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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11-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8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11-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2024年11-1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中心主要领导赴各县区、中心各处室(单位)调研明年工作思路;运用好“四下基层”制度,班子领导下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做好春节前慰问、走访等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继续做好2024年度政府投资新建及续建项目,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及其他重点项目共18项;开工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绿色食堂维修改造、2506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等2个项目。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3.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推进市委党校、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单位数字化分户分项计量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相关处室、单位)

4.谋划2025年度中心机关党建(纪检)工作思路;召开党建成果交流暨支部书记述职会;组织各支部开展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双指数”评定工作;组织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5.继续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推进“舟到商城”“房产一件事”项目,谋划“一号通”服务平台建设计划,研究2025年智慧餐厅提升和数据中心运维提升策略。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6.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制定2025年标准化法治化工作思路;推进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计量技术要求标准化试点项目和郭金伟技能大师工作室餐饮标准化实训基地项目。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7.加强机关事务三支队伍建设。选树宣传“最美后勤人”“首席员工”;组织开展1-2期“好管家学堂”“机关后勤讲坛”。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8.加强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推进完成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七方面16项合作任务,开展与浙江海洋大学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交流。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9.做好省局考评、全市综合考核各项准备工作,对照全省机关事务工作考评办法、全市综合考核办法,做好省、市年度考评材料报送、台账整理等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10.做好2024年度中心本级及各会计服务单位年终关账工作,确保资金支付安全高效有序;抓好中心本级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科学调控和通报各项目资金进度,协调各处室(单位)确保整体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平稳有序。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1.全力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

(责任领导:郑科华、黄继先  责任部门:接待中心、市机关服务中心、市公车保障中心、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12.继续做好日常平台车辆保障,做好市公务用车平台单车核算,赴县区调研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参加全省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推进会暨全省公务用车业务培训。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车保障中心)

13.继续推进智慧安防(消防)二期项目建设;组织行政中心消防系统年度检测,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体检,精准查找系统存在不足,为下步完善系统建设提供依据。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14.高标准做好基础服务常态化保障,扎实开展2025年市行政中心后勤服务“10件暖心小事”票选工作;筹划各楼宇外卖统一临时摆放架及丰巢设置,谋划各楼宇自助干洗机等民心实事。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

15.做好2025年市府办物业服务、市行政中心生活垃圾清运、市行政中心病媒防治等项目采购;做好市行政中心北门中央花坛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做好大宗交易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市行政中心丰巢智能柜合作等日常合同签订工作。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6.对接省局餐管中心推进机关餐饮服务标准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组织特色小吃暨名优农产品进省行政中心展示交流活动。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17.做好“味美浙江·百县千碗”机关食堂餐饮交流工作,11月上旬赴丽水中心开展餐饮交流活动。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1.召开党建成果交流暨支部书记述职会。

2.谋划2025年度中心机关党建(纪检)工作思路。

3.组织各支部开展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双指数”评定工作。

4.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

5.完成年度“四责协同”在线平台考核填报任务。

(二)机关工会

1.做好参加省局羽毛球赛准备工作,组织赛前针对性集中训练;

2.组织会员赴路下徐开展“致敬工匠,助力共富”陶艺制作体验活动;

3.深入摸排困难职工情况,根据情况提供组织帮扶和慰问;

4.召开工会委员、小组长座谈会,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办公室

1.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配合中心主要领导赴各县区、中心各处室(单位)调研明年工作思路;运用好“四下基层”制度,组织班子领导下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协助班子领导做好春节前慰问、走访等相关工作。(重点)

2.继续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推进“舟到商城”“房产一件事”项目,谋划“一号通”服务平台建设计划,研究2025年智慧餐厅提升和数据中心运维提升策略。(重点)

3.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制定2025年标准化法治化工作思路;推进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计量技术要求标准化试点项目和郭金伟技能大师工作室餐饮标准化实训基地项目。(重点)  

4.加强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推进完成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七方面16项合作任务,开展与浙江海洋大学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交流。(重点)

5.加强机关事务三支队伍建设。选树宣传“最美后勤人”“首席员工”;组织开展1-2期“好管家学堂”“机关后勤讲坛”。(重点)   

