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5年5-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
2025年5-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中心重点和综合性工作
1.持续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实市级层面专班相关要求,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开展调研,一体推进“学、查、改、促”,组织“一把手”、分管领导、支部书记分别上一次党课,继续指导公车保障中心抓好集中性纪律整顿月活动,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廉政论坛等。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支部)
2.继续做好市委巡察及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配合工作,待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做好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制定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责任领导:刘海斌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3.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着手搭建机关事务一号通服务平台,制定建设计划,梳理服务流程;继续推进“舟到E管家房产管理”等模块升级项目和智慧餐饮建设。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4.深化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重新修订《中心机关合同管理工作规定》,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实践,向省局争取法治化“标准建设揭榜挂帅”项目。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5.深化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计量技术要求”2024年度省级标准“揭榜挂帅”项目,推进“机关餐饮服务”标准化实训试点建设,修改完善机关餐饮实训课件等相关内容并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全力推进市级机关物业保洁服务标准制定。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6.强化“三支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健全“1+1+9”三支队伍培育体系,办好“舟到E管家”学堂,继续落实好年轻干部培养和人才激励举措,培养提拔1-2名年轻干部,滚动更新机关事务人才库。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7.总结机关事务“十四五”工作,着手谋划编制机关事务“十五五”规划。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8.启动《舟山机关事务志》编撰工作,邀请专家,成立专班,明确框架,收集资料。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9.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巡察等发现的采购环节漏洞,修改完善中心采购管理办法,引入第三方采购全流程监督机制,发挥中心采购管理职能功效。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
10.推进用能预算管理工作: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印发《舟山市公共机构用能预算实施方案》,做好市行政中心3、5、7号楼计量器具招标事宜。
(责任领导:刘波 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处)
11.全力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各类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实现服务保障“零距离”“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接待中心、市机关服务中心、市公车保障中心、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12.继续做好日常平台车辆保障,完成第二批5辆公务车更新。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车保障中心)
13.开展公车中心集中性纪律整顿月活动,做到学有质量、查有成效、改有力度。
(责任领导:郑科华 责任部门:市公车保障中心)
14.推进行政中心环境品质提升十大行动:2506建设项目完工,信息化项目准备初步验收;A126项目对3间条件成熟房间实施线路改造及软包施工;北大楼综合能源托管基本完工;外墙维修工程北大楼进场施工;会议中心二期改造完工;UPS新建项目进场施工;2号楼二层装修推进墙体砌筑、管线安装及吊顶施工;主楼吊顶更换与财政相关部门对接明确;继续推进新能源停车项目。
(责任部门:基建房产设备处)
15.加快推进智慧安(消)防后续未完成的建设事项,按计划做好智慧安(消)防竣工验收工作。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16.启动2025年度老旧消防设备设施更换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人才公寓老旧消防风管更换项目建设,做好7号楼消防系统更换项目验收工作;启动电瓶自行车充电车棚的迁移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17.深化后勤标准化建设,夯实管理根基:继续协助市餐管中心做好1号、2号、5号及7号楼绿色食堂维修改造监管;做好廉政教育中心、清廉馆等后勤综合服务招标前期讨论及意向公示;做好市人才公寓庭院灯更换;做好市行政中心南广场景观水池清洗;做好市行政中心自助咖啡机、自助购物机饭卡支付结算,主楼常青干洗店服务等日常合同签订工作;继续做好“舟到商城”验收相关工作。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8.深化幸福共同体建设,增强服务温度:延续传统节日习俗,在人才公寓开展立夏送蛋、斗蛋活动,组织各楼宇开展端午送艾草香包及DIY香包活动;持续深化“机关干部之家”“幸福一条街”服务功能,依托“共富食味坊”平台,常态化开展本地名特优产品进机关周展销活动,重点举办一期市行政中心“五一”劳动节展销活动,弘扬劳动精神,致敬辛勤奉献;联动市行政中心物业、超市、欢喜书屋、干洗店等单位,结合劳动节、端午节、建党日等节日,推出多样化折扣与暖心服务。
