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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5-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1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2024年5-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2024年5-6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运用好“四下基层”制度,中心领导赴省内外先进地市、各县(区)中心等开展工作调研,撰写考察调研报告。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做好市委巡察各项准备工作,各领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处室、单位)

3.全力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拟举办一期专题读书班、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4.持续推进“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完善“三级支部党建联建”工作机制,征集6个联建村帮办解难需求,与联建村党支部开展联学联建活动。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5.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全面上线试运行“舟到e管家”数字化综合平台,根据试运行结果做好系统优化,做好平台验收准备工作;启动智慧安防系统二期建设。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6.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积极宣贯《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组织开展一次立法宣传培训和交流研讨;积极争取省级标准“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探索制定一个标准进行攻坚。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7.加强机关事务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三支队伍建设行动,分层分类打造中心三支队伍;制定九支服务团队三年建设举措;举办2024年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岗位业务技能竞赛;做好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前期准备工作;研究撰写三支队伍建设调研课题;提炼三支队伍建设经验做法。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8.制定印发《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对照新修订的浙江省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全市综合考核办法,督促各处室、单位抓好贯彻执行,对照省市考核事项逐项梳理,提前做好台账规整,确保年底考核不失分。(重点)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9.做好网络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完善中心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响应制度,落实处室网络安全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排查中心可能存在的网络安全隐患,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培训。(重点)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10.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持续推进中心内部财务内审,根据内审结果汇总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心本级部门预算。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1.组织召开市县(区)公物仓建设工作推进会,了解各县(区)公物仓推进情况,明确年度公物仓数据贯通目标和各县(区)建设任务,并开展办公耗材统计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2.全力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

(责任领导:郑科华、黄继先  责任部门:接待中心、市机关服务中心、市公车保障中心等)

13.继续做好日常平台车辆保障;会同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完善公车监督,启动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位安装和标识喷涂工作。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车保障中心)

14.严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行政中心区域安全稳定;推进智慧安防一期建设项目的使用及推广工作,启动智慧安防系统二期建设,拟订行政中心数字消防建设方案;对接细化完善行政中心燃气整改项目方案;深入推进消防、燃气、电瓶车充电安全隐患整改“三色”动态清零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15.持续推进“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召开全省“公务餐”改革试点经验交流会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升海岛“公务餐”改革实战实效。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6.持续构建“机关幸福共同体”:继续依托“共富食味坊”平台开展本地名特优产品进机关周展销活动;启动与邮政合作定制智能邮柜;推进2号楼网红店铺、6号楼“烘焙小屋”、主楼“熟食小屋”等前期工作;开通各大楼自助咖啡机、自助购物机的饭卡刷脸支付功能;继续挖掘传统节日内涵,组织市行政中心物业、超市、欢喜书屋、干洗店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折扣、暖心服务活动。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17.挂牌成立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快速组建一支专业餐管团队,细化岗位职责和相关规章制度,理顺工作关系,建立标准化操作流程,完善食堂监管考核细则,组织人员赴省餐管中心跟班学习。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18.继续做好2024年度政府投资新建及续建项目:计划完工会议中心视联网改造等11个项目;计划开工建设市行政中心路面及配套设备改造等13个项目。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9.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做好2023年度26家试点单位用能预算执行情况数据的梳理汇总,并根据用能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制定相应的用能(碳)预算管理激励办法;

组织召开26家用能(碳)预算管理试点单位应用“舟山公共机构双控双碳数字管家平台”的业务培训,指导各试点单位做好2024年度用能预算额度申报。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1.全力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拟举办一期专题读书班、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重点)

2.持续推进“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完善“三级支部党建联建”工作机制,征集6个联建村帮办解难需求,与联建村党支部开展联学联建活动。(重点)

