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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3-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0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2024年3-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2024年3-4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运用好“四下基层”制度,制定年度中心领导基层联系点安排,中心领导赴县区中心、结对村、相关企业等开展工作调研。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谋划2024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思路,制定2024年中心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2024年度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组织中心6个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青妇组织、各支部)

3.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全面试运行“舟到e管家”数字化综合平台,根据试运行结果做好系统优化;做好数字化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制定“舟到e管家”数字化平台运维方案(2024年数字化十大专项行动及数据中心运作),推进数据中心专班集中办公。

(责任领导:刘波、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4.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宣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贯立法,配合省局推进《公务用车规范》等配套制度建设,推动《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落地见效;修订机关事务标准化2.0版,完善机关党建、日常办公、财务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节能降耗、物业服务等管理规范;积极争取省级标准化“揭榜挂帅”项目实施。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5.深化与浙江海洋大学合作,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中心建设,健全研究中心运行机制,研究细化合作任务清单,不断迭代丰富合作内容、课题清单和制度机制,深入推进理论研究、党建联建、学科建设、教育培训等。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6.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分类打造提升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挂图推进十支队伍2024年3-4月专项建设任务;制定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十条举措和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十条举措,创新拓展“机关事务学堂”“机关后勤讲坛”等载体,制定年度各类培训计划,开展立法宣贯、信息宣传、摄影技能等培训。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7.编印2023年度全市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册,启动2024年度全市系统调研课题征集活动。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8.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做好2024年中心本级及各会计服务单位预算编制公开;做好2023年度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9.组织召开市县(区)公物仓建设工作推进会,了解各县(区)公物仓推进情况,明确年度公物仓数据贯通目标和各县(区)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0.全力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

(责任领导:郑科华、黄继先  责任部门:接待中心、市机关服务中心、市公车保障中心等)

11.继续做好日常平台车辆保障;完成2024年度车辆更新第一批购置计划;起草申请公务用车经费报告。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车保障中心)

12.严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行政中心区域安全稳定;梳理完善智慧安防二期建设方案(数字消防系统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后续未完成的建设事项;深入推进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整治行动有效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13.重点推进“公务餐”改革试点验收与宣传。协同办公室做好全省“公务餐”改革试点经验交流现场会在舟山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联合市纪委、市财政三部门对“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4.深化服务保障标准化工作。继续做好2024年后勤服务精细化提升十大行动、十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十支队伍建设专项计划中相关内容的细化研究,做好《机关干部之家2024年“微实事”“微服务”工作方案》《共富食味坊联动展销工作方案》等方案的拟制;根据《市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题会商纪要》要求,牵头做好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伙食补助发放工作。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5.继续做好2024年度政府投资新建及续建项目:全面开展2506建设信息化项目等8项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继续做好市清廉教育馆建设项目等3项政府投资续建项目。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6.继续推进2024年节能低碳十大行动。印发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和年度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筹划召开年度工作会议。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17.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迎接省局“揭榜挂帅”项目组对试点的综合验收工作;组织召开26家用能(碳)预算管理试点单位应用“舟山公共机构双控双碳数字管家平台”的业务培训,指导各试点单位做好2024年度用能预算额度申报;走访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和市综合执法局,推进用能预算管理扩面。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1.谋划今年机关党委工作思路,起草《2024年中心党建工作要点》,组织召开机关党建会议。(重点)

2.完成中心6个支部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重点)

3.组织一季度内部巡查工作。

(二)机关工会

1.妇委会(女职委)组织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重点)

2.做好工会组织和会员情况核查工作,录入工会管理系统。

3.整理工会档案并移交办公室存档。

4.组织观看“舞动WOMEN 花开海上”舟山市庆祝第114个三八妇女节排舞展演大赛。

(三)办公室

1.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全面试运行“舟到e管家”数字化综合平台,根据试运行结果做好系统优化,在浙政钉和微信平台全面推广使用;做好数字化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制定“舟到e管家”数字化平台运维方案;确定各县(区)及业务处室数据联络员并做好平台数据贯通,举办一期全市业务培训会。(重点)

2.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宣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贯立法,推动《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落地见效;修订印发机关事务标准化2.0版,完善机关党建、日常办公、财务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节能降耗、物业服务等管理规范;积极争取省级标准“揭榜挂帅”项目实施。(重点)