6.继续宣传好机关事务工作。继续加大国管局、省局、市两办等信息报送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录用率;高质量办好“舟到e管家”公众号,总结提炼宣传今年以来改革创新及特色亮点工作、微服务微实事等。(重点)

7.配合开展实干争先活动,助力全市“985”行动大会战任务。对照2024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办法要求,做好实干争先相关材料报送、工作案例上报、台账整理完善等工作;督促做好11-12月份中心十大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对9-10月份“1+4+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晾晒公示。(重点)

8.做好省局考评、全市综合考核各项准备工作,对照全省机关事务工作考评办法、全市综合考核办法,做好省、市年度考评材料报送、台账整理等相关工作,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准备工作。(重点)

    9.做好县区、中心各处室(单位)年终考评及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比和各类总结表彰工作。(重点)

10.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督查工作。分组赴县区开展督查,并形成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报告报中心党组,作出总体评价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重点)

11.撰写2024年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总结,制定2025年机关事务工作思路;制定2025年度“1+4+1”工作任务、责任清单。(重点)

12.启动开展“十四五”工作总结及“十五五”规划前期调研工作。(重点)

13.撰写报送中心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政治生态报告、意识形态报告等年度各类材料;配合机关纪委做好四责协同平台年底各类指标填报工作。

    14.高标准做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专题研讨会等中心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15.对接浙江海洋大学,邀请专家评审2024年度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后勤理论调研文章,评选表彰2024年度全市系统优秀调研课题,并将优秀调研成果编印成册;将优秀课题推荐上报《中国机关后勤杂志》《浙江机关事务杂志》。

16.做好“元旦”假期中心值班组织协调、安全管理等工作。

17.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①做好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总量等审批工作;②做好各类社保基数调整计算、各类统计年报填报工作;③做好年度考核、评比、总结等各项准备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4年11、12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帐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2024年度中心本级及各会计服务单位年终关账工作,确保资金支付安全高效有序。

5.抓好中心本级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科学调控和通报各项目资金进度,协调各科室确保整体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平稳有序。

6.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公物仓复印纸统一采购招标。

7.推动技术服务第三方配合各县区中心开展县区公物仓体系框架建立。

8.做好本处室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个人工作评优评先。

(五)接待一处

1.承接做好各项政务接待工作。

2.做好第六届世界佛教论坛舟山段境外嘉宾参访活动和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一行任务的翻盘总结、归档整理和警卫任务的费用结算等工作。

3.根据要求继续完善《关于在新形势下舟山接待助力现代海洋城市建设“985”行动的思考》调研课题材料。

4.加强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学习,持续推进公务接待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

5.继续对接公务接待宣传品设计、成品等相关事宜。

6.赴新城环球酒店考察调研,拓宽公务接待定点酒店渠道。

7.做好年底各类总结、考核等工作。

)接待二处

1.完成各类接待任务。

2.及时做好任务数据的输入、归档和账单结算。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建房产设备处

1.今年共计项目218项,已完成208项目。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及其他重点项目共18项,已完成12项,剩余6项在建(①2506建设项目②2506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③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绿色食堂维修改造项目;④人才公寓装修;⑤市公安局机关大院场地改造及房屋修缮工程;⑥市行政中心能源托管项目)。社工部办公场所装修、组织部人才公寓会客厅改造等非政府投资200项(其中零星基建维修类110项,设备设施采购安装类70项,办公家具采购类20项),已完成196项,剩余4项施工中(①重点设备检测;②网络安全设备购置;③丰茂菜场4楼办公室维修;④行政中心主楼1001市委文印室改造)。

2.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有:①市中级人民法院绿色食堂维修改造;②2506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

3.房产管理方面:①12月底出台舟山市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②修改完善“房产一件事管理平台”项目方案并提交审核;③完成全市2024年度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提交国管局;④组织年度办公用房检查收尾工作,进一步完善楼宇基础数据;⑤完成新城范围部分保障房产权过户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处

1.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推进市委党校、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单位数字化分户分项计量项目建设;

2.完成市行政中心部分楼宇能源审计工作;

3.指导2家创建单位做好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准备工作;

4.推进市行政中心6号楼屋顶光伏项目建设;

5.推进《舟山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定额与用能预算计算方法》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6.完成市本级节水型单位年度复核工作;

7.组织一次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县区宣传活动,总结年度公共机构万人志愿者活动;