3.召开中心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

4.做好迎接建党103周年准备工作,组织廉政党课教育、重温入党誓词、政治生日活动等。

5.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五个一”机关效能建设行动。

(二)机关工会

1.继续开展疗休养活动,5月13日临聘人员湖州方向和6月2日青海方向2批次共62人。

2.做好参加省局乒乓球比赛和市机关群体联赛的组织保障工作(登山比赛是5月8日,省局乒乓球比赛是6月份)。

3.弘扬劳模精神,大力宣传郭金伟先进事迹,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劳模、对标先进,立足岗位、开拓创新。

4.做好会费收缴管理工作。

5.召开工会委员、小组长座谈会,做好半年总结,听取意见建议。

(三)办公室

1.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全面上线试运行“舟到e管家”数字化综合平台,根据试运行结果做好系统优化;做好平台验收准备工作。(重点)

2.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配合中心领导赴省内外先进地市、各县(区)中心等开展工作调研,撰写考察调研报告。(重点)

3.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积极宣贯《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组织开展一次立法宣传培训和交流研讨;积极争取省级标准“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探索制定一个标准进行攻坚。(重点)  

4.加强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深入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七方面16项合作任务,与浙江海洋大学开展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考察交流,召开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座谈会;对接浙江海洋大学做好《“大人才观”视野下的机关事务系统三支队伍建设》等调研课题前期工作,着手撰写调研课题《舟到e管家数字系统提升实践》。(重点)

5.加强机关事务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三支队伍建设行动,分层分类打造中心三支队伍建设;制定九支服务团队三年建设举措;举办2024年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岗位业务技能竞赛;做好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前期准备工作;研究撰写三支队伍建设调研课题;提炼三支队伍建设经验做法;谋划全市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相关事宜。(重点)   

6.继续宣传好机关事务工作。组织召开全市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培训会,部署信息宣传工作任务,邀请专家开展信息宣传、网络舆情、摄影技能等培训;继续加大国管局、省局、市两办等信息报送力度,提升信息录用率;高质量办好“舟到e管家”微信公众号,总结提炼二季度改革创新、特色亮点工作;统计通报2024年上半年信息录用情况。(重点)

7.配合开展实干争先活动,助力全市“985”行动大会战任务。对照2024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办法要求,督促做好5-6月份中心十大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对3-4月份“1+4+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晾晒公示。(重点)

8.制定印发《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对照新修订的浙江省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全市综合考核办法,督促各处室、单位抓好贯彻执行,对照省市考核事项逐项梳理,提前做好台账规整,确保年底考核不失分。(重点)

9.做好网络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完善中心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响应制度,落实处室网络安全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排查中心可能存在的网络安全隐患,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培训。(重点)

10.配合做好市委巡察各项准备工作。

11.制定印发《中心党组第一议题制度》《中共舟山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制度;制定印发中心保密工作要点。

12.撰写2024年度上半年机关事务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13.配合机关纪委,做好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工作,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心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上报,做好“四责协同”平台相关报表录入工作。

14.协调落实政协1项建议提案“关于把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信息纳入市政府大楼门禁系统的建议”办理工作。  

15.高标准做好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十大重点工作推进会及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16.做好嘉兴市机关事务中心沈新良主任一行来舟学习考察等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17.继续做好2023年度归档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计划至8月份完成各种门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8.做好端午假期中心值班组织协调、安全管理等工作。

19.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①做好部分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②做好2023年新录用公务员刘心遥试用期满考核及定级工作;③组织召开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挂牌成立仪式,做好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成立后续其他事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4年5、6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帐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继续持续推进中心内部财务内审,根据内审结果汇总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

5.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心本级部门预算,尤其是基建项目、设备改造项目的预算资金执行,督促业务部门尽快落实项目实施推进,并做好预算执行率统计通报。

6.组织召开市县(区)公物仓建设工作推进会,了解各县(区)公物仓推进情况,明确年度公物仓数据贯通目标和各县(区)建设任务,并开展办公耗材统计工作。

7.配合基建房产设备处、公共机构节能处、安全保卫处就新调整的设备改造项目明细、用能预算管理奖惩扣缴水电费、燃气改造等事项与市财政进行沟通协商推进。

(五)接待一处

1.承接做好各项公务接待工作。

(1)对五一期间完成的两批三级警卫任务进行复盘,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和经费核算等工作。通过归纳总结经验,提炼好的做法,查找不足之处。

