店运营坚持每半月的工作会商机制,每周向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报送周工作动态,定期向省局报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做好市本级“公务餐改革”试点赋码、设备安装选定等技术改造方案及预算资金,向市财政申请相关经费,并审定指导县(区)“公务餐”改造技术方案;组织召开市级“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推进市本级相关单位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公务餐”技术改造,协调解决技改问题;组织牵头市纪委机关、市财政局制定印发《舟山市“公务餐”管理办法》,有效建立全市“公务餐”管理制度;由中心牵头,对全市“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继续做好“浙好淘”舟山店宣传工作,及时跟踪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助进行解决,不断丰富“浙好淘”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有效提升“浙好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2.标准化提升工程:按照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目录和完成时间节点,积极做好相应修订完善和汇总工作;做好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编制汇总上报;做好主楼、1号楼、大宗等食堂合同签订、主楼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计划报财政审核及招标文件公告等工作;组织食堂监管人员开展食堂第三季度考核工作;由于目前第二批次集中采购单位普遍存在各单位原采购招标合同履约执行的矛盾,以及需要文件形式下发食材集中采购工作,第二批次集中采购工作现有待进一步推进和落实。需要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打通问题难点,有序推进机关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管理工作;根据省验收组要求,做好6号楼绿色食堂创建工作自检及验收。

3.“机关干部之家”建设:联合市卫健委开展第三季度专家坐诊服务活动,丰富“健康机关”文化内涵;继续抓好行政中心物业、超市、书店、干洗店等社会化服务的监督管理,结合中秋、国庆、重阳等节日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优惠促销活动,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体验感、获得感、满意度。

4.打造“行政中心幸福共同体”:继续依托“政府+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的“三服务”帮扶和食材供应链模式,通过对口地区农副产品进机关食堂、工会福利采购、政采云网上平台等线上线下并行采购方式开展扶贫协作;联动农业农村局、农产品供应商持续开展“共富食味坊”名优农产品展销相关活动;做好文印中心搬迁新址的具体工作。

5.餐饮系统交流互鉴:做好与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餐饮交流相关工作郭金伟工作室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开展一次“味美舟山”家庭厨艺培训;以“贻贝”为主题,组织做好中心所属八家机关食堂第二次厨艺交流活动,提高厨师的创新能力。

6.餐饮服务整体提升工程:做好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食堂员工排班及餐饮质量相关工作,督促各食堂做好月末特价菜常态化组织厨师骨干拍摄美食节目,推广适合家庭制作的菜肴,传播“爱的味道”及时更新公众号内容,同时做好抖音短视频传播;工作室做好贻贝宴的研发制作、贻贝菜肴的培训及民宿餐饮培训相关工作;联合市饭店餐饮行业做好协会单位贻贝的推广销售工作。

7.锻造精益求精、专业高效的后勤服务团队:特邀专业礼仪老师定期对礼宾服务人员进行礼仪培训,重点加强对新员工的管理培训力度;依托“党建+”模式,组织理发志愿服务队下海岛、进社区等开展助老理发活动,助力海岛共富;组织物业开展保洁日常安全注意事项、消防报警系统日常管理处置规范、垃圾收集与处理操作标准等方面培训活动。

8.建设“美丽机关”“健康机关”:根据夏季台风、雷暴天气频发等特点,督促物业加强行政中心管道疏通、绿化公司加强绿植防护,确保行政中心“花海彩林”迎亚运品质提升工作成果不受影响;继续抓好市行政中心驻楼单位、生活服务机构垃圾分类、禁烟控烟、制止餐饮浪费等常态巡检监督工作,每月走进一家所属管辖楼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做好行政中心中秋、国庆期间氛围营造。

9.支部组织力提升工程:继续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当前宣教工作重点的通知要求,抓好习近平总书记14次到舟山考察调研精神和蚂蚁岛精神的学习贯彻、积极做好培育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品牌等工作;根据支部与嵊泗枸杞乡龙泉村党建结对工作要求,持续推进8项具体要求的落实。重点组织开展“小岛你好”地标美食贻贝菜肴邀请赛活动,充分发掘嵊泗贻贝菜品创新潜力,提升贻贝菜肴附加值助推贻贝销售。持续开展服务共富主题实践活动,以支部送服务下海岛、固定党日助老理发、“郭金伟名家工作室”义务指导渔农村菜品研发创新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深化“拙守匠心·向暖而行”党建服务品牌;按照上级要求抓好主题教育。

(十一)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继续做好日常平台车辆保障工作。(重点)

2.做好杭州亚运会车辆保障的驾驶员培训动员工作。(重点)

3.继续做好“千万工程”舟山现场会的车辆保障工作。(重点)

4.继续推进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省级“揭榜挂帅”标准制定研讨工作。(重点)

5.推进公车标准化提升,做好公务用车制度与管理办法汇编2.0版修订工作。做好公务用车管理标准梳理,编写公务用车规范目录。(重点)

6.加强队伍建设,召开市公车平台驾驶员保密教育暨服务礼仪培训会,开展服务礼仪、形象提升、文明用语、安全驾驶、保密教育等方面培训。

7.落实安全督查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公车中心与公车服务部、服务部与驾驶员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驾驶和党风廉政建设。

8.做好全市公务用车监管工作,统计全市驻点车辆近2年使用情况,并向闲置车辆的所在单位发函进行提醒。

9.做好市本级公务用车监管工作,不定时对车辆GPS轨迹进行巡查,实现公车监督与管理可控。

10.继续做好2023年第二批公车更新采购工作。

11.开展“节油奖”工作,继续做好各种类型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标准统计。

12.做好2024年公车中心预算编报工作。

13.做好百日安全竞赛的总结工作。

14.完成2023年公车中心课题调研工作。

15.党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小岛报到 共建助村”三级支部党建联建共富实践活动;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开展支部专题廉政教育;开展新中国史学习,在实际工作中找差距、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