(责任部门:市机关服务中心)
19.继续做好“数字化建设、智慧餐饮”建设工作,争取五月份启动线上测试功能,并推出轻食减脂和适合三高人群的“营养套餐”暖心实事。
(责任部门: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20.根据绿色食堂创建工作总体安排,对创建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指导各食堂进行对标查漏补缺;邀请第三方对施工的项目进行勘察,并对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做好相关标识设计工作。
(责任部门: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二、各处室(单位)工作
(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1.持续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实市级层面专班相关要求,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开展调研,一体推进“学、查、改、促”,组织“一把手”、分管领导、支部书记分别上一次党课,继续指导公车保障中心抓好集中性纪律整顿月活动,组织一期青年干部廉政论坛。
2.做好巡察反馈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3.结合三级支部党建联建,组织开展迎“七一”系列活动,选派第二批助村干部开展助村工作。
(二)机关工会
1.筹划工会换届选举工作。
2.组队参加市级机关群体联赛乒乓球比赛。
3.补充巡察组要求工会提供的台账资料。
4.组织一次春游活动。
(三)办公室
1.配合中心党组继续做好市委巡察及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收尾工作,待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配合中心党组做好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制定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重点)
2.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配合中心领导赴县区开展工作调研。(重点)
3.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着手搭建机关事务一号通服务平台,制定建设计划,梳理服务流程;继续推进“舟到E管家房产管理”等模块升级项目和智慧餐饮建设。(重点)
4.深化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重新修订《中心机关合同管理工作规定》,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实践,向省局争取法治化“标准建设揭榜挂帅”项目。(重点)
5.深化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计量技术要求”2024年度省级标准“揭榜挂帅”项目和“机关餐饮服务”标准化实训试点建设,全力推进市级机关物业保洁服务标准制定。(重点)
6.总结机关事务“十四五”工作,着手谋划编制机关事务“十五五”规划。(重点)
7.启动《舟山机关事务志》编撰工作,邀请专家,成立专班,明确框架,收集资料。(重点)
8.加强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对接浙江海洋大学,研究推进2025年度六方面14项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研究合作任务。(重点)
9.按照市争先办要求,做好助力全市“985”行动大会战第二季度材料报送工作。督促做好5-6月份中心十大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对5-6月份“1+4+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晾晒公示。
10.强化“三支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健全“1+1+9”三支队伍培育体系,办好“舟到E管家”学堂,开展人工智能应用等培训,开展“青年干部廉政论坛”等;继续落实好人才激励十条举措,培养提拔年轻干部,滚动更新机关事务人才库。(重点)
11.继续宣传好机关事务工作。继续加大国管局、省局、市两办等信息报送力度,总结提炼改革创新、特色亮点工作;继续办好“舟到E管家”公众号,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重点)
12.撰写2025年度上半年机关事务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2025年上半年中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等材料。(重点)
13.做好2024年度机关事务、接待工作年鉴编写上报工作;着手做好2024年度中心文件汇编工作。
14.继续做好2024年度归档整理工作,计划至8月份完成各种门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5.高标准做好全市系统半年度工作会议、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十大重点工作推进会等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16.做好端午假期中心值班组织协调、安全管理等工作。
17.做好组织人事相关工作。做好1名事业人员退休审批工作。
(四)财务资产处
1.继续做好中心本级及所属各会计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费结报及相关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财务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等联系单位相关财务辅助工作。