(2)参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政务接待工作。

2.持续推进公务接待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省接待工作会议精神。

(2)继续推进接待精细化,通过提升接待用品的设计、遴选、试用、反馈和固化等一系列工作,实现接待用品的创新优化工作。

(3)按照公务接待的要求、接待人员的年龄结构、体型特征等方面入手,为接待人员选定统一的工作服,从而提升接待队伍的整体形象,展现舟山接待人员的精气神,激发接待团队的凝聚力和荣誉感。

3.组织对新城区域内新开张酒店进行考察。

4.参与接待中心组织的赴外学习考察。

5.细化“全市各渔农家乐招牌菜”活动方案,并与相关单位做具体对接等工作。

6.完成调研文章的布局和拟定提纲。

(六)接待二处

1.完成各类接待任务。

2.及时做好任务数据的输入、归档和账单结算。

3.《舟山本地水果、小吃糕点、休闲食品(海味)汇编工作》方案初稿修改(与机关服务中心共同完成)。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建房产设备处

1.计划完工的项目有:①会议中心视联网改造;②主楼配电房扩容;③主楼1、2、3层大厅地面防滑处理;④大宗综合楼穹顶遮阳膜;⑤6号会议室改造;⑥北大楼绿色食堂基建部分;⑦主楼食堂连廊改造及连廊遮阳膜处理;⑧老年活动中心屋顶防水处理;⑨增设洗车机;⑩充电桩安装;⑪清廉馆办公家具采购。

2.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有:①市行政中心路面及配套设备改造;②行政中心综合能源托管项目;③行政中心重要设备监测及重点区域防护;④行政中心1、6、8、9号楼窗帘更换;⑤行政中心1号楼及公安分局、住建局电梯更换;⑥市公安局场地改造及房屋修缮;⑦市场监督局昌国所办公楼维修;⑧市国动办外置电梯项目;⑨人才公寓5套房装修;⑩邦泰城暖通设备改造;⑪6号楼烹饪教培室改造;⑫大桥办食堂改造;⑬发规院视频会议室改造。

3.开展2019-2023年基建、房产、设备档案、台账等自查工作。

4.根据省局计划安排,参加全省房产业务培训。

5.发布《关于明确2024年市行政中心和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类项目安排的通知》。

6.依照发布的方案落实2024年度市本级办公用房检查。   

(八)公共机构节能处

1.筹划召开年度工作会议;

2.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

3.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建设方案,筹划并启动第一批项目建设;

4.做好2023年度26家试点单位用能预算执行情况数据的梳理汇总,并根据用能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制定相应的用能(碳)预算管理激励办法;

5.组织召开26家用能(碳)预算管理试点单位应用“舟山公共机构双控双碳数字管家平台”的业务培训,指导各试点单位做好2024年度用能预算额度申报;

6.指导市委党校、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和市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开展数字化分户分项计量项目建设;

7.组织一次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县(区)宣传活动;

8.组织第二季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测评;

9.组织完成第二季度全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评估系统填报;

10.拟定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场会实施方案;

11.6月5日会同生态局、文明办、浙江国际海运职业学院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九)安全保卫处

1.启动智慧安防系统二期建设(组织力争完成招投标相关事宜)。(重点)

2.推进智慧安防一期建设项目的使用及推广工作,充分提高智慧安防系统管理效能。(重点)

3.拟订行政中心数字消防建设方案。(重点)

4.深入对接细化完善行政中心燃气整改项目方案。(重点)

5.持续深入推进消防、燃气、电瓶车充电安全隐患整改“三色”动态清零管理工作。(重点)

6.围绕“三支队伍”建设要求,结合日常业务建设,组织教育安保团队树牢忠诚、为民、担当、争先、勤廉的工作思想和作风,不断激发团队活力,促进安保服务品质提升。

7.严密组织落实好行政中心日常安全管理,高标准维护行政中心安全稳定的办公环境。

8.结合处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市机关服务中心

1.持续做好日常基础服务保障:继续按要求落实全市重要会议、餐饮接待、理发服务等后勤服务保障;常态化开展市行政中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病媒防治、污水清理等工作。