8.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一件事”填报、节约型机关“回头看”工作开展等;

9.开展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申报;

10.筹划2025年度处室工作;

11.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填报;

12.组织垃圾分类第四季度测评,总结年度工作;

13.完成年度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

)安全保卫处

1.继续推进智慧安防(消防)二期项目建设。(重点)

2.组织行政中心消防系统年度检测,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体检,精准查找系统存在不足,为下步完善系统建设提供依据。

3.配合组织开展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浓厚行政中心消防安全管理氛围。

4.组织开展2025年度安保服务团队骨干竞聘工作。

5.梳理总结2024年处室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并筹划2025年工作思路。

6.组织开展第四期“共富·平安说”。

7.按要求落实主题党日活动。

)市机关服务中心

1.精细谋划,做好基础服务常态化保障:重点做好明年工作思路谋划,积极迎接中心领导调研准备;抓好赴宁波、温州、台州市机关事务系统考察成果的转化;扎实开展2025年市行政中心后勤服务“10件关键小事”的票选工作;筹划各楼宇外卖统一临时摆放架及丰巢设置,考虑各楼宇自助干洗机等民心实事;继续按要求落实全市重要会议服务、领导生活保障、健康医疗、理发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常态化抓好市行政中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病媒生物防治、垃圾分类等工作,确保市行政中心环境优美、秩序正常。

2.规范流程,完成服务项目采购和绿色食堂创建方案准备:做好2025年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物业服务、市行政中心生活垃圾清运、市行政中心病媒防治、市人才公寓生活垃圾清运、大宗楼宇病媒防治、视联网会议保障智云护航技术服务等项目采购;做好市行政中心北门中央花坛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做好1号、2号、5号及7号楼绿色食堂创建初步方案及设计;做好大宗交易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市行政中心丰巢智能柜合作等日常合同签订工作。

3.强化监督,确保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持续关注“舟到商城”运行情况,根据机关干部的反馈意见不断优化平台功能,同时加大推广力度,确保更多机关干部能够享受到这一便捷服务。结合《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消费帮扶金秋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借助主楼“共富食味坊”平台,推出“舟到商城”线下地推活动,指导舟到商城线上线下服务优化提升;年终岁尾,结合元旦等节日开展一期“庆元旦 迎新春”农特产品展销活动,指导行政中心物业、超市、书店、干洗店等社会化服务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优惠促销活动并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

4.总结提炼,强化后勤服务团队建设:做好理发志愿服务队和礼宾服务团队省级青年文明号事迹材料的总结提炼,为年底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做好准备;做好首席员工推荐上报;完成会议中心骨干调整工作,进一步细化分工,提高团队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好会议中心两位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和传帮带工作;物业按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月宣传教育,全国安全交通日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礼仪礼节等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对礼宾服务队、理发志愿服务队窗口岗位和物业、超市、绿化等社会化服务企业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并做好年终考核总结,适时组织社会化服务单位召开一次座谈会。

5.环境提升,建设“美丽机关”“健康机关”:做好市行政中心北门中央花坛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加强对市行政中心既有绿化的养护;针对冬季流行性疾病特点,组织开展一次健康宣传;继续抓好市行政中心驻楼单位、生活服务机构垃圾分类、禁烟控烟等常态巡检监督工作,适时在行政中心各楼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做好行政中心元旦期间氛围营造。

6.党建引领,对照年度计划进行“回头看”:以党建为引领,对照年初管理中心制定的十大重点工作、服务中心后勤服务精细化提升十大行动以及队伍建设专项计划等进行“回头看”检视,促进服务中心党支部全面工作落实;对照三级支部党建联建“解困帮难”清单持续抓好问题落实;做好支部战斗堡垒指数、先锋指数评定和民主评议党员、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做好年前各类材料报送与总结评优工作。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做好市公务用车平台单车核算,提高公务用车专业化管理水平。(重点)

2.赴县区调研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健全和完善公务用车规范化运行。(重点)

3.参加全省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推进会暨全省公务用车业务培训。(重点)

4.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公务用车平台冬季行车培训。

5.做好市本级公务用车监管工作,重点抽查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

6.梳理总结公车中心2024年度存在问题并及时改进。

7.做好行稳致远驾驶员安全常识培训。

8.组织召开公务用车平台安全会议。

9.做好公务用车平台运行经费追加申请工作。

10.修订公车平台驾驶员积分考核办法。

11.党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小岛报到 共建助村”三级支部党建联建共富实践活动;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开展支部专题廉政教育。

