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机关事务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落实省级“揭榜挂帅”用能(碳)预算管理试点,扎实开展各项示范引领行动,稳步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系统思维、目标导向 激发节能降碳巨大潜力。大力推进各项创建活动,全年共完成1家国家绿色数据中心、1家省级节水型高校、2家省级公共机构绿色食堂、5家省级“零碳”公共机构、11家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和3家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任务。截止目前,全市854家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荣获“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称号,创建率达82%;967家公共机构荣获“节水型单位”称号,创建率达67.3%;324家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荣获“节约型机关”称号,创建率达90%。超额高成效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其中,市公安局数据中心机房获2022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荣誉称号,市行政中心获省2022年度百优“无废机关”称号,节水案例《舟山市行政中心:坚持节水为先,推进公共机构节水行动》获2022年度省“节水行动十佳实践案例”,均是我市首次。
二是守正创新、高效履职 推进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以列入省管局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揭榜挂帅”项目为契机,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用能(碳)预算管理机制研究与实践”试点,完成26家试点单位数字化计量器具升级改造,部署落地市公共机构双控双碳数字管家应用平台,通过用(碳)能预算管理,精准掌握了公共机构用能质量、性质、基数及节能降碳潜力,为下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用能(碳)预算定额管理与“3060”全市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准备。在此基础上,中心与省建科院申报省建设厅的“基于数字化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碳预算管理机制研究与应用”课题,已获批立项。参与温州局省级标准“揭榜挂帅”项目《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与绩效评价规范》标准草案起草,也获省局立项;参编省建科院《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也将即将发布。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协商构建蓝碳交易工作机制,联合各县区中心与嵊泗山海奇观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全省公共机构领域首单海洋蓝色碳汇意向交易协议。
三是统筹协调、高位推进 凝聚节能工作强大合力。以“六个一”为抓手开展舟山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宣传海报100套、宣传资料600份、帆布袋500个、纸扇350把、可降解垃圾袋400只,100人参加启动仪式,200人参加低碳徒步行,600名干部职工参加“光盘有礼”活动,3000人次参与线上竞答。联合开展垃圾分类进高校、进机关、进食堂“三进”宣传活动12场次,组织垃圾分类志愿活动2次。在市“两会”等重要会议和组织业务培训期间,在会场提供的矿泉水瓶上张贴“光瓶行动”标识,提醒与会人员践行“光瓶行动”。会同市发改委开展夏季办公用能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监察,抽查20多家公共机构和5家机关食堂,发放整改通知书4张。委托第三方测评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累计测评370个点位,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检查情况通报4次。联合舟山国家电网开展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工程,全市空调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公共机构目前已全部完成改造。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宣教品牌建设,首批舟山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宣教基地在浙江国际海运职业学院、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综合楼设立。
(公共机构节能处 宓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