2.持续推进“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召开全省“公务餐”改革试点经验交流会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升海岛“公务餐”改革实战实效。

3.深化后勤服务标准化管理做好市行政中心机关各食堂酸奶采购、主楼常青干洗店服务和大宗超市委托服务等采购和服务合同的签订工作;做好北大楼食堂包厢装修,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场地改造设计、控制价编制及招标等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期保质做好市行政中心机关各食堂油烟机系统的清洗;配合做好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落实食堂安全隐患自纠自查并及时整改。

4.持续构建“机关幸福共同体”继续依托“共富食味坊”平台开展本地名特优产品进机关周展销活动;启动与邮政合作定制智能邮柜;推进2号楼网红店铺等前期工作;开通各大楼自助咖啡机、自助购物机的饭卡刷脸支付功能;继续挖掘传统节日内涵,组织市行政中心物业、超市、欢喜书屋、干洗店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折扣、暖心服务活动。联合市卫健委在市行政中心开展禁烟控烟宣传周(5月31日所在周)活动,进一步巩固舟山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

5.持续强化后勤服务队伍建设:做好“五一”节后部分县(区)会议服务员工来市行政中心交流学习准备,邀请贺雅老师开展集中培训,着力推进服务程序标准化、服务礼仪规范化;发挥好礼宾队省级“青年文明号”群团组织作用,开展青年理论大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弘扬青春正能量;兴港物业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及公共卫生消杀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等方面培训。

6.抓实以党纪学习教育为重点的支部党建工作:重点抓好党纪学习教育计划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五大行动”。按照《2024年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支部实际,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等计划表单的拟制;继续开展好“结对怡岛社区”“助老理发”“小岛你好”“下海岛三服务”等志愿服务,推进支部“拙守匠心·向暖而行”服务品牌的深化。

(十一)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会同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重点)

2.贯彻落实《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完善公车监督,启动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位安装和标识喷涂工作。(重点)

3.配合浙里好管家“公务用车一件事”新系统迭代实施计划,针对系统临时关机问题,做好用车单位的通知和解释工作,并安排召开省公车平台系统迭代升级的业务培训会。(重点)

4.做好2024年度的车辆报废、更新、上牌、内部装饰等工作。

5.做好公车平台各驻点驾驶员办公室的卫生检查。

6.开展公车平台“安全生产月”活动。

7.协调用车单位做好重大项目保障车辆租赁的审批。

8.开展每月车辆安全检查及召开安全会议工作。

9.对存在问题的驻点公务用车开展“回头看”检查。

10.对公车服务部开展财务审计自查工作。

11.党建:继续做好支部三会一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

(十二)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1.挂牌成立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认真学习机关事务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组建团队成员,细化岗位职责和相关规章制度,理顺工作关系,建立标准化操作流程,完善食堂监管考核细则。组织人员赴省餐管中心跟班学习,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

2.餐饮提质及交流互鉴工程:配合基建跟进绿色食堂改建项目,及时调整保障正常用餐;组织所属食堂负责人考察本地优质海产品加工企业及海鲜冷库,确保禁渔期海产品的质量;做好嘉兴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来主楼食堂餐饮交流及名优特产品销售推广;根据机关食堂公务餐特色菜展示评选活动安排,做好线上评选工作,并向全市各单位宣传和推介。

3.深推绿色食堂节能降碳:做好北大楼、大宗综合楼绿色食堂创建现场管理、设备采购前期等工作;根据绿色食堂创建工作计划,对创建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组织食堂人员进行绿色创建相关内容培训,整理评定所需的表格表单,对标查漏补缺,有针对性推进工作。

4.推进6号楼“烘焙小屋”、主楼“熟食小屋”等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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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5-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消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17 11:39:27