(十)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1.做好“味美浙江·百县千碗”机关食堂餐饮交流工作,11月上旬赴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管理处开展餐饮交流相关活动。(重点)

2.做好6号楼13楼餐饮标准化实训基地室内装修招标合同签订工作,督促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工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重点)。

3.进一步深化“山珍海味·衢舟共富”工作室海鲜烹饪文化指导站挂牌工作,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重点)。

4.组织开展第四季度厨艺交流活动,提高厨师的创新能力,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重点)

5.组织餐管委员会人员开展食堂第四季度考核工作,并召开考核会,通报考核结果和民主测评表中的问题,同时组织食堂监管人员做好周巡查工作,督促食堂监管人员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重点)

6.督促北大楼和大宗食堂员工巩固好绿色食堂验收成果,并对验收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理相关资料存档,并做好创建费用结报工作。

7.对接港航国际食堂经营单位做好驻楼三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就餐方面的工作。

8.对接省餐管中心关于餐饮标准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工作;完成特色小吃暨名优农产品进省行政中心展示交流活动(重点)。

9.召开1号楼驻楼单位餐管委员会联席会议,要求驻楼单位餐管委员会成员提前收集就餐人员食堂服务过程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会议提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重点)。

10.做好2号楼食堂、北大楼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续签工作。

11.印制完成机关餐饮服务标准化手册。

12.督促清洗公司对所属食堂油烟管道第三次清洗工作,做好验收和台账记录归档工作。

13.完成反食品浪费评估成效第四季度的各项填报工作,并对全年评估成效进行通报,争取所有食堂都能达到优秀等级。

14.配合安保处做好机关食堂安全自查以及各项排查后的整改工作,确保安全。

15.做好11月、12月份员工考勤、工资及各类补贴核准工作,并做好员工社保缴纳工作。

16.做好机关各食堂月底财务相关票据审核签字工作,及时了解各食堂经营利润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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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11-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消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18 15:42:58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11-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2024年11-1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中心主要领导赴各县区、中心各处室(单位)调研明年工作思路;运用好“四下基层”制度,班子领导下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做好春节前慰问、走访等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继续做好2024年度政府投资新建及续建项目,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及其他重点项目共18项;开工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绿色食堂维修改造、2506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等2个项目。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3.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推进市委党校、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单位数字化分户分项计量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徐 敏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相关处室、单位)

4.谋划2025年度中心机关党建(纪检)工作思路;召开党建成果交流暨支部书记述职会;组织各支部开展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双指数”评定工作;组织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5.继续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推进“舟到商城”“房产一件事”项目,谋划“一号通”服务平台建设计划,研究2025年智慧餐厅提升和数据中心运维提升策略。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6.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制定2025年标准化法治化工作思路;推进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计量技术要求标准化试点项目和郭金伟技能大师工作室餐饮标准化实训基地项目。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7.加强机关事务三支队伍建设。选树宣传“最美后勤人”“首席员工”;组织开展1-2期“好管家学堂”“机关后勤讲坛”。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8.加强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推进完成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七方面16项合作任务,开展与浙江海洋大学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交流。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9.做好省局考评、全市综合考核各项准备工作,对照全省机关事务工作考评办法、全市综合考核办法,做好省、市年度考评材料报送、台账整理等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10.做好2024年度中心本级及各会计服务单位年终关账工作,确保资金支付安全高效有序;抓好中心本级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科学调控和通报各项目资金进度,协调各处室(单位)确保整体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平稳有序。

(责任领导:刘 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1.全力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

(责任领导:郑科华、黄继先  责任部门:接待中心、市机关服务中心、市公车保障中心、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12.继续做好日常平台车辆保障,做好市公务用车平台单车核算,赴县区调研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参加全省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推进会暨全省公务用车业务培训。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车保障中心)

13.继续推进智慧安防(消防)二期项目建设;组织行政中心消防系统年度检测,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体检,精准查找系统存在不足,为下步完善系统建设提供依据。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14.高标准做好基础服务常态化保障,扎实开展2025年市行政中心后勤服务“10件暖心小事”票选工作;筹划各楼宇外卖统一临时摆放架及丰巢设置,谋划各楼宇自助干洗机等民心实事。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