3.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分类打造提升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挂图推进十支队伍2024年3-4月专项建设任务;制定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十条举措和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十条举措,组织2期机关事务讲堂,开展摄影技能、立法宣贯等培训。(重点)

4.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运用好“四下基层”制度,制定年度中心领导基层联系点安排,配合中心领导赴县(区)中心、结对村、相关企业等开展工作调研。(重点)

5.编印2023年度全市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册,启动2024年度全市系统调研课题征集。(重点)

6.加强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对接浙江海洋大学继续推进完成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年度六方面20项合作任务,与校方召开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交流座谈会,互相交流后勤服务保障先进经验,邀请浙江海洋大学教授专题辅导法律法规知识;对接浙江海洋大学研究制定2024年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合作任务。(重点)

7.做好2023年度机关事务工作大事记、年鉴编写上报工作;着手做好2023年度中心文件汇编工作。

8.做好2023年度归档整理工作,计划至8月份完成各种门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9.制定中心党组2024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报送2023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总结;组织召开2023年第3次、第4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10.高标准做好十大重点工作推进会、党组会议及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11.做好清明、“五一”假期前中心值班组织协调、安全管理等工作。

12.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①做好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部分参公人员职级晋升、事业非领导八级岗位聘用等工作;②做好参公人员2024年正常晋薪工作;③做好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工作;④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重点)

2.做好2024年中心本级及各会计服务单位预算编制公开,及时网上公布。(重点)

3.做好2023年度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工作,发布任务通知文件,启动统计工作任务。(重点)

4.组织召开市县(区)公物仓建设工作推进会,了解各县(区)公物仓推进情况,明确年度公物仓数据贯通目标和各县(区)建设任务。(重点)

5.做好中心本级2024年3、4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帐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6.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7.继续做好机构改革涉改单位财务预算对接,合并账套,开设新账;做好社工部开办办公家具、设备等的采购、调拨。

8.组织科室女职工三八妇女节外出考察学习,开拓眼界、提高认识。

(五)接待中心

    1.设计席位卡、内页等载体

    2.走访主要接待保障点。

    3.持续推进接待团队职业素养及综合业务能力提升

    4.组织赴外地学习考察接待工作。

    5.完成近期账单结算工作

    6.参加中心各类学习、活动与会议等。

    7.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房产设备处

1.全面开展政府投资新建项目8项前期相关工作,总投资5756万元:2506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市行政中心和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类项目7项。

2.继续做好政府投资续建项目3项,总投资18068万元:市清廉教育馆建设项目、2506建设项目、市行政中心主楼食堂连廊改造。

3.有序安排其他类项目,社工部装修、洗车机安装、主楼2层铝板喷漆、邦泰城11楼装修等。

4.有序开展列入设备改造经费专项项目3项前期工作,总投资756万元: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部分会议厅视联网显示及配套系统一期改造和市国动办显示大屏购置项目、市行政中心1号楼及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电梯更换项目、行政中心部分楼宇遮阳设施等更换项目。

5.切实完成完工待结算项目23项,根据进度安排和合同要求,切实抓好结算审核进度推进,力争在上半年全部完成,并结报尾款。

6.发布《关于明确2024年市行政中心和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类项目安排的通知》。

7.出台《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

8.完成6号会议厅家具采购工作。

9.制定印发2024年度市本级办公用房检查方案。

10.完成其他“房产一件事”基础数据录入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处

1.印发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和年度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筹划召开年度工作会议。(重点)

2.迎接省局“揭榜挂帅”项目组对“公共机构用能(碳)预算管理机制与实践”试点的综合验收工作。(重点)

3.做好2023年度26家试点单位用能预算执行情况数据的梳理汇总,并根据用能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制定相应的用能(碳)预算管理激励办法。(重点)

4.组织召开26家用能(碳)预算管理试点单位应用“舟山公共机构双控双碳数字管家平台”的业务培训,指导各试点单位做好2024年度用能预算额度申报。(重点)

5.走访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和市综合执法局,推进用能预算管理扩面。(重点)