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2024年5-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2024年5-6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运用好“四下基层”制度,中心领导赴省内外先进地市、各县(区)中心等开展工作调研,撰写考察调研报告。

(责任领导:刘海斌等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做好市委巡察各项准备工作,各领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处室、单位)

3.全力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拟举办一期专题读书班、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4.持续推进“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完善“三级支部党建联建”工作机制,征集6个联建村帮办解难需求,与联建村党支部开展联学联建活动。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5.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全面上线试运行“舟到e管家”数字化综合平台,根据试运行结果做好系统优化,做好平台验收准备工作;启动智慧安防系统二期建设。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6.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积极宣贯《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组织开展一次立法宣传培训和交流研讨;积极争取省级标准“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探索制定一个标准进行攻坚。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7.加强机关事务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三支队伍建设行动,分层分类打造中心三支队伍;制定九支服务团队三年建设举措;举办2024年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岗位业务技能竞赛;做好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前期准备工作;研究撰写三支队伍建设调研课题;提炼三支队伍建设经验做法。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8.制定印发《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对照新修订的浙江省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全市综合考核办法,督促各处室、单位抓好贯彻执行,对照省市考核事项逐项梳理,提前做好台账规整,确保年底考核不失分。(重点)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9.做好网络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完善中心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响应制度,落实处室网络安全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排查中心可能存在的网络安全隐患,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培训。(重点)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

10.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持续推进中心内部财务内审,根据内审结果汇总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心本级部门预算。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1.组织召开市县(区)公物仓建设工作推进会,了解各县(区)公物仓推进情况,明确年度公物仓数据贯通目标和各县(区)建设任务,并开展办公耗材统计工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2.全力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各类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

(责任领导:郑科华、黄继先  责任部门:接待中心、市机关服务中心、市公车保障中心等)

13.继续做好日常平台车辆保障;会同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完善公车监督,启动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位安装和标识喷涂工作。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车保障中心)

14.严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行政中心区域安全稳定;推进智慧安防一期建设项目的使用及推广工作,启动智慧安防系统二期建设,拟订行政中心数字消防建设方案;对接细化完善行政中心燃气整改项目方案;深入推进消防、燃气、电瓶车充电安全隐患整改“三色”动态清零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15.持续推进“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召开全省“公务餐”改革试点经验交流会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升海岛“公务餐”改革实战实效。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6.持续构建“机关幸福共同体”:继续依托“共富食味坊”平台开展本地名特优产品进机关周展销活动;启动与邮政合作定制智能邮柜;推进2号楼网红店铺、6号楼“烘焙小屋”、主楼“熟食小屋”等前期工作;开通各大楼自助咖啡机、自助购物机的饭卡刷脸支付功能;继续挖掘传统节日内涵,组织市行政中心物业、超市、欢喜书屋、干洗店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折扣、暖心服务活动。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17.挂牌成立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快速组建一支专业餐管团队,细化岗位职责和相关规章制度,理顺工作关系,建立标准化操作流程,完善食堂监管考核细则,组织人员赴省餐管中心跟班学习。

(责任领导:黄继先  责任部门: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18.继续做好2024年度政府投资新建及续建项目:计划完工会议中心视联网改造等11个项目;计划开工建设市行政中心路面及配套设备改造等13个项目。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9.推进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做好2023年度26家试点单位用能预算执行情况数据的梳理汇总,并根据用能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制定相应的用能(碳)预算管理激励办法;

组织召开26家用能(碳)预算管理试点单位应用“舟山公共机构双控双碳数字管家平台”的业务培训,指导各试点单位做好2024年度用能预算额度申报。

(责任领导:俞波尔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1.全力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拟举办一期专题读书班、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重点)

2.持续推进“共富路上后勤人 共创美好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完善“三级支部党建联建”工作机制,征集6个联建村帮办解难需求,与联建村党支部开展联学联建活动。(重点)