2.做好中心本级2025年5、6月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台账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继续做好中心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市领导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巡察等各类财务问题整改,即知即改,冲销冲正往来账,联系财政调整预算安排等。
5.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巡察等发现的采购环节漏洞,修改完善中心采购管理办法,引入第三方采购全流程监督机制,发挥中心采购管理职能功效。
6.启动市级预算单位办公耗材打印设备统计摸底工作,联系财政协商采购招标文件制作。
(五)接待一处
1.做好政务接待。承接领导交办的各项政务接待任务。任务完成后,及时、准确地做好数据整理、归纳、录入以及账单结算工作。
2.持续推进公务接待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参加全市接待系统能力提升培训班暨接待讲解员实战演练。赴朱家尖皇冠假日酒店考察调研,拓宽公务接待定点酒店渠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六)接待二处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负责落实各类接待任务。
2.及时做好任务数据的输入、归档和账单结算。
3.更新全市接待网络通讯录。
4.进一步梳理收集全市政务接待点位,充实可承接政务接待的渔农家乐数据库。
5.提升市机关食堂3楼接待用餐点的菜品、上菜时间有效把控等工作。
6.为召开全市接待系统能力提升培训班暨接待讲解员实战演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7.加强体重管理,改善精力与专注度,持续提升接待形象与工作效率。
8.参加中心各类学习、活动与会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建房产设备处
1.2506建设项目:6月份完工。室外景观施工及室内装修收尾(含室内门窗安装、开关面板、各类灯具、1层软包、墙面饰面板、走廊地胶板等工作内容);信息化项目完成硬件部署、系统联调及VR场景测评,准备初步验收。
2.A126项目:优先对3间条件成熟房间实施线路改造及软包施工,其余区域待腾空后推进。
3.北大楼综合能源托管:6月15日前完成设备调试,同月底实现除后台操控管理平台外基本完工。
4.外墙维修工程:北大楼5月上旬进场施工,1号楼招标时间需与财政相关部门进一步对接后明确。
5.会议中心二期改造:5月1日进场施工,当月完工;UPS新建项目5月启动招标,6月进场施工。
6.2号楼二层装修:完成大厅及椭圆桶区域拆除;推进墙体砌筑、管线安装及吊顶施工。
7.主楼吊顶更换:招标时间需与财政相关部门进一步对接后明确。
8.继续推进新能源停车项目。
9.市本级局办专项改造项目:法院食堂项目主要实施1层及负1层装修,6月底基本完工;公安局训练场项目招标时间需与财政相关部门进一步对接后明确。
10.市本级局办设备改造项目:海洋局及住建局改造项目5月份完工;住建局电梯更换6月进场施工。
11.房产管理专项工作:
(1)跟进自贸区集中办公保障方案落地。
(2)房产划转接收方面,计划5月上旬赴环城东路92号、海莲路569号现场踏勘,6月底前完成以上2处房产的集中管理工作,适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完善房产基础数据。
(3)“舟到E管家”二期建设(房产管理等模块)根据专家意见修改项目方案,计划5月上旬完成方案修改和项目计划拟制,下旬完成招标工作。
(4)处室已编写2号楼土地款专项报告。
(5)5月完成交通大楼整合方案,报中心领导审核通过后完成大楼集中管理,6月正式签订房租合同。
(6)视处室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外出交流学习方案,计划5月组织外出交流学习(方案待批)。
12.政府投资项目申报:梳理下半年度项目,包括行政中心消防水管改造、配电房整改及6号楼会议室、办公室装修等计划的方案研究。
(八)公共机构节能处
1.推进用能预算管理工作: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印发《舟山市公共机构用能预算实施方案》,做好市行政中心3、5、7号楼计量器具招标事宜。
2.走访调研县(区)和部分市属重点用能单位,推进县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创建零碳公共机构等工作。
3.会同第三方服务机构推进省级地方标准编制。
4.推进市级地方标准转换成地方性团体标准的各项对接。
5.启动人才公寓屋顶光伏项目招标。
6.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
7.推进舟山市双控双碳数字管家平台等保测试和代码审计采购事宜。
8.开展半年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测评工作。
9.按月落实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按季落实39家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评估平台填报。
(九)安全保卫处
1.按计划做好智慧安(消)防竣工验收工作。(重点)
2.启动2025年度老旧消防设备设施更换项目建设。(重点)
3.组织实施人才公寓老旧消防风管更换项目建设。(重点)
4.做好七号楼消防系统更换项目验收工作。(重点)
5.启动电瓶自行车充电车棚的迁移项目建设。(重点)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7.认真组织支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并做好第二批助村干部下小岛助力强基共富行动。
(十)市机关服务中心
1.深化后勤标准化建设,夯实管理根基:继续协助市餐管中心做好1号、2号、5号及7号楼绿色食堂维修改造监管;做好廉政教育中心、清廉馆等后勤综合服务招标前期讨论及意向公示;做好市人才公寓庭院灯更换;做好市行政中心南广场景观水池清洗;做好市行政中心自助咖啡机、自助购物机饭卡支付结算,主楼常青干洗店服务等日常合同签订工作;继续做好“舟到商城”终验相关工作。
2.深化幸福共同体建设,增强服务温度:延续传统节日习俗,在人才公寓开展立夏送蛋、斗蛋活动,组织各楼宇开展端午送艾草香包及DIY香包活动;持续深化“机关干部之家”“幸福一条街”服务功能,依托“共富食味坊”平台,常态化开展本地名特优产品进机关周展销活动,重点举办一期市行政中心“五一”劳动节展销活动,弘扬劳动精神,致敬辛勤奉献;联动市行政中心物业、超市、欢喜书屋、干洗店等单位,结合劳动节、端午节、建党日等节日,推出多样化折扣与暖心服务。
3.强化后勤队伍建设,锻造专业团队:加强物业团队建设,组织开展日常保洁操作规范培训、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培训、公共卫生消杀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培训,全面提升物业人员服务水平;落实礼宾队2025年队员体检安排工作;做好礼宾队月培训内容的消化,强化日常礼仪练习,进一步加强续水流程及操作的规范性;做好5月份礼宾讲解员实战演练的人员培训及参赛工作;发挥“礼宾之家”省级“青年文明号”文化阵地作用,定期开展读书分享会、文化沙龙活动,提升队伍文化素养。
4.巩固健康机关建设,优化办公环境:持续做好市行政中心环境卫生与绿化养护工作,增加绿化景观多样性,提升环境舒适度;制定夏季蚊虫防治方案,定期开展消杀工作;做好各楼宇上半年外墙清洗,提升办公环境整体形象;做好“五一”假期值班工作以及假期前办公室、会场工作间、更衣室等卫生大扫除工作;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每年的5月31日),组织在市行政中心开展禁烟控烟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巩固舟山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积极配合做好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筑牢机关干部职工安全防线。
5.加强党建引领,增强组织活力:持续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计划的贯彻落实,结合支部实际,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廉政法规等形式,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围绕“七一”建党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员党性修养;针对审计意见与问题,继续开展针对性整改提升;派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在市委党校开展的科级干部理论培训。
(十一)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1.完成第二批车辆报废更新。完成5辆公务车更新(6月底前)。建立新车档案,组织驾驶员熟悉车辆性能。(重点)
2.开展集中性纪律整顿月活动,做到学有质量、查有成效、改有力度。(重点)
3.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邀请交警开展安全培训,内容涵盖新交规、防御性驾驶、应急处置等。组织对驾驶员交通事故进行视频演示,并进行案例分析和互动问答。
4.现场技能实操培训。开展轮胎拆装、发动机故障排查、制动系统检查等实操培训。
5.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刹车、灯光、灭火器等关键部件开展专项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整改销号”管理。
6.继续做好单车成本核算,实现降本增效。
7.组织交通事故救援应急演练和消防应急演练。
8.做好市本级驻点、平台及事业单位业务用车使用情况定位轨迹检查。
9.党建:继续做好支部三会一课,组织5、6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十二)市机关餐饮管理保障中心
1.组织各食堂做好“五一”劳动节假期餐饮熟食服务,督促主楼食堂做好假期餐饮服务保障工作。
2.根据绿色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计划,利用“五一”抓紧落实施工项目,同时督促做好主楼食堂一楼风味餐厅和三楼餐厅包厢环境修复工作。
3.对接招标代理公司做好2025年食堂酸奶采购项目的招标相关工作,并做好中标单位公示及合同签订工作。
4.根据绿色食堂创建工作总体安排,对创建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指导各食堂进行对标查漏补缺;邀请第三方对施工的项目进行勘察,并对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接广告公司做好相关标识设计工作。
5.继续做好“数字化建设、智慧餐饮”建设工作,争取五月份启动线上测试功能,并推出轻食减脂和适合“三高”人群的“营养套餐”暖心实事。
6.根据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对照标准化实训试点评估指引,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餐饮实训课件等相关内容,并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7.督促新一轮机关食堂油烟机清洗单位完成第一季度的油烟机清洗工作,并做好归档收集工作。
8.组织所属食堂负责人开展本地优质海产品加工企业及海鲜冷库考察相关工作,确保禁渔期海产品的质量。
9.召开市本级机关食堂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并邀请四个县区和三个功能区机关食堂参加。
10.会同保卫处做好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对食堂安全隐患开展自纠自查,对相关问题及时整改。
11.完成第二季度厨艺交流活动,提高机关食堂厨艺水平。
12.完成第二季度机关食堂考核工作,并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督促各食堂进行整改。
13.督促各食堂按期完成每月的反食品浪费申报,并做好第二季度的上报工作以及对各食堂的评估填报工作。
14.组织主楼食堂员工和所属食堂经理开展一次“凝心聚力”团建活动。
15.配合做好共富食味坊名优农产品展销相关活动。
16.做好5月、6月份食堂大众餐厅菜谱制订工作。做好员工考勤、工资、各类补贴核准工作及社保缴纳工作。
17.做好各食堂月底财务相关票据审核工作,及时了解各食堂经营利润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