6.组织召开4家市级机关能源审计反馈会。

7.继续推进市行政中心6号楼、8号楼数字化分户分项计量项目施工。

8.核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机构数和联络人员名单。

9.组织第一季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并印发通报。

(八)安全保卫处

1.组织跟踪承接方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后续未完成的建设事项。(重点)

2.组织召开市行政中心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深入推进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整治行动有效落实到位。(重点)

3.梳理完善智慧安防二期建设方案(数字消防系统建设方案)。(重点)

4.组织开展第一季度安全大检查。

5.制定处室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计划。

6.按规定要求组织完成支部换届工作。

(九)市机关服务中心

1.持续做好日常基础服务保障:继续按要求落实全市重要会议、餐饮接待、理发服务等后勤服务保障;做好各会议室音控设备优化升级及1号会议室椅背套的更换采购;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管理、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打造“美丽机关”“健康机关”。(重点)

2.重点推进“公务餐”改革试点验收与宣传协同办公室做好全省“公务餐”改革试点经验交流现场会在舟山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推进“公务餐”视频制作,拟写会议发言稿及各项材料准备。初定3月5日至15日,联合市纪委、市财政三部门对“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从公务餐实施办法学习、公务接待合规、公务餐用餐执行、公务餐应用添加、场所码规范张贴、银行账户绑定等方面进行自查。(重点)

3.深化服务保障标准化、方案化工作继续做好2024年后勤服务精细化提升十大行动、十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十支队伍建设专项计划中相关内容的细化研究,做好《机关干部之家2024年“微实事”“微服务”工作方案》《共富食味坊联动展销工作方案》等方案的拟制;根据《市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题会商纪要》要求,牵头做好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伙食补助发放工作。(重点)

4.秉持幸福共同体”理念,继续深化机关干部之家建设针对不同社会化服务企业,建立完善履约管理和绩效监督、服务满意度测评等机制,继续强化社会化服务单位的监管;对春节前征集到的社会化服务企业意见建议,结合职责抓好落实,形成“闭环”;启动“烘焙小屋”“熟食小屋”等建设前期调研工作;联合市红十字会开展一期针对窗口服务人员及社会化服务单位的应急救护培训;联合市健康办举办一期机关干部健康知识普及讲座;派员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健康生命体验馆开馆启动仪式;继续依托“共富食味坊”平台开展本地名特优产品进机关周展销活动;结合3·8妇女节契机,组织市行政中心物业、超市、欢喜书屋、干洗店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促销、折扣、暖心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幸福感体验感。

5.餐饮服务品质提升及餐饮系统交流互鉴:做好食堂第一季度的考核,组织食堂监管人员做好周巡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各食堂讨论,就食堂食材在现有单一采购的基础上按品类进行分块询价、竞价,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原材料质量;组织开展第一季度厨艺竞赛;组织食堂骨干外出学习考察特色餐饮工作;对接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食堂做好“味美浙江·百县千碗·嘉兴味道”来舟山行政中心食堂菜肴交流;对接省餐管中心做好“舟山味道”进省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餐饮交流保障。

6.深推绿色食堂节能降碳巩固主楼、6号楼“绿色食堂”创建成果,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推广到各机关食堂;对接基建房产设备处核对北大楼食堂和大宗食堂绿色食堂改造方案;邀请杭州华越认证公司技术人员到两家食堂进行现场调研,拟定初步创建计划;根据节能处发布的反食品浪费评估工作以及相关台账模板,做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好各食堂评估填报工作的培训,按规定做好第一季度的上报工作。

7.继续抓好支部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以不同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新春第一会”内容;对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行总结;根据管理中心党建工作安排,谋划2024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制定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安排等。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制定2024年度车辆更新第一批购置计划。(重点)

2.起草申请公务用车经费报告。(重点)

3.做好每月车辆安全检查及安全会议工作。

4.邀请交警召开安全警示培训会。

5.到12345热线学习调度规范用语及操作流程。

6.总结赴台州、金华、宁波考察学习公务用车的工作经验。

7.重新选举各点位驾驶员小组长人选。

8.配合省公车平台做好系统迭代相关工作。

9.党建工作:做好公车中心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继续做好支部三会一课,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拓展主题教育学习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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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3-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消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20 11:04:54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2024年3-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2024年3-4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运用好“四下基层”制度,制定年度中心领导基层联系点安排,中心领导赴县区中心、结对村、相关企业等开展工作调研。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谋划2024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思路,制定2024年中心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2024年度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组织中心6个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青妇组织、各支部)