15.做好2025年市府办物业服务、市行政中心生活垃圾清运、市行政中心病媒防治等项目采购;做好市行政中心北门中央花坛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做好大宗交易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市行政中心丰巢智能柜合作等日常合同签订工作。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6.对接省局餐管中心推进机关餐饮服务标准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组织特色小吃暨名优农产品进省行政中心展示交流活动。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17.做好“味美浙江·百县千碗”机关食堂餐饮交流工作,11月上旬赴丽水中心开展餐饮交流活动。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1.召开党建成果交流暨支部书记述职会。

2.谋划2025年度中心机关党建(纪检)工作思路。

3.组织各支部开展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双指数”评定工作。

4.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

5.完成年度“四责协同”在线平台考核填报任务。

(二)机关工会

1.做好参加省局羽毛球赛准备工作,组织赛前针对性集中训练;

2.组织会员赴路下徐开展“致敬工匠,助力共富”陶艺制作体验活动;

3.深入摸排困难职工情况,根据情况提供组织帮扶和慰问;

4.召开工会委员、小组长座谈会,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办公室

1.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配合中心主要领导赴各县区、中心各处室(单位)调研明年工作思路;运用好“四下基层”制度,组织班子领导下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协助班子领导做好春节前慰问、走访等相关工作。(重点)

2.继续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推进“舟到商城”“房产一件事”项目,谋划“一号通”服务平台建设计划,研究2025年智慧餐厅提升和数据中心运维提升策略。(重点)

3.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制定2025年标准化法治化工作思路;推进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计量技术要求标准化试点项目和郭金伟技能大师工作室餐饮标准化实训基地项目。(重点)  

4.加强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推进完成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七方面16项合作任务,开展与浙江海洋大学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交流。(重点)

5.加强机关事务三支队伍建设。选树宣传“最美后勤人”“首席员工”;组织开展1-2期“好管家学堂”“机关后勤讲坛”。(重点)   

6.继续宣传好机关事务工作。继续加大国管局、省局、市两办等信息报送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录用率;高质量办好“舟到e管家”公众号,总结提炼宣传今年以来改革创新及特色亮点工作、微服务微实事等。(重点)

7.配合开展实干争先活动,助力全市“985”行动大会战任务。对照2024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办法要求,做好实干争先相关材料报送、工作案例上报、台账整理完善等工作;督促做好11-12月份中心十大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对9-10月份“1+4+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晾晒公示。(重点)

8.做好省局考评、全市综合考核各项准备工作,对照全省机关事务工作考评办法、全市综合考核办法,做好省、市年度考评材料报送、台账整理等相关工作,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准备工作。(重点)

    9.做好县区、中心各处室(单位)年终考评及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比和各类总结表彰工作。(重点)

10.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督查工作。分组赴县区开展督查,并形成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报告报中心党组,作出总体评价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重点)

11.撰写2024年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总结,制定2025年机关事务工作思路;制定2025年度“1+4+1”工作任务、责任清单。(重点)

12.启动开展“十四五”工作总结及“十五五”规划前期调研工作。(重点)

13.撰写报送中心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政治生态报告、意识形态报告等年度各类材料;配合机关纪委做好四责协同平台年底各类指标填报工作。

    14.高标准做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专题研讨会等中心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15.对接浙江海洋大学,邀请专家评审2024年度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后勤理论调研文章,评选表彰2024年度全市系统优秀调研课题,并将优秀调研成果编印成册;将优秀课题推荐上报《中国机关后勤杂志》《浙江机关事务杂志》。

16.做好“元旦”假期中心值班组织协调、安全管理等工作。

17.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①做好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总量等审批工作;②做好各类社保基数调整计算、各类统计年报填报工作;③做好年度考核、评比、总结等各项准备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4年11、12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帐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2024年度中心本级及各会计服务单位年终关账工作,确保资金支付安全高效有序。

5.抓好中心本级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科学调控和通报各项目资金进度,协调各科室确保整体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平稳有序。