3.召开中心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

4.做好迎接建党103周年准备工作,组织廉政党课教育、重温入党誓词、政治生日活动等。

5.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五个一”机关效能建设行动。

(二)机关工会

1.继续开展疗休养活动,5月13日临聘人员湖州方向和6月2日青海方向2批次共62人。

2.做好参加省局乒乓球比赛和市机关群体联赛的组织保障工作(登山比赛是5月8日,省局乒乓球比赛是6月份)。

3.弘扬劳模精神,大力宣传郭金伟先进事迹,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劳模、对标先进,立足岗位、开拓创新。

4.做好会费收缴管理工作。

5.召开工会委员、小组长座谈会,做好半年总结,听取意见建议。

(三)办公室

1.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十大行动。全面上线试运行“舟到e管家”数字化综合平台,根据试运行结果做好系统优化;做好平台验收准备工作。(重点)

2.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配合中心领导赴省内外先进地市、各县(区)中心等开展工作调研,撰写考察调研报告。(重点)

3.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融合提升。积极宣贯《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组织开展一次立法宣传培训和交流研讨;积极争取省级标准“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探索制定一个标准进行攻坚。(重点)  

4.加强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深入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七方面16项合作任务,与浙江海洋大学开展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考察交流,召开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座谈会;对接浙江海洋大学做好《“大人才观”视野下的机关事务系统三支队伍建设》等调研课题前期工作,着手撰写调研课题《舟到e管家数字系统提升实践》。(重点)

5.加强机关事务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三支队伍建设行动,分层分类打造中心三支队伍建设;制定九支服务团队三年建设举措;举办2024年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岗位业务技能竞赛;做好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前期准备工作;研究撰写三支队伍建设调研课题;提炼三支队伍建设经验做法;谋划全市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相关事宜。(重点)   

6.继续宣传好机关事务工作。组织召开全市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培训会,部署信息宣传工作任务,邀请专家开展信息宣传、网络舆情、摄影技能等培训;继续加大国管局、省局、市两办等信息报送力度,提升信息录用率;高质量办好“舟到e管家”微信公众号,总结提炼二季度改革创新、特色亮点工作;统计通报2024年上半年信息录用情况。(重点)

7.配合开展实干争先活动,助力全市“985”行动大会战任务。对照2024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办法要求,督促做好5-6月份中心十大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对3-4月份“1+4+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晾晒公示。(重点)

8.制定印发《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对照新修订的浙江省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全市综合考核办法,督促各处室、单位抓好贯彻执行,对照省市考核事项逐项梳理,提前做好台账规整,确保年底考核不失分。(重点)

9.做好网络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完善中心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响应制度,落实处室网络安全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排查中心可能存在的网络安全隐患,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培训。(重点)

10.配合做好市委巡察各项准备工作。

11.制定印发《中心党组第一议题制度》《中共舟山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制度;制定印发中心保密工作要点。

12.撰写2024年度上半年机关事务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13.配合机关纪委,做好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工作,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心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上报,做好“四责协同”平台相关报表录入工作。

14.协调落实政协1项建议提案“关于把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信息纳入市政府大楼门禁系统的建议”办理工作。  

15.高标准做好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十大重点工作推进会及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16.做好嘉兴市机关事务中心沈新良主任一行来舟学习考察等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17.继续做好2023年度归档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计划至8月份完成各种门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8.做好端午假期中心值班组织协调、安全管理等工作。

19.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①做好部分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②做好2023年新录用公务员刘心遥试用期满考核及定级工作;③组织召开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挂牌成立仪式,做好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成立后续其他事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4年5、6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帐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继续持续推进中心内部财务内审,根据内审结果汇总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

5.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心本级部门预算,尤其是基建项目、设备改造项目的预算资金执行,督促业务部门尽快落实项目实施推进,并做好预算执行率统计通报。

6.组织召开市县(区)公物仓建设工作推进会,了解各县(区)公物仓推进情况,明确年度公物仓数据贯通目标和各县(区)建设任务,并开展办公耗材统计工作。

7.配合基建房产设备处、公共机构节能处、安全保卫处就新调整的设备改造项目明细、用能预算管理奖惩扣缴水电费、燃气改造等事项与市财政进行沟通协商推进。

(五)接待一处

1.承接做好各项公务接待工作。

(1)对五一期间完成的两批三级警卫任务进行复盘,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和经费核算等工作。通过归纳总结经验,提炼好的做法,查找不足之处。