3.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全面试运行“舟到e管家”数字化综合平台,根据试运行结果做好系统优化;做好数字化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制定“舟到e管家”数字化平台运维方案(2024年数字化十大专项行动及数据中心运作),推进数据中心专班集中办公。

(责任领导:刘波、孔凡昆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4.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宣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贯立法,配合省局推进《公务用车规范》等配套制度建设,推动《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落地见效;修订机关事务标准化2.0版,完善机关党建、日常办公、财务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节能降耗、物业服务等管理规范;积极争取省级标准化“揭榜挂帅”项目实施。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5.深化与浙江海洋大学合作,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中心建设,健全研究中心运行机制,研究细化合作任务清单,不断迭代丰富合作内容、课题清单和制度机制,深入推进理论研究、党建联建、学科建设、教育培训等。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6.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分类打造提升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挂图推进十支队伍2024年3-4月专项建设任务;制定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十条举措和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十条举措,创新拓展“机关事务学堂”“机关后勤讲坛”等载体,制定年度各类培训计划,开展立法宣贯、信息宣传、摄影技能等培训。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7.编印2023年度全市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册,启动2024年度全市系统调研课题征集活动。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8.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做好2024年中心本级及各会计服务单位预算编制公开;做好2023年度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9.组织召开市县(区)公物仓建设工作推进会,了解各县(区)公物仓推进情况,明确年度公物仓数据贯通目标和各县(区)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0.全力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

(责任领导:郑科华、黄继先  责任部门:接待中心、市机关服务中心、市公车保障中心等)

11.继续做好日常平台车辆保障;完成2024年度车辆更新第一批购置计划;起草申请公务用车经费报告。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车保障中心)

12.严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行政中心区域安全稳定;梳理完善智慧安防二期建设方案(数字消防系统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后续未完成的建设事项;深入推进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整治行动有效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13.重点推进“公务餐”改革试点验收与宣传。协同办公室做好全省“公务餐”改革试点经验交流现场会在舟山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联合市纪委、市财政三部门对“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4.深化服务保障标准化工作。继续做好2024年后勤服务精细化提升十大行动、十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十支队伍建设专项计划中相关内容的细化研究,做好《机关干部之家2024年“微实事”“微服务”工作方案》《共富食味坊联动展销工作方案》等方案的拟制;根据《市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题会商纪要》要求,牵头做好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伙食补助发放工作。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5.继续做好2024年度政府投资新建及续建项目:全面开展2506建设信息化项目等8项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继续做好市清廉教育馆建设项目等3项政府投资续建项目。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6.继续推进2024年节能低碳十大行动。印发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和年度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筹划召开年度工作会议。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17.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迎接省局“揭榜挂帅”项目组对试点的综合验收工作;组织召开26家用能(碳)预算管理试点单位应用“舟山公共机构双控双碳数字管家平台”的业务培训,指导各试点单位做好2024年度用能预算额度申报;走访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和市综合执法局,推进用能预算管理扩面。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1.谋划今年机关党委工作思路,起草《2024年中心党建工作要点》,组织召开机关党建会议。(重点)

2.完成中心6个支部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重点)

3.组织一季度内部巡查工作。

(二)机关工会

1.妇委会(女职委)组织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重点)

2.做好工会组织和会员情况核查工作,录入工会管理系统。

3.整理工会档案并移交办公室存档。

4.组织观看“舞动WOMEN 花开海上”舟山市庆祝第114个三八妇女节排舞展演大赛。

(三)办公室

1.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全面试运行“舟到e管家”数字化综合平台,根据试运行结果做好系统优化,在浙政钉和微信平台全面推广使用;做好数字化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制定“舟到e管家”数字化平台运维方案;确定各县(区)及业务处室数据联络员并做好平台数据贯通,举办一期全市业务培训会。(重点)

2.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宣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贯立法,推动《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落地见效;修订印发机关事务标准化2.0版,完善机关党建、日常办公、财务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节能降耗、物业服务等管理规范;积极争取省级标准“揭榜挂帅”项目实施。(重点)