6.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公物仓复印纸统一采购招标。

7.推动技术服务第三方配合各县区中心开展县区公物仓体系框架建立。

8.做好本处室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个人工作评优评先。

(五)接待一处

1.承接做好各项政务接待工作。

2.做好第六届世界佛教论坛舟山段境外嘉宾参访活动和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一行任务的翻盘总结、归档整理和警卫任务的费用结算等工作。

3.根据要求继续完善《关于在新形势下舟山接待助力现代海洋城市建设“985”行动的思考》调研课题材料。

4.加强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学习,持续推进公务接待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

5.继续对接公务接待宣传品设计、成品等相关事宜。

6.赴新城环球酒店考察调研,拓宽公务接待定点酒店渠道。

7.做好年底各类总结、考核等工作。

)接待二处

1.完成各类接待任务。

2.及时做好任务数据的输入、归档和账单结算。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建房产设备处

1.今年共计项目218项,已完成208项目。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及其他重点项目共18项,已完成12项,剩余6项在建(①2506建设项目②2506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③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绿色食堂维修改造项目;④人才公寓装修;⑤市公安局机关大院场地改造及房屋修缮工程;⑥市行政中心能源托管项目)。社工部办公场所装修、组织部人才公寓会客厅改造等非政府投资200项(其中零星基建维修类110项,设备设施采购安装类70项,办公家具采购类20项),已完成196项,剩余4项施工中(①重点设备检测;②网络安全设备购置;③丰茂菜场4楼办公室维修;④行政中心主楼1001市委文印室改造)。

2.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有:①市中级人民法院绿色食堂维修改造;②2506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

3.房产管理方面:①12月底出台舟山市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②修改完善“房产一件事管理平台”项目方案并提交审核;③完成全市2024年度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提交国管局;④组织年度办公用房检查收尾工作,进一步完善楼宇基础数据;⑤完成新城范围部分保障房产权过户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处

1.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推进市委党校、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单位数字化分户分项计量项目建设;

2.完成市行政中心部分楼宇能源审计工作;

3.指导2家创建单位做好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准备工作;

4.推进市行政中心6号楼屋顶光伏项目建设;

5.推进《舟山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定额与用能预算计算方法》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6.完成市本级节水型单位年度复核工作;

7.组织一次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县区宣传活动,总结年度公共机构万人志愿者活动;

8.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一件事”填报、节约型机关“回头看”工作开展等;

9.开展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申报;

10.筹划2025年度处室工作;

11.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填报;

12.组织垃圾分类第四季度测评,总结年度工作;

13.完成年度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

)安全保卫处

1.继续推进智慧安防(消防)二期项目建设。(重点)

2.组织行政中心消防系统年度检测,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体检,精准查找系统存在不足,为下步完善系统建设提供依据。

3.配合组织开展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浓厚行政中心消防安全管理氛围。

4.组织开展2025年度安保服务团队骨干竞聘工作。

5.梳理总结2024年处室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并筹划2025年工作思路。

6.组织开展第四期“共富·平安说”。

7.按要求落实主题党日活动。

)市机关服务中心

1.精细谋划,做好基础服务常态化保障:重点做好明年工作思路谋划,积极迎接中心领导调研准备;抓好赴宁波、温州、台州市机关事务系统考察成果的转化;扎实开展2025年市行政中心后勤服务“10件关键小事”的票选工作;筹划各楼宇外卖统一临时摆放架及丰巢设置,考虑各楼宇自助干洗机等民心实事;继续按要求落实全市重要会议服务、领导生活保障、健康医疗、理发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常态化抓好市行政中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病媒生物防治、垃圾分类等工作,确保市行政中心环境优美、秩序正常。

2.规范流程,完成服务项目采购和绿色食堂创建方案准备:做好2025年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物业服务、市行政中心生活垃圾清运、市行政中心病媒防治、市人才公寓生活垃圾清运、大宗楼宇病媒防治、视联网会议保障智云护航技术服务等项目采购;做好市行政中心北门中央花坛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做好1号、2号、5号及7号楼绿色食堂创建初步方案及设计;做好大宗交易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市行政中心丰巢智能柜合作等日常合同签订工作。

3.强化监督,确保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持续关注“舟到商城”运行情况,根据机关干部的反馈意见不断优化平台功能,同时加大推广力度,确保更多机关干部能够享受到这一便捷服务。结合《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消费帮扶金秋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借助主楼“共富食味坊”平台,推出“舟到商城”线下地推活动,指导舟到商城线上线下服务优化提升;年终岁尾,结合元旦等节日开展一期“庆元旦 迎新春”农特产品展销活动,指导行政中心物业、超市、书店、干洗店等社会化服务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优惠促销活动并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