(2)参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政务接待工作。

2.持续推进公务接待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省接待工作会议精神。

(2)继续推进接待精细化,通过提升接待用品的设计、遴选、试用、反馈和固化等一系列工作,实现接待用品的创新优化工作。

(3)按照公务接待的要求、接待人员的年龄结构、体型特征等方面入手,为接待人员选定统一的工作服,从而提升接待队伍的整体形象,展现舟山接待人员的精气神,激发接待团队的凝聚力和荣誉感。

3.组织对新城区域内新开张酒店进行考察。

4.参与接待中心组织的赴外学习考察。

5.细化“全市各渔农家乐招牌菜”活动方案,并与相关单位做具体对接等工作。

6.完成调研文章的布局和拟定提纲。

(六)接待二处

1.完成各类接待任务。

2.及时做好任务数据的输入、归档和账单结算。

3.《舟山本地水果、小吃糕点、休闲食品(海味)汇编工作》方案初稿修改(与机关服务中心共同完成)。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建房产设备处

1.计划完工的项目有:①会议中心视联网改造;②主楼配电房扩容;③主楼1、2、3层大厅地面防滑处理;④大宗综合楼穹顶遮阳膜;⑤6号会议室改造;⑥北大楼绿色食堂基建部分;⑦主楼食堂连廊改造及连廊遮阳膜处理;⑧老年活动中心屋顶防水处理;⑨增设洗车机;⑩充电桩安装;⑪清廉馆办公家具采购。

2.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有:①市行政中心路面及配套设备改造;②行政中心综合能源托管项目;③行政中心重要设备监测及重点区域防护;④行政中心1、6、8、9号楼窗帘更换;⑤行政中心1号楼及公安分局、住建局电梯更换;⑥市公安局场地改造及房屋修缮;⑦市场监督局昌国所办公楼维修;⑧市国动办外置电梯项目;⑨人才公寓5套房装修;⑩邦泰城暖通设备改造;⑪6号楼烹饪教培室改造;⑫大桥办食堂改造;⑬发规院视频会议室改造。

3.开展2019-2023年基建、房产、设备档案、台账等自查工作。

4.根据省局计划安排,参加全省房产业务培训。

5.发布《关于明确2024年市行政中心和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类项目安排的通知》。

6.依照发布的方案落实2024年度市本级办公用房检查。   

(八)公共机构节能处

1.筹划召开年度工作会议;

2.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

3.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建设方案,筹划并启动第一批项目建设;

4.做好2023年度26家试点单位用能预算执行情况数据的梳理汇总,并根据用能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制定相应的用能(碳)预算管理激励办法;

5.组织召开26家用能(碳)预算管理试点单位应用“舟山公共机构双控双碳数字管家平台”的业务培训,指导各试点单位做好2024年度用能预算额度申报;

6.指导市委党校、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和市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开展数字化分户分项计量项目建设;

7.组织一次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县(区)宣传活动;

8.组织第二季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测评;

9.组织完成第二季度全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评估系统填报;

10.拟定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场会实施方案;

11.6月5日会同生态局、文明办、浙江国际海运职业学院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九)安全保卫处

1.启动智慧安防系统二期建设(组织力争完成招投标相关事宜)。(重点)

2.推进智慧安防一期建设项目的使用及推广工作,充分提高智慧安防系统管理效能。(重点)

3.拟订行政中心数字消防建设方案。(重点)

4.深入对接细化完善行政中心燃气整改项目方案。(重点)

5.持续深入推进消防、燃气、电瓶车充电安全隐患整改“三色”动态清零管理工作。(重点)