3.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分类打造提升中心十支队伍建设,挂图推进十支队伍2024年3-4月专项建设任务;制定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十条举措和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十条举措,组织2期机关事务讲堂,开展摄影技能、立法宣贯等培训。(重点)

4.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运用好“四下基层”制度,制定年度中心领导基层联系点安排,配合中心领导赴县(区)中心、结对村、相关企业等开展工作调研。(重点)

5.编印2023年度全市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册,启动2024年度全市系统调研课题征集。(重点)

6.加强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对接浙江海洋大学继续推进完成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年度六方面20项合作任务,与校方召开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交流座谈会,互相交流后勤服务保障先进经验,邀请浙江海洋大学教授专题辅导法律法规知识;对接浙江海洋大学研究制定2024年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合作任务。(重点)

7.做好2023年度机关事务工作大事记、年鉴编写上报工作;着手做好2023年度中心文件汇编工作。

8.做好2023年度归档整理工作,计划至8月份完成各种门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9.制定中心党组2024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报送2023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总结;组织召开2023年第3次、第4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10.高标准做好十大重点工作推进会、党组会议及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11.做好清明、“五一”假期前中心值班组织协调、安全管理等工作。

12.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①做好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部分参公人员职级晋升、事业非领导八级岗位聘用等工作;②做好参公人员2024年正常晋薪工作;③做好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工作;④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重点)

2.做好2024年中心本级及各会计服务单位预算编制公开,及时网上公布。(重点)

3.做好2023年度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工作,发布任务通知文件,启动统计工作任务。(重点)

4.组织召开市县(区)公物仓建设工作推进会,了解各县(区)公物仓推进情况,明确年度公物仓数据贯通目标和各县(区)建设任务。(重点)

5.做好中心本级2024年3、4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帐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6.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7.继续做好机构改革涉改单位财务预算对接,合并账套,开设新账;做好社工部开办办公家具、设备等的采购、调拨。

8.组织科室女职工三八妇女节外出考察学习,开拓眼界、提高认识。

(五)接待中心

    1.设计席位卡、内页等载体

    2.走访主要接待保障点。

    3.持续推进接待团队职业素养及综合业务能力提升

    4.组织赴外地学习考察接待工作。

    5.完成近期账单结算工作

    6.参加中心各类学习、活动与会议等。

    7.完成各类接待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房产设备处

1.全面开展政府投资新建项目8项前期相关工作,总投资5756万元:2506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市行政中心和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类项目7项。

2.继续做好政府投资续建项目3项,总投资18068万元:市清廉教育馆建设项目、2506建设项目、市行政中心主楼食堂连廊改造。

3.有序安排其他类项目,社工部装修、洗车机安装、主楼2层铝板喷漆、邦泰城11楼装修等。

4.有序开展列入设备改造经费专项项目3项前期工作,总投资756万元: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部分会议厅视联网显示及配套系统一期改造和市国动办显示大屏购置项目、市行政中心1号楼及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电梯更换项目、行政中心部分楼宇遮阳设施等更换项目。

5.切实完成完工待结算项目23项,根据进度安排和合同要求,切实抓好结算审核进度推进,力争在上半年全部完成,并结报尾款。

6.发布《关于明确2024年市行政中心和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类项目安排的通知》。

7.出台《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

8.完成6号会议厅家具采购工作。

9.制定印发2024年度市本级办公用房检查方案。

10.完成其他“房产一件事”基础数据录入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处

1.印发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和年度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筹划召开年度工作会议。(重点)

2.迎接省局“揭榜挂帅”项目组对“公共机构用能(碳)预算管理机制与实践”试点的综合验收工作。(重点)

3.做好2023年度26家试点单位用能预算执行情况数据的梳理汇总,并根据用能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制定相应的用能(碳)预算管理激励办法。(重点)

4.组织召开26家用能(碳)预算管理试点单位应用“舟山公共机构双控双碳数字管家平台”的业务培训,指导各试点单位做好2024年度用能预算额度申报。(重点)

5.走访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和市综合执法局,推进用能预算管理扩面。(重点)

