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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2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已经中心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  

                         2024年3月28日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按照中心领导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党组书记、主任刘海斌

主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本系统内的闭环贯彻落实。

3.不断健全完善中心《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机制》的长效机制。

4.落实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5.坚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6.教育管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全体党员严守党章、党规党纪要求规定,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干部职工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防止不廉洁及失职行为发生。

7.认真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强化中心季度内部巡查,持续推进中心“马上就办 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建设,以一流作风助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8.坚持主抓直管,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9.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督促管理本单位人员,认真遵守有关规定精神。

二、副主任徐敏

负责基建房产设备处、公共机构节能处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指导和监督工作;落实房产管理、基建维修、公共机构节能、反食品浪费、垃圾分类等方面工作并加强廉政建设。

1.进一步完善基建房产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和房屋资产公开招(拍)租有关规定,加强设备采购和设备维护工作,落实上级和中心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公平公正、合法合规。

2.加强办公用房专项检查,健全完善办公用管理,严格落实办公用房相关规定要求。

3.实施行政中心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在推进行政中心设施设备改造和办公环境提升工作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作风建设相关要求。

4.健全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审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监管,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反食品浪费法专项检查。

5.加强节能改造安全风险防范,防止不廉洁及失职行为发生。

6.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督促管理本单位人员,认真遵守有关规定精神。

三、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波

负责机关党委(纪委)、机关工会、办公室、财务资产处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指导和监督工作;落实党的建设、组织人事、行政事务、信息宣传、信访、数字化改革、机关事务各项标准化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信息化建设、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和采购管理、精神文明建设、退休干部职工、机关工会等工作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坚持党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中心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主题教育长效机制。

2.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深入推进中心内部巡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强化中心季度内部巡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4.深入实施“马上就办 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建设行动,以优良作风助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5.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防止不廉洁及失职行为发生。

6.严格落实本单位行政人事、内部公务接待等工作各项规定,加强机关事务各项标准化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落实本单位办公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7.强化资产管理,健全完善会计代理大厅财务管理制度,推进部分办公耗材集中采购和公物仓建设,提升资产集约节约管理水平。

8.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督促管理本单位人员,认真遵守有关规定精神。

四、党组成员、副主任郑科华

负责接待一处、接待二处、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指导和监督工作;落实重大政务接待和公务用车保障等工作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严格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最新修订要求,健全完善接待系统行业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2.促进接待内部制度完善规范,从源头上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加强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驻点公务用车专项检查,落实公务用车调度及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车管理。

4.加强公务车辆保险、用油、维修的监管与监督制约制度建设,防止不廉洁及失职行为发生。

5.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督促管理本单位人员,认真遵守有关规定精神。

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继先

负责安全保卫处、市机关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指导和监督工作;落实安全保卫、会议保障、餐饮服务、爱国卫生、物业管理等工作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三色赋码整改提升行动,加强车辆通行证发放审定,防止不正之风及渎职行为的发生。

2.加强市机关服务中心整体建设,促进社会化综合服务合作企业管理提升,健全完善服务中心系统行业内党风廉政建设。

3.深入推进“公务餐”改革工作,构建公务就餐新模式,助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定期组织食堂搭伙人员审定,加强食堂监管。

5.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督促管理本单位人员,认真遵守有关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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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
消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02 15:32:11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已经中心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  

                         2024年3月28日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按照中心领导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党组书记、主任刘海斌

主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本系统内的闭环贯彻落实。

3.不断健全完善中心《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机制》的长效机制。

4.落实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5.坚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6.教育管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全体党员严守党章、党规党纪要求规定,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干部职工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防止不廉洁及失职行为发生。

7.认真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强化中心季度内部巡查,持续推进中心“马上就办 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建设,以一流作风助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8.坚持主抓直管,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9.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督促管理本单位人员,认真遵守有关规定精神。

二、副主任徐敏

负责基建房产设备处、公共机构节能处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指导和监督工作;落实房产管理、基建维修、公共机构节能、反食品浪费、垃圾分类等方面工作并加强廉政建设。

1.进一步完善基建房产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和房屋资产公开招(拍)租有关规定,加强设备采购和设备维护工作,落实上级和中心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公平公正、合法合规。

2.加强办公用房专项检查,健全完善办公用管理,严格落实办公用房相关规定要求。

3.实施行政中心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在推进行政中心设施设备改造和办公环境提升工作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作风建设相关要求。

4.健全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审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监管,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反食品浪费法专项检查。

5.加强节能改造安全风险防范,防止不廉洁及失职行为发生。

6.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督促管理本单位人员,认真遵守有关规定精神。

三、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波

负责机关党委(纪委)、机关工会、办公室、财务资产处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指导和监督工作;落实党的建设、组织人事、行政事务、信息宣传、信访、数字化改革、机关事务各项标准化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信息化建设、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和采购管理、精神文明建设、退休干部职工、机关工会等工作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坚持党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中心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主题教育长效机制。

2.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深入推进中心内部巡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强化中心季度内部巡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4.深入实施“马上就办 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建设行动,以优良作风助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5.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防止不廉洁及失职行为发生。

6.严格落实本单位行政人事、内部公务接待等工作各项规定,加强机关事务各项标准化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落实本单位办公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7.强化资产管理,健全完善会计代理大厅财务管理制度,推进部分办公耗材集中采购和公物仓建设,提升资产集约节约管理水平。

8.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督促管理本单位人员,认真遵守有关规定精神。

四、党组成员、副主任郑科华

负责接待一处、接待二处、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指导和监督工作;落实重大政务接待和公务用车保障等工作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严格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最新修订要求,健全完善接待系统行业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2.促进接待内部制度完善规范,从源头上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加强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驻点公务用车专项检查,落实公务用车调度及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车管理。

4.加强公务车辆保险、用油、维修的监管与监督制约制度建设,防止不廉洁及失职行为发生。

5.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督促管理本单位人员,认真遵守有关规定精神。

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继先

负责安全保卫处、市机关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指导和监督工作;落实安全保卫、会议保障、餐饮服务、爱国卫生、物业管理等工作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三色赋码整改提升行动,加强车辆通行证发放审定,防止不正之风及渎职行为的发生。

2.加强市机关服务中心整体建设,促进社会化综合服务合作企业管理提升,健全完善服务中心系统行业内党风廉政建设。

3.深入推进“公务餐”改革工作,构建公务就餐新模式,助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定期组织食堂搭伙人员审定,加强食堂监管。

5.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督促管理本单位人员,认真遵守有关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