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公共机构绿色食堂”行动,切实降低机关食堂运行能耗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引领公共机构绿色发展,助力碳达峰进程,经研究,决定成立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北大楼、大宗综合楼“绿色食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绿色食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组长:黄继先 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魏海芳 市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高 云 基建房产设备处负责人
宓 炜 公共机构节能处负责人
虞 穗 办公室主任
林 杞 财务资产处处长
张德光 基建房产设备处副处长
戴希鸣 基建房产设备处副处长
王燕烽 公共机构节能处副处长
郭金伟 市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红波 市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魏海芳任创建办公室主任。下设餐饮管理组、基建设备组、公共节能组、综合宣传组等4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绿色食堂创建总体方案的制定、具体工作的协调实施以及内部职责任务的督促落实等工作。
一、餐饮管理组
牵头处室(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
组长:魏海芳
副组长:郭金伟、黄红波
组员:郑光军、刘建军、江柏童、李建红、施啸
主要任务:
1.负责“绿色食堂”创建总体方案的制定和前期筹备工作等,协助中心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并与各部门统筹配合,形成合力,有序推进“绿色食堂”创建工作。
2.负责牵头绿色食堂的相关具体工作,对照《公共机构绿色食堂评价导则》相关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积极推进绿色食品采购,广泛组织“绿色食堂”创建宣传活动,大力实施制止餐饮浪费行动,持续推进机关食堂精细化管理,打造“绿色食堂”创建新亮点。
①建立健全食堂经营框架、管理岗位及各项管理制度,做好食源性疾病、煤气漏泄、厨房火灾等应急预案台账及组织演练等。
②加强对食堂员工节能环保意识的宣传与贯彻,组织员工举行有关绿色、环保、节能等方面的培训,并保持记录。
③全力做好“绿色食堂”创建期间机关干部职工的餐饮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就餐人数的周期性变化、相关菜品的消费规律安排餐饮服务。
二、基建设备组
牵头处室(单位):基建房产设备处
组长:高云
副组长:张德光、戴希鸣
主要任务:
1.负责“绿色食堂”创建设计、预算、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2.负责“绿色食堂”创建基建和厨具改造工程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3.负责“绿色食堂”创建期间食堂用能、用水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和巡视工作,及时更换破损部件。
三、公共节能组
牵头处室(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处
组长:宓炜
副组长:王燕烽
主要任务:
1.负责与省局和相关专家的沟通联络工作,协调专家解读《创建评价导则》,配合基建房产设备处做好“绿色食堂”改造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协助服务中心落实创建工作要求。
2.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狠抓食堂节能项目管理和节能措施落实,按“绿色食堂”标准及创建评分表要求对食堂设备运行能效、改造效果等进行指导、评价、监督。
3.推广节能型设备使用,控制油烟排放指标,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打造绿色健康高效的标准化食堂。
4.指导服务中心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落实“绿色食堂”的能源资源利用进行分区、分类计量等。
四、综合宣传组
牵头处室(单位):办公室、财务资产处
组长:虞穗
副组长:林杞
主要任务:
1.负责“绿色食堂”创建信息宣传、图片拍摄、资料收集等工作,充分利用多媒体信息发布,协助做好“绿色食堂”创建工作及成效的宣传,营造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2.负责“绿色食堂”创建财务经费预决算,并提供相关财务指导建议。
请各处室(单位)认真学习“绿色食堂”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内容,确立对标审核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各部门在对标审核工作中的职责,以保证创建工作的有效展开和管理体系充分、有效地运行。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