6.组织召开4家市级机关能源审计反馈会。

7.继续推进市行政中心6号楼、8号楼数字化分户分项计量项目施工。

8.核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机构数和联络人员名单。

9.组织第一季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并印发通报。

(八)安全保卫处

1.组织跟踪承接方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后续未完成的建设事项。(重点)

2.组织召开市行政中心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深入推进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整治行动有效落实到位。(重点)

3.梳理完善智慧安防二期建设方案(数字消防系统建设方案)。(重点)

4.组织开展第一季度安全大检查。

5.制定处室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计划。

6.按规定要求组织完成支部换届工作。

(九)市机关服务中心

1.持续做好日常基础服务保障:继续按要求落实全市重要会议、餐饮接待、理发服务等后勤服务保障;做好各会议室音控设备优化升级及1号会议室椅背套的更换采购;继续做好市行政中心爱国卫生管理、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打造“美丽机关”“健康机关”。(重点)

2.重点推进“公务餐”改革试点验收与宣传协同办公室做好全省“公务餐”改革试点经验交流现场会在舟山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推进“公务餐”视频制作,拟写会议发言稿及各项材料准备。初定3月5日至15日,联合市纪委、市财政三部门对“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从公务餐实施办法学习、公务接待合规、公务餐用餐执行、公务餐应用添加、场所码规范张贴、银行账户绑定等方面进行自查。(重点)

3.深化服务保障标准化、方案化工作继续做好2024年后勤服务精细化提升十大行动、十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十支队伍建设专项计划中相关内容的细化研究,做好《机关干部之家2024年“微实事”“微服务”工作方案》《共富食味坊联动展销工作方案》等方案的拟制;根据《市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题会商纪要》要求,牵头做好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伙食补助发放工作。(重点)

4.秉持幸福共同体”理念,继续深化机关干部之家建设针对不同社会化服务企业,建立完善履约管理和绩效监督、服务满意度测评等机制,继续强化社会化服务单位的监管;对春节前征集到的社会化服务企业意见建议,结合职责抓好落实,形成“闭环”;启动“烘焙小屋”“熟食小屋”等建设前期调研工作;联合市红十字会开展一期针对窗口服务人员及社会化服务单位的应急救护培训;联合市健康办举办一期机关干部健康知识普及讲座;派员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健康生命体验馆开馆启动仪式;继续依托“共富食味坊”平台开展本地名特优产品进机关周展销活动;结合3·8妇女节契机,组织市行政中心物业、超市、欢喜书屋、干洗店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促销、折扣、暖心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幸福感体验感。

5.餐饮服务品质提升及餐饮系统交流互鉴:做好食堂第一季度的考核,组织食堂监管人员做好周巡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各食堂讨论,就食堂食材在现有单一采购的基础上按品类进行分块询价、竞价,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原材料质量;组织开展第一季度厨艺竞赛;组织食堂骨干外出学习考察特色餐饮工作;对接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食堂做好“味美浙江·百县千碗·嘉兴味道”来舟山行政中心食堂菜肴交流;对接省餐管中心做好“舟山味道”进省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餐饮交流保障。

6.深推绿色食堂节能降碳巩固主楼、6号楼“绿色食堂”创建成果,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推广到各机关食堂;对接基建房产设备处核对北大楼食堂和大宗食堂绿色食堂改造方案;邀请杭州华越认证公司技术人员到两家食堂进行现场调研,拟定初步创建计划;根据节能处发布的反食品浪费评估工作以及相关台账模板,做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好各食堂评估填报工作的培训,按规定做好第一季度的上报工作。

7.继续抓好支部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以不同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新春第一会”内容;对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行总结;根据管理中心党建工作安排,谋划2024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制定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安排等。

(十)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制定2024年度车辆更新第一批购置计划。(重点)

2.起草申请公务用车经费报告。(重点)

3.做好每月车辆安全检查及安全会议工作。

4.邀请交警召开安全警示培训会。

5.到12345热线学习调度规范用语及操作流程。

6.总结赴台州、金华、宁波考察学习公务用车的工作经验。

7.重新选举各点位驾驶员小组长人选。

8.配合省公车平台做好系统迭代相关工作。

9.党建工作:做好公车中心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继续做好支部三会一课,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拓展主题教育学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