4.总结提炼,强化后勤服务团队建设:做好理发志愿服务队和礼宾服务团队省级青年文明号事迹材料的总结提炼,为年底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做好准备;做好首席员工推荐上报;完成会议中心骨干调整工作,进一步细化分工,提高团队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好会议中心两位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和传帮带工作;物业按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月宣传教育,全国安全交通日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礼仪礼节等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对礼宾服务队、理发志愿服务队窗口岗位和物业、超市、绿化等社会化服务企业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并做好年终考核总结,适时组织社会化服务单位召开一次座谈会。

5.环境提升,建设“美丽机关”“健康机关”:做好市行政中心北门中央花坛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加强对市行政中心既有绿化的养护;针对冬季流行性疾病特点,组织开展一次健康宣传;继续抓好市行政中心驻楼单位、生活服务机构垃圾分类、禁烟控烟等常态巡检监督工作,适时在行政中心各楼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做好行政中心元旦期间氛围营造。

6.党建引领,对照年度计划进行“回头看”:以党建为引领,对照年初管理中心制定的十大重点工作、服务中心后勤服务精细化提升十大行动以及队伍建设专项计划等进行“回头看”检视,促进服务中心党支部全面工作落实;对照三级支部党建联建“解困帮难”清单持续抓好问题落实;做好支部战斗堡垒指数、先锋指数评定和民主评议党员、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做好年前各类材料报送与总结评优工作。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做好市公务用车平台单车核算,提高公务用车专业化管理水平。(重点)

2.赴县区调研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健全和完善公务用车规范化运行。(重点)

3.参加全省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推进会暨全省公务用车业务培训。(重点)

4.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公务用车平台冬季行车培训。

5.做好市本级公务用车监管工作,重点抽查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

6.梳理总结公车中心2024年度存在问题并及时改进。

7.做好行稳致远驾驶员安全常识培训。

8.组织召开公务用车平台安全会议。

9.做好公务用车平台运行经费追加申请工作。

10.修订公车平台驾驶员积分考核办法。

11.党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小岛报到 共建助村”三级支部党建联建共富实践活动;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开展支部专题廉政教育。

(十)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1.做好“味美浙江·百县千碗”机关食堂餐饮交流工作,11月上旬赴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管理处开展餐饮交流相关活动。(重点)

2.做好6号楼13楼餐饮标准化实训基地室内装修招标合同签订工作,督促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工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重点)。

3.进一步深化“山珍海味·衢舟共富”工作室海鲜烹饪文化指导站挂牌工作,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重点)。

4.组织开展第四季度厨艺交流活动,提高厨师的创新能力,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重点)

5.组织餐管委员会人员开展食堂第四季度考核工作,并召开考核会,通报考核结果和民主测评表中的问题,同时组织食堂监管人员做好周巡查工作,督促食堂监管人员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重点)

6.督促北大楼和大宗食堂员工巩固好绿色食堂验收成果,并对验收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理相关资料存档,并做好创建费用结报工作。

7.对接港航国际食堂经营单位做好驻楼三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就餐方面的工作。

8.对接省餐管中心关于餐饮标准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工作;完成特色小吃暨名优农产品进省行政中心展示交流活动(重点)。

9.召开1号楼驻楼单位餐管委员会联席会议,要求驻楼单位餐管委员会成员提前收集就餐人员食堂服务过程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会议提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重点)。

10.做好2号楼食堂、北大楼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续签工作。

11.印制完成机关餐饮服务标准化手册。

12.督促清洗公司对所属食堂油烟管道第三次清洗工作,做好验收和台账记录归档工作。

13.完成反食品浪费评估成效第四季度的各项填报工作,并对全年评估成效进行通报,争取所有食堂都能达到优秀等级。

14.配合安保处做好机关食堂安全自查以及各项排查后的整改工作,确保安全。

15.做好11月、12月份员工考勤、工资及各类补贴核准工作,并做好员工社保缴纳工作。

16.做好机关各食堂月底财务相关票据审核签字工作,及时了解各食堂经营利润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