6.围绕“三支队伍”建设要求,结合日常业务建设,组织教育安保团队树牢忠诚、为民、担当、争先、勤廉的工作思想和作风,不断激发团队活力,促进安保服务品质提升。

7.严密组织落实好行政中心日常安全管理,高标准维护行政中心安全稳定的办公环境。

8.结合处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市机关服务中心

1.持续做好日常基础服务保障:继续按要求落实全市重要会议、餐饮接待、理发服务等后勤服务保障;常态化开展市行政中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病媒防治、污水清理等工作。

2.持续推进“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召开全省“公务餐”改革试点经验交流会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升海岛“公务餐”改革实战实效。

3.深化后勤服务标准化管理做好市行政中心机关各食堂酸奶采购、主楼常青干洗店服务和大宗超市委托服务等采购和服务合同的签订工作;做好北大楼食堂包厢装修,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场地改造设计、控制价编制及招标等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期保质做好市行政中心机关各食堂油烟机系统的清洗;配合做好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落实食堂安全隐患自纠自查并及时整改。

4.持续构建“机关幸福共同体”继续依托“共富食味坊”平台开展本地名特优产品进机关周展销活动;启动与邮政合作定制智能邮柜;推进2号楼网红店铺等前期工作;开通各大楼自助咖啡机、自助购物机的饭卡刷脸支付功能;继续挖掘传统节日内涵,组织市行政中心物业、超市、欢喜书屋、干洗店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折扣、暖心服务活动。联合市卫健委在市行政中心开展禁烟控烟宣传周(5月31日所在周)活动,进一步巩固舟山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

5.持续强化后勤服务队伍建设:做好“五一”节后部分县(区)会议服务员工来市行政中心交流学习准备,邀请贺雅老师开展集中培训,着力推进服务程序标准化、服务礼仪规范化;发挥好礼宾队省级“青年文明号”群团组织作用,开展青年理论大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弘扬青春正能量;兴港物业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及公共卫生消杀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等方面培训。

6.抓实以党纪学习教育为重点的支部党建工作:重点抓好党纪学习教育计划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五大行动”。按照《2024年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支部实际,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等计划表单的拟制;继续开展好“结对怡岛社区”“助老理发”“小岛你好”“下海岛三服务”等志愿服务,推进支部“拙守匠心·向暖而行”服务品牌的深化。

(十一)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会同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重点)

2.贯彻落实《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完善公车监督,启动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位安装和标识喷涂工作。(重点)

3.配合浙里好管家“公务用车一件事”新系统迭代实施计划,针对系统临时关机问题,做好用车单位的通知和解释工作,并安排召开省公车平台系统迭代升级的业务培训会。(重点)

4.做好2024年度的车辆报废、更新、上牌、内部装饰等工作。

5.做好公车平台各驻点驾驶员办公室的卫生检查。

6.开展公车平台“安全生产月”活动。

7.协调用车单位做好重大项目保障车辆租赁的审批。

8.开展每月车辆安全检查及召开安全会议工作。

9.对存在问题的驻点公务用车开展“回头看”检查。

10.对公车服务部开展财务审计自查工作。

11.党建:继续做好支部三会一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

(十二)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1.挂牌成立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认真学习机关事务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组建团队成员,细化岗位职责和相关规章制度,理顺工作关系,建立标准化操作流程,完善食堂监管考核细则。组织人员赴省餐管中心跟班学习,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

2.餐饮提质及交流互鉴工程:配合基建跟进绿色食堂改建项目,及时调整保障正常用餐;组织所属食堂负责人考察本地优质海产品加工企业及海鲜冷库,确保禁渔期海产品的质量;做好嘉兴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来主楼食堂餐饮交流及名优特产品销售推广;根据机关食堂公务餐特色菜展示评选活动安排,做好线上评选工作,并向全市各单位宣传和推介。

3.深推绿色食堂节能降碳:做好北大楼、大宗综合楼绿色食堂创建现场管理、设备采购前期等工作;根据绿色食堂创建工作计划,对创建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组织食堂人员进行绿色创建相关内容培训,整理评定所需的表格表单,对标查漏补缺,有针对性推进工作。

4.推进6号楼“烘焙小屋”、主楼“熟食小屋”等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