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赴鱼山绿色石化基地考察调研的重大公务活动日益频繁,日前,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采购阻火器20套,供平台公务用车保障鱼山绿色石化基地任务使用。
根据消防安全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罐区时,必须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每当系统平台接到赴鱼山绿色石化基地的任务单后,调度都会第一时间受理,调派指定车型车辆并通知安管人员。安管人员组织驾驶员将阻火器安装在车辆尾气管上,关闭阀口,减少火焰与空气的接触,防止回火而引起爆炸。任务结束后由安管人员拆卸阻火器,统一入库保管,形成管理闭环。
公车保障中心在做好自身消防安全的同时,安管人员多次在工作时间之外,义务赴宁波市行政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岙山石油储备基地等地,协助省市外来舟公务用车装配阻火器8辆次,彰显了公车人的责任与担当,得到了相关保障单位的肯定。
(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徐天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