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不清、资料缺失、来源不明、登记混乱等问题由来已久,严重影响了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根据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维修和统一处置,即“五统一管理”部署要求和县财政局印发的《全县国有房屋土地资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近年来,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有序推进菜园城区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工作。
一、摸清房产底数 分步推进实施 为配合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嵊泗中心首先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全面清查工作。经梳理,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将有产权证书的办公用房权属直接转移登记至中心名下。针对没有产权证书的办公用房,开展历史问题溯源工作,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将不同历史遗留问题的办公用房进行整理归类,为下一阶段确权登记和权属转移登记工作做好准备。
二、多部门联动 形成工作合力 由县府办召集县财政局(国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部分办公用房建房年代久远,审批材料缺失、机构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形成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产权划转办理处置方案》,明确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目标任务、登记范围、登记办法以及疑难问题处理等工作内容。各审批部门协同办公,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三、创新方式方法 解决疑难问题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效盘活政府国有资产,中心总结经验做法。一是实际房屋测绘面积与原房屋产权证件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由房产所有单位按实测面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直接办理不动产证。二是因办公用房存在改建、扩建、修缮等原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实际测绘面积与原产权证件面积误差超过3%的,按照简易流程由县资规、住建部门审核备案后,经县国有房屋土地资产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同意后纳规确权并办理不动产证。三是涉及机构改革的办公用房导致原产权主体缺失的,由国资监管部门出具资产划转单位的认定材料,由继承单位办理不动产证。四是涉及土地、房产多次划转,实际产权人无法查证的,在县政府网站公开认领,公示日期不少于15天,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单位或个人认领,则由指定的继承单位办理不动产证或由机关事务中心直接办理不动产证。
截至目前,城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均已完成权属统一工作,24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登记在嵊泗中心名下,建筑面积60224.35平方米。 (嵊泗中心 